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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货的福音(第二更)(1 / 1)

因为人力有限,所以牛棚修建的很简单,仅仅能够遮风挡雨,每天的放牧喂食都是交给星期五来做。

一共十二头奶牛,虽然只有三头正在哺乳期,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元气爆发,改变了它们的体质,产奶量倒是相当的惊人,最弱的一头也能一天产奶30公斤左右。

牛奶可是好东西,现在就连星期五在内,每天早晨都有一杯鲜奶喝,剩下的自然是储存了起来。

夏野先去牛棚检查了一下奶牛们,确定身体状况良好后,走进了储藏室,里面有不少新近烧制的大陶罐,装满了牛奶。

因为已经静置了两天,所以牛奶早已自然分层,表面有一些块状物,这些就是凝结的乳脂。

夏野用大木勺把乳脂捞出来,倒进了一个陶罐中,密封后,开始用力的震荡摇晃。

这一步,普通人做起来很累,可是对于拥有千石之力的夏野来说,简直连热身都算不上。

二十分钟后,打开陶罐,夏野看到里面出现了大团大团的凝固物,他用手指沾了一些,舔了舔。

“还行!”

夏野咂了咂嘴,品尝味道,这个就是新鲜奶油,一会儿用来提取黄油,剩下的那些就是脱脂牛奶,这种牛奶适合老年人、高血压,还有肥胖人群食用。

“主人,水已经烧开了!”

星期五除了还带一些口音以外,日常说话已经很通顺了,可见语言天赋相当不错。

一口大石锅,里面是开水,接着在开水中,再放入一个小陶锅,将新鲜奶油倒进去,加热之后,奶油就开始融化,直到分层。

上层那些黄色的油脂,就是黄油,下层的白色物质就是乳酪,把这个过程继续,直到水分蒸发,下层乳酪大量减少后,放在通风阴冷的地方,第二天就会变成块状物,这便是黄油。

“只有这么点?”

小菘果很心疼,一百斤牛奶,最后只做出三斤多黄油,这也太浪费了?而且她尝了一口,还不好吃。

“这个东西的热量很高,行军打仗带一些,非常抗饿!”

夏野笑了,背一百斤牛奶还是背三斤黄油,答案显然意见,再说有了黄油,才能做出好吃的西点。

蛋糕最早发源于英国,材料很简单,只有四种,把相同的重量糖、面粉、鸡蛋、以及黄油混合在一起,就可以做出蛋糕。

这种食物传入法国的时候,因为各种材料都用了四分之一,因此也叫作四分之一蛋糕。

“把黄油放软后,用力搅拌,使空气混入膨大,也叫‘打发’,切记,是放软化,而不是融化,不然就膨胀不起来!”

夏野叙说要点。

“嗯!”

小菘果点头,但是完全不懂!

“分几次加入红糖,加入鸡蛋,注意要每次搅拌均匀以后再加入,这样可以避免油蛋分离。”

夏野的大厨舅舅也会烤蛋糕,他跟着看过几次,太难得不会,但是做这种最基础的西点,还是没问题的。

“嗯!嗯!”

小菘果继续点头。

“接下来就是筛入面粉,没有低筋面粉,所以就用这个了,还有这一步有个小技巧,搅拌的时候不是画圈搅拌,而是用切拌方式,以防面粉起筋。”

夏野来的时候,已经从墨芜蘅那里定制了全套的青铜厨具,所以用起来相当顺手。

等到所有前置工序完成,就是烘焙了。

夏野用的‘烤炉’是一个大石窖,上面和下面全都掏空,上面空间小,用来放置蛋糕,下面则是堆积木炭加热。

这个东西的弊端就是火候不好掌握,不过在部落时代,也不能奢求太多了,好在有人盯着。

一个小时后,蛋糕出炉,一股香气立刻弥漫在空气中。

吸!吸!

菘果使劲的吸了吸鼻子,看着烤至焦黄的蛋糕,口水情不自禁的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蛋糕胖胖的,涨涨的,好漂亮呀!

夏野将餐刀插入蛋糕,刚刚切开一条缝隙,热气便带着香味冒了出来。

“尝尝!”

夏野递给了菘果一小块。

小萝莉啊呜一口,直接吞进了嘴里,随着牙齿用力,便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触感,就像咬在云朵上一样。

香醇美味,绵甜可口!

小菘果吞咽完毕,没有吃第二口,就把之前认为最好吃的草莓蜜饯排到了第二档去。

蜜饯除了甜,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优势,说到底就是水果加糖,但是蛋糕不同,这个口感,这个香甜,无论是带给舌尖上的触感还是鼻端的香气,都是绝赞。

这是会让人忍不住一口气吃完的美食。

星期五闻着香气就过来了,看着小主人美滋滋的表情,羡慕的直流口水。

夏野切了一块递给星期五。

野人奴隶接过,并没有吃,而是激动的匍匐在地,亲吻夏野的靴子,也就这种慷慨的主人,才会和奴隶分享美食。

夏野尝了一块,也就那样,但是星期五却要激动死了,突然嗷嗷的大叫了起来,甚至兴奋的来回奔跑,用拳头捶打胸口。

“你搞毛呀?”

夏野一脑门黑线,不知道的话还以为自己做出兴奋剂了呢。

“好吃!超好吃!”

星期五感慨。

“嗯!”

小菘果已经顾不上说话了。

“如果真的好吃,你们为什么没有爆衣?”

夏野吐槽了一句,开始做面包,至于蛋糕和奶油,就是当个零食吃,毕竟肉食才是这个时代最有营养的东西。

“可惜令月姐姐吃不到了!”

小菘果有点失落。

“放心,会有机会的!”

夏野摸了摸菘果的头,小萝莉很懂事:“星期五,吃完的话,我要交给你一件很重要的工作!”

“我一定拼死完成!”

星期五赶紧吞咽掉食物,拍着胸口保证。

“你是野人,和那些野人部落打交道要轻松容易一些,你现在去拜访朝歌附近的野人部落,问一问他们周边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貌,哦,就是地方,比如绿色的石头山,红色的泥土!”

夏野吩咐。

“还有这种地方?”

星期五一脸懵逼的挠头,他当然不知道绿色的石头山就是因为富含青铜矿脉,而红色的泥土则是富铁矿。

“反正把那些和寻常不同的地区都记住!”

夏野叮嘱:“我会给你准备一些盐巴,作为交易物。”

“我一定好好干!”

星期五激动了,盐巴可是硬通货,自己带着雪盐去,绝对会成为那些部落的贵客,一定好吃好喝招待。

“事不宜迟,吃完午饭就出发!”

夏野催促,他需要金属矿脉,这是部落发家的基石,不然没有武器,说什么都白搭。

“嗯!”

星期五没有害怕,开始准备盐巴和半个月的干粮,他知道这一趟旅行很冒险,但是他满怀斗志。

“我要成为主人的嫡系!”

星期五非常看好朝歌的未来,以后肯定会有一位位强大的英雄加入部落,自己要提升在主人心中的地位,不被放弃,就必须展现出价值。

就在星期五幻想着美好未来的时候,夏斗带着一支土偶兵团,进入了朝歌十里的范围。

“下一个猎物在哪呢?快出来!”

夏斗碎碎念着,瞪大了眼睛张望,他牵着五匹马,马背上驮满了物资,都是他这一路远征劫掠来的。

汪!汪!

两头训练有素的猎犬在枫树林中穿梭,寻找部落的痕迹和人类的气味。

夏斗出身于一个中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本身资源和情报又丰富,所以部落建造的很快。

事业顺利,似乎幸运女神也就垂青了,夏斗外出打野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个泥潭。

这种泥潭是自然建筑,可以诞生土偶,虽然只是普通兵种,但是架不住出兵率高。

只要元气和泥土充足,一天可以诞生至少三只。

夏斗很有战术头脑,他立刻改变原有计划,放弃了建造泉水塔和英雄祭坛,而是先建成了泥潭,接着将元气塔的输送率开到最大,甚至把带来的元气石也都投入了进去。

仅仅十天,三十七只土偶完成,夏斗便迫不及待的带着这支大军外出打野了。

开局阶段,大多数部落年轻人的选择都是先守好部落,努力发展,先完成五大基础建筑,拥有一点自保力量。

有的人为了部落安全,甚至连周遭的环境都不察看,也不清除威胁,天天呆在部落中,深怕被袭击时无人防守。

可是人再守,数量也有限,根本扛不住夏斗的这支土偶兵团。

土偶身高一米八,膀大腰圆,看上去就像兵马俑,武器尽管是简陋的木棒和石锤,但是这些家伙没有痛觉,也不会畏惧和退缩,一窝蜂的冲上去围殴敌人,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靠着这种不讲理的rush战术,夏斗沿路推平了六座部落,其中有一座甚至是他以前看不顺眼的一个情敌所有。

砍下对方的头颅后,夏斗信心爆棚,只觉得连日来的郁闷之气一泄而空,念头完全通达了。

“还剩二十只土偶,再推两座部落就可以返程了。”

夏斗倒不是害怕,而是准备回去补充一波兵源,然后在沿着另一个方向扫荡,他一定要利用好这个开局阶段。

“这么完美的开局,我一定要尽快扩大战果,到时候什么天才夏桀夏士莲,统统吃屎去,本酋长会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天才!”

夏斗冷笑着,随即听到猎犬的叫声突然大了起来,他立刻开始加速,很快,便透过树枝的间隙,看到了一座鸟巢状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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