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气运之子(1 / 1)

永寿堂内,气氛嘈杂。

白月蘅实力一般,但是气势上没输,表现的像一个硬茬子,只是在余沧山看来,这就是一个头铁的蠢女人。

果然o大无脑,诚不我欺。

“何事喧哗?”

一位老者,从后堂走了出来,阴鸷的三角眼扫了一圈,便让余沧山低下了头,大气都不敢喘了。

这是一位金丹大佬。

白月蘅也偃旗息鼓了。

没办法,在修真界,终究是以为实力为尊的。

凡人在体内凝气成海,修出真元,踏入炼气境,才有资格称为修士,之后筑基,然后金丹,再往上,修出元婴,可自号一声法王。

“散了!”

老者呵斥。

别看他刚才不在这里,但是金丹的神识,可以扫描方圆百里内的动向,他早发现药堂内这场冲突了。

自家主事拾掇一个凡人,捞点外快,老者不关心,但是白月蘅横插一手,闹大了,影响到永寿堂的声誉,这就不行了。

金丹大佬发话,围观的人群谁也不敢造次,当即便散了。

“涨点出息!”

老者瞪了余沧山一眼。

勒索个凡人少年,都这么费劲,你这修士假的吗?

“弟子知错了!”

余沧山觉得委屈,这不是为了守长乐坊的规矩吗?要是在外边,我能把他的皮扒下来做成鞋垫,天天踩。

等老者回了内堂,余沧山将灵果丢在了地上:“滚,永寿堂不做你生意!”

“别冲动!”

白月蘅提醒。

余沧山这是在故意激怒陆安之,要是这个少年开口喝骂甚至动手,那余沧山便有理由杀死他了。

“我明白!”

陆安之告诫自己,不要冲动,等自己成了修士,这番羞辱,必定十倍奉还。

出了药堂,站在街上,陆安之朝着这位仗义执言的大木瓜道谢:“老板娘,多谢您援手,这份人情我记下了!”

“那你打算怎么还?”

白月蘅打趣。

主要是这少年长得眉目清秀,很耐看,否则白月蘅也懒得和一个凡人说这么话。

人长得俊美,总会得到一些优待。

就像方才,金丹大佬隔空传音命令即可,为什么要出来?还不是为了看一眼老板娘的大木瓜!

白月蘅因为美丽的容颜和傲人的身段,在长乐坊也是名人,不知道多少男修想和她双修。

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口味独特的女修。

陆安之沉默,如果说给对方一个机缘,白月蘅肯定认为自己在吹牛,而且退一步讲,她信了,那自己怎么解释如何得知这个机缘的?

法宝动人心!

仙王神机虽然没有战斗力,但绝对是小仙州第一辅助,毕竟上面的仙王日记和百科中,记载了太多重要的情报。

“不如这样,给我做伙计如何?一个月给你五枚灵砂!”

白月蘅打量着陆安之,五个灵砂买一个‘花瓶’,放在店里养眼,超值!

陆安之无奈一笑。

一枚香妃紫葡萄,作价十枚灵砂,自己活生生一条命,值半个,可别看这样,白月蘅也是大出血了。

给凡人开灵砂月薪,还是五个,绝对是一个顶级败家娘们的行为,回了家不被丈夫把屁股打烂,那是她运气好!

陆安之的眼角,瞥到老板娘的大木瓜,突然又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了,就她这个身姿,再狠心的丈夫也不舍得打?

反正我是不舍得!

啪!

老板娘屈起纤指,弹在了陆安之的脑门上。

“瞎想什么呢?”

陆安之那点小眼神,怎么可能瞒过一位修士的眼睛,不过白月蘅没有生气,反而自豪地挺了挺胸膛。

哼,

这天下女修虽多,但是能打的一个都木有!

“多谢老板娘提携!”

陆安之抱拳:“但是,我拒绝!”

“哈哈,少年人有大志向呀,不错!”

白月蘅拍了拍陆安之的肩膀,而后从怀里掏出一个描着金边的钱袋,抓了一把灵砂,也没数,直接递给他。

“不,不卖!”

你也太大方了?

陆安之惊到了,赶紧摇头,取出五颗葡萄奉上:“这是谢礼,不要钱!”

“我还能占你一个凡人的便宜?”

白月蘅随手捏了一颗葡萄,也不见任何施法动作,便有一道泉水凭空出现,包裹住了葡萄,将之清洗干净,而后老板娘将它丢进了红唇里,整齐洁白的银牙一咬!

啵!

爆浆!

感受着汁水带着甜蜜,在口腔中弥漫开来,白月蘅一愣。

诶?

这香妃紫中蕴含的灵气,比我之前吃过的要浓郁数倍呀!

哈!

怪不得那个妖修要巧取豪夺呢!

白月蘅重新打量了陆安之一眼,这便是你遇到的机缘?只可惜,你怕是守不住了!

“少年,你今后如果改变了注意,来爱马百货,我雇你当花瓶……呃,当伙计,月薪十个灵砂!”

白月蘅说完,又在心理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还有‘今后’的话。

“多谢老板娘厚爱!”

如果不是心中还有一个修仙梦,陆安之说不定就同意了,毕竟人一辈子,能碰上一个慷慨大方的老板,已经是烧高香了。

话说为什么是‘爱马’百货?

爱白马王子?

还是爱骑大马?

你这店名也取的太随便了?

陆安之嘀咕着,数了一下老板娘给的灵砂,竟然有三十六颗,绝对是一笔不菲的外快了。

陆大郎不知道,老板娘去百香居吃饭,随手打赏给唱曲的赤伶,都不止这个数了。

修真界,也是有贫富差距的,对穿着屌丝三宝的穷修来说,辛苦一年赚的灵砂,还不够修二代们睡一晚花魁。

极其奢靡!

虽然仙王的百大心愿菜单中,第七个是尝遍小仙州最出名的十二位花魁,但是陆安之可不敢想。

现在有钱了,当务之急是去把那条古董店的看门狗……不是,把那条‘机缘’买下来!

……

灯花巷外,夕阳斜照!

一位十六岁的少年,唇红齿白,摇着一把描金纸扇,闲庭阔步,欣赏巷子中的市井之气。

他头戴玉冠,身上是朱雀法衣,腰缠纹龙束带,身后跟着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仆。

大多数修士,只能看出这个少年非富即贵,绝对是修二代出身,压根认不出他身上的灵装是什么货色。

唯独那些豪门出身的修士,才能分辨出,这位公子身上小到一颗扣子,都是千载浦珠,奢华无比。

这种一种生活在东海的灵蚌,经过千年才能体内孕育出两、三颗,它们是天然的自应性防御灵宝。

也就是说,在佩戴者遭到偷袭的时候,哪怕佩戴者没有察觉,这枚千载浦珠也会展开一个灵蚌形状的水系护盾,将佩戴者保护起来。

总以一句话,就这么一颗珠子,十万灵砂,还有价无市,而有心人数了一下,这个少年的朱雀法衣上,一排双扣,一共绣了十二颗。

什么是豪奢?什么是底蕴?

这便是!

“禄伯,你快看那个牛妖,打铁的姿势好帅,咱们把它买下来?”

少年看到一家炼器坊外,有一只牛头人身的妖修,腹部八块腹肌极其帅气,让他有些羡慕。

“公子爷,那就是个苦力,买来干啥?”

老仆无奈。

像这种力大无穷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妖修,就只能在炼器坊卖血汗挣钱,是最没技术含量的活儿。

“看打铁呀!”

少年振振有词,忽然,旁边传来了犬吠,让他一惊,下意识的往旁边一跳。

汪汪!汪汪!

“万宝斋?”

少年瞅了一眼匾额,这是一家古董店,就是那种靠眼力和经验吃饭的行当。

修真文明自从诞生,已经经历了几十个元会,一个元会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在这么漫长的时间长河中,文明潮起潮落,有辉煌,也有低谷,不知道留下了多少古董宝贝。

万宝斋就是靠鉴宝以及捡漏为生,要是能淘到一件上古法宝,那真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

在这家古董店外面,拴着一条黑背大狼狗,它原本趴着,结果看到这位锦衣少年后,立刻叫了起来。

汪汪!汪汪!

大狼狗不仅狂吠,还使劲的扑腾,想冲向少年,以至于把拴着它的链子都拽的哗啦哗啦作响。

“滚开!”

禄伯呵斥,灵压真威都没放,只是瞪了一眼,那条大狼狗立刻吓的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

“禄伯,这条狗是不是喜欢我?”

少年好奇。

大狼狗似乎通人性,听到这话,立刻啊呜一声,谄媚地叫了起来,还一口咬住了它狗窝前的陶罐,往少年身前拖。

禄伯立刻露出了嫌弃的神色,拉着少年往后退,这陶罐是大狼狗的饭盆,里面还有菜汤残羹,随着狼狗拖动,洒的到处都是。

“禄伯,把它买下来?”

少年说完,又蹲在了大狼狗面前,摸了摸它的头:“我姓宋名吉元,你呢?”

禄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公子爷脑子没问题?

总是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行为,你说你和一条狗报什么名字?

不嫌丢人吗?

便在此时,万宝斋的掌柜听到动静,走了出来查看状况。

“掌柜的,这条狗我要了,开个价?”

宋元吉笑了起来,气质温润如玉,当真是一个俊俏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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