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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妹子的梦想,汗(1 / 1)

至于李世民,在本公子的耳边透露了一些相当有用的事关柴绍的消息之后,朝着我一揖。“望兄台能旗开得胜,莫负了我三妹的一片心意。”

“放心吧诸位,五天之后,便可见分晓,到时候,我要让柴绍输得心服口服。”本公子扬眉一笑,翻身上马狂奔而去。心中很是热血沸腾,不错不错,这样有难度的泡妞才带劲,凭着咱穿越者的本事,要是连个妞都抢不赢,那还不如买块豆腐撞死算了,省得在穿越界丢人现眼。

回到了府邸的时候,天色已然全黑,把马缰扔给了门仆,想了想之后吩咐李元芳,从明天开始,本公子不论是在府中练习骑术,还是外出,都要骑乘那匹被本公子命名为金兔的大宛马,嗯,打小就喜欢三国演义,最喜欢的名马就是关羽的那匹赤兔。

据传说,这赤兔应该就是大宛名种,汗血宝马,而本公子现在的金兔也正是这玩意,所以按着毛色,取名金兔。遗憾的是这个名字被俺妹子足足嘲笑了三天,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是马,不是兔子,不过,为了圆本公子的三国梦,所以俺坚持住,一直叫那匹爱马为金兔。

据那大宛养马人称,这匹金兔已经让其中的三匹母马怀上了,这让本公子不得不佩服这匹金兔强大的播种能力,虽然这匹金兔是雄马,照那大宛养马人的意思,应该挑选温顺的母马为座骑比较好。

不过,咱可是爷们,爷们就该骑最烈的马,玩最漂亮的女人,唔……我记得这话在后世的网络上流传极广,觉得很符合自己优秀穿越者的形象。

而且还真别说,这金兔在本公子面前很是温顺贤良,让它往东就绝不往西,让它快跑就绝不慢拖拖的,而且据那养马人之言,它绝对是我所得到的那些大宛马之中,跑得最快,耐力最好的马。嗯,令人有点遗憾的就是这家伙看到母马的时候,那股子劲头很让人无语,不愧其种马之名。

而已经先回了府的妹子根本就没去睡觉,一直在我的书房里边跟青霞姐吹牛等我回来。

“哥,怎么样了?”妹妹看到了我,一脸兴奋地跳到了我跟前,很是期待地道。

本公子面无表情地走到了案几坐下,这才长长地叹息了一口气。“为兄到了那里的时候,柴绍父子已经上门再次提亲,而且,李渊李伯父已经答应了。

“什么?”妹子的眼睛瞬间瞪到了极致,声音也突然高了八度,很庆幸俺居住的是单独的小院,距离娘亲住的地方挺远,不然,绝对会被妹子追魂夺魄的尖叫声给吓着。

“喂喂喂,别叫那么大声行不行?难道你觉得你哥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不成?”本公子手中的姜茶差点被这小丫头片子给吓得掉到地上,本公子伸手指掏了掏有些发蒙的耳朵,很是不满意地嗔道。

“哥,真是的,我在担心你呢,你却在这吓我,早知道懒得管你直接去睡觉,哼”妹妹用力地拿鼻子哼了一声道。

“好好好,怪为兄,成了吧。”我也不敢再跟她斗嘴,本公子还得依靠她给我通风报信来着,于是乎,我把今天在唐国公府遭遇到的一切娓娓道来。

听得妹子一惊一诧的,嗯,青霞姐同样也给吓得一愣一愣的,连连低呼不已,有了观众,本公子自然是谈兴大增,唾沫星子横飞的讲述着当时的场面。

当然,艺术性的渲染和夸张是必要的,以此衬托正面人物的光伟正,俺当然就是正面人物,也同样衬托出反面人物的穷矮挫,柴绍父子就是典型的例子

当然,正面人物不光是需要光伟正,更需要智慧,更需要面对反派人物时的淡定从容,谈笑自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气度,还有面对着敌人的威胁时的大无畏精神和那永不屈服的意志。

而柴绍父子进退失据,气极败坏,愤恨欲狂,最终,不得不屈服在本公子的淫威之下?不对,是被本公子的大义凛然所折服,痛哭流涕,哭求俺原谅他们的过失。

“……”待本公子说话,怎么感觉没声了,一低头,看到妹子与青霞姐都一副呆滞的表情。如果光靠更让相似度来形容人的是否有亲戚关系,那么现在俺妹子和青霞姐简直就是一对双胞胎。

“喂我说妹妹,还有青霞你们俩这是什么表情,难道你们以为本公子是在忽悠……”呃,似乎真的夸张过头了。“不错……虽然到得最后,柴绍父子已然领悟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可惜,他们父子却死要面子活受罪,妄想螳臂挡车”

“哥哥你的意思是说,你与柴绍约定,若是谁能赢得三项,成为最终的胜利者,便成会瑶光姐的丈夫是吧?”俺妹子总算是回过了神来,两手握在胸口,眼里全是那粉闪闪的星光,就像是那追星一族看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就差没尖叫出声跳上来让俺签名了。

“呃,是啊,怎么?”本公子很是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妹子。“你怎么那副表情?”

“太帅了,要是世民哥哥也愿意为了我这么做,那就太完美了。”妹子眯起了眼睛,一脸幸福与陶醉,看得本公子一脸黑线,旁边青霞姐吃吃的低笑个不停。

“就把到时候你的世民哥哥万一没能成功,那你岂不得哭死。”我没好气地道,换来的是妹子一个白眼。“哼,才不会,不过还是算了,要真那样,他非得急死不可。”妹妹想了想之后不由得娇笑出声来。

笑颜如花,百媚顿生,难怪李世民让俺妹子把魂都勾没了,嗯,特别是妹妹平时摆出娴淑模样的时候,白得胜过雪花的肌肤,再配上那眉心隐隐的小痣,还真是犹如那大慈大悲的观音大士一般,难怪小名叫观音婢。

打探完了八卦,心满意足的妹妹终于爬回了自己的屋含笑而眠,而本公子,继续蹲在自己的屋子里边,拿姜热水泡着脚,一面以手撑着下巴,开始犯愁

头疼,本公子在严肃地思考,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圆满的完成任务,获得胜利,当然,五项全能冠军,俺也想五项都拿第一,不过这难度似乎太大了点。

比如箭术,本公子现在已经能十箭全中,但是最多有个两三箭正中红心,而相比起来,能够射中移动靶的柴绍,光是在这一项上的优势,绝对在我之上

至于骑术,现在本公子也能够纵马狂奔了,再加上始毕可汗送来的那些大宛宝马,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所以,或许本公子在骑术上稍逊一筹,但是在马匹方面,本公子应该占有优势,所以这一项的胜负是最难预料的。

至于书、数这两项,本公子就算是拿脚丫子,也绝对能够收拾得过这丫的,唯一让俺有点闹心的就是乐,虽然本公子的才华毋庸置疑,但是,在音乐方面,还是有些不太有把握,主要就是这个时代的淫和后世毕竟相隔了一千多年,审美观肯定不一样。

要是本公子弄出一首《死了都要爱》,怀疑一大堆的袜子臭鞋绝对会全降临到本公子的脑门上,不过幸好,本公子对于中国风的歌曲很是耳熟能详,从这一方面入手的话,或许能够有一定的胜算。

只不过,适合俺的乐器,毕竟方才已经跟柴绍约定好我与他轮流出题,以猜枚来决定由谁出题,每一个竞技项目,都猜一次,由胜者出题。

所以,本公子必须要有万全的准备,很遗憾,本公子不会使用吹奏乐器,打击乐器虽然很拿手,但问题是本公子总不能在这个时代弄出一套架子鼓来吧

其实俺最拿手的还是弹拔乐器以及弓弦乐器,弹拔乐器当然是吉他,而弓弦乐器则是小提琴和二胡,问题是这些乐器最早出现怎么也得等上将近一千年的时间才会出现,可问题是本公子现在只剩下五天,肿么办?

算了,不管了,回到了府中,本公子召来了老管家李佥,给了他一个艰巨的任务,那就是今天到明天晚上之前,去给本公子找所有能够找得到的弹拔类乐器来,嗯,琵琶除外,那玩意俺真是用不了。

更何况李世民已经暗中跟本公子通风报信,告诉了我,柴绍那家伙的琵琶造诣就算是比不过他爹李渊,也绝对比现在的李世民要强上不少,绝对是琵琶这一乐器的演奏好手。

所以,本公子就算是现学现卖,也绝对比不过这丫的,还不如推陈出新,用本公子的方法和方式,用全新的乐器来演绎。

除了让李佥去寻找之外,本公子还做出了另外一手准备,明天就让舅父家还有俺家中的所的木匠,按照本公子所设计的草图,开始制作吉他。

嗯,这玩意在我的眼中并不困难,可以说是相信的简单,主要就是由琴头、琴颈、琴身电吉他构造琴头、琴颈、琴身、琴桥、拾音器所构成,本公子当年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就经常扛着一把吉他,坐在走廊上,弹奏着心爱的吉他,唱着忧伤而动人的歌谣,借此吸引那些路过的美眉们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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