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打仗先打后勤
“嗖!”
一支羽箭准确的命中靶心,深入厚实的木靶一寸有余。
伴随着一阵糯软的笑声响起,林若曦仿佛精美瓷器的脸上乐开了花。
艾伦和西曼就在一边看着,看到林若曦准确的射中百步之外的箭靶,入木寸许,都是极为满意。
西曼更是有点小得意,他凭着秦沫给他的几张简图就做出了合适的滑轮弓。使得林若曦这个小萝莉都能轻轻松松的使用两石弓,要知道以前她最多能用一石弓的。
其实滑轮弓就是在开弓最费力的那个点用滑轮把力道分解,用加长行程的办法来减弱开弓后持弓所需的力道。
一个勉强可以拉开100磅强弓的人只能用70磅的弓,因为他拉满弓之后无力保持稳定,无法瞄准。而滑轮弓就可以借助滑轮轻松保持满弓状态精确瞄准。
后世任何一个学机械的都可以理解透彻这个原理。秦沫只是随手划拉了两笔就解决了。但是对于西曼和那些精灵弓手来说,绝对是对实力的绝对性提升。
“这种弓适合偷袭,不适合连射!”弓术大师艾伦试了两射,淡淡的说道。
滑轮弓射速要比反曲弓慢,所以说施展连珠箭这类技能就会受限制,但是无论力量、精度都要强的多,配合精灵族的天赋射术,作为狙击弓再合适不过了。
当然了,高阶精灵还是用“夕月”那种高级货最合适,可惜那不是现在的秦沫能解决的。
而秦沫给西曼画的几张图纸分别有箭速快的、箭道平直的、手感更好的,反正他只管凭记忆乱画,让西曼这半拉专家去琢磨吧,早晚会找到最佳方案的。
而在西曼忙碌的忘记了白天黑夜的时候,秦沫却又不务正业去了。他在教人做鞋子,就是那种适合多地形的陆战靴子。
大员地处南方,气候温暖湿润,所以大部分人都是穿布鞋,而很多人甚至都是不穿鞋的。
看到一众精灵脚上那植物编织的美丽草鞋时,秦沫忧心不已,精灵族做什么都要讲究美感,草鞋确实可以凸显她们精致的足踝,让小脚丫看起来更美,但防护功能几近于无好伐!
在战场上你可以没有一把最好的武器,但是不能没有一身好盔甲,你可以没有一身好盔甲,但是绝对不能没有一双可靠的鞋子。
想到年有多少志愿军就是因为缺一双鞋子而留在了寒冷的高丽。北方的恶劣风雪可没有江南迷蒙细雨般温顺,西伯利亚的寒风那更是杀人的钢刀!
把自己的部曲带到那撒尿都要带根小棍子的地方秦沫已经是心中有愧了,再不做好保护工作而产生非战斗性减员的话,那自己这穿越者的名号可以当做厕纸给直接扔掉了。
大员盛产鹿皮,鹿皮靴子这种传说中的高档货就成了秦沫的军用标准配备。先用几层厚实的牛皮做成鞋底的样子,用鱼胶粘合在一起,这样踩到荆棘铁刺什么的,也算有所缓冲保护。
用鹿皮做成鞋帮,小铜帽砸上去做成鞋眼,一双简单漂亮的军靴就做好了。一众半精灵和老杀才小杀才试穿之后,都是赞不绝口,对着秦沫更是连连道谢。你们见过亲自给属下操持鞋子的小王爷吗?
等秦沫把分指的皮手套给做出来的时候,大家都不说笑了。他们感觉到,这个世子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世子,而是准备做一个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主帅。
伴随着一船一船的海盐运走,然后一船一船的精铁运到了铁匠坊。铁匠按照世子给出的图样日夜不停的打造一种式样简单的铠甲。
它不如大夏的明光铠漂亮,不如叶子甲繁复,但是整块的胸甲看着就让人踏实。而直到胳膊肘的臂甲、小腿、大腿甚至小到覆盖手面的铁手套一应俱全。最后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新式头盔后,整个人都变成了钢铁包裹的重装甲士。
“这特么的要用多少铁料啊,以前也就是将军、校尉才能用全身甲,大头兵有一件护心镜那就是将主仁慈了,这帮家伙这次算逮着了。”林伯和一帮白头发的老头在那咋嘛牙花子,三千件全身重甲,可算把他们给心疼死了。
经过多次商议,这次出征,秦沫带两千老兵,一千新兵,外加五百精灵长弓手。其他的都从扶桑招募补齐。至于那一千新兵,都是各个老兵的子侄,这次跟着去其实就是去历练的,要不以后这些百战老兵逝去之后,大员可就是后继无人的局面。
至于五百精灵射手,秦沫的意思是用轻便的锁子甲来提供防护,可是西曼和艾伦都不同意,他们的理由是铁甲会拉低精灵射手的灵活性。而秦沫却认为他们是觉得黑乎乎的锁子甲不好看,三人争吵不休,最后只好折中,用主要部位镶嵌精钢的皮甲来代替锁子甲。
现在盐场的利润一天差不多就有一万两银子,秦沫的意思是除却必要的建设费用,其余的全部用来提升武备。他知道,若想发展,必须先富起来,要富起来,必须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自己的果实不被别人摘走。
所以他告诉林伯,自己走后,海盐照常卖,但是尽量多开几条商路,不要引起有心人的注意,生出不必要的麻烦。赚回来的钱别存着,烧水泥搞水利,买精铁打造盔甲武器,过个两三年,就再也不怕了。管他明枪暗箭,都给他砸回去。
林伯和几个叔叔伯伯商量后也是深以为然,秦沫的恒王还没晋升,又违背常理的被征召去北方作战,这一连串的不正常动作,已经给他们敲响了警钟。都是战场上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心里发了狠,可不是那些怯懦的书生可比的。
“少主,属下办事不力,实在买不齐足够的马匹,他们.......他们说今年的战马都在北方卖光了,根本不需要到我们南方来卖。”
秦沫派到杭州去采买的属下给他带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他跑遍了杭州、苏州甚至金陵城,也不过买到了一千多匹战马。距离秦沫要求的五千匹差之甚远。
“你回去,买一些挽马先凑合着用,若是让将士们背着自己的武器盔甲走路,那么我们这仗也不用打了,都累死在路上算了。”
部队所有将士普及了全身重甲,随之而来的运动能力打了折扣,若是没有足够的战马,那么秦沫的部曲就是属乌龟的,防御力足够,机动不足,只能等着别人来打他,他却追不上那些全身长毛的兽人。
“林伯,让那些没见过血的新兵先走旱路去帝都吧,沿途一定要让他们学会骑马,不要求能如那些草原蛮子一样的骑术,但起码不能在奔跑中从马上摔下来。”
秦沫这次带的部队中有一千多新兵,他们虽然在大员也许骑过几次马,但是远远达不到纵横驰骋的标准。
“这些吃人的奸商,每次都是这样,我们这次措手不及,又要让他们大赚一把。”林伯咬牙切齿,头上青筋暴起,其他几位叔伯也是大骂奸商误国,朝廷不作为等等。
每次朝廷征召各个封地领主出征,都是那些军械、马匹、粮食商人的盛宴。他们聚集在出征的出发地,囤积大量物资,高价出售,谋取暴利。
领主们的私军不是大夏朝廷的禁军、边军,所需军械物资都是需要自己配备的,每当朝廷要出征,提前得到消息的大商人就开始囤积、惜售,只等待如秦沫这样的肥羊自动送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