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距离桐林村很远,林朝、祝乐容、孟自枔三人同行,一路又是马车,又是坐船,舟车劳顿了近十天才摸到京城的影子。 到了京城,离院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就一同租了个小院生活。 神奇的是,明明大家每日都住在一起,却又经常找不到祝乐容和孟自枔的人影。 “真是奇怪啊。” 才吃过早饭,林朝就回了一趟房间,再一转眼,院子里就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阿枔是去参加诗会结交文友,容乐说是去祭奠母父,还要去拜访一下曾经的亲人。” “一个人待着真没意思,要不,我出去转转。” 林朝并不是一个习惯安静的人,独自一人待在家她也觉得没意思,便出门溜达溜达。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都来了。 这么远的路都来了,她又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不正好可以趁此机会好好逛一逛京城吗。 林朝便留了字条,出门去了。 近来举子上京,本就繁华的京城又多了几分热闹。 林朝走在街上,只听摊贩叫卖声此起彼伏,经过的人影络绎不绝。 其中有一户商人格外不同,金黄头发绿眼睛,面前摆着的商品也与旁处大不相同。 “来看看嘛~小~女郎,喜欢~什么随意挑~” 这是一名胡商,口音奇奇怪怪,总是拖着小波浪的尾音,说起本朝语言很有意思。 “那我看看。” 林朝被逗笑,停在了胡商的面前,果然有许多她从未见过的东西。 味道奇特的香料,颜色缤纷的宝石,还有一些模样奇怪的植株以及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她被花样繁多的新奇玩意儿迷昏了眼,站在一旁认真挑选起来。 “唔,这个不错,回去打猎处理动物皮毛肯定很方便。”林朝拿起一柄弯刀。 “这个也有意思。” “……” 林朝专注着手里的小玩意儿,一时放松,没注意到朝这边冲来的野马。 “快躲开!快走!” “啊啊啊啊啊。” “娘亲,爹爹,救我。” “……” 一时间,林朝只觉自己耳朵被惊呼声和孩童哭叫声填满。 她抬头看去,竟是一衣着华丽的男子骑着高头大马在闹市奔驰。 闹市人多,道路被人填得极狭窄,虽然不少人看见踩踏过来的马就飞快闪开,还是有几个反应慢的。 恰巧,就有一名举着糖葫芦的稚童独自一人站在路中央,眼神茫然,不知道该往哪边跑。 见到凶猛朝他跑过来的大马,吓得哇哇大哭。 林朝眉头一紧,连手中拿着观赏的弯刀都来不及放下,朝着大马就飞奔而去。 那马有几分癫狂,见到来人不仅不避让,整匹马反而更加兴奋,高高抬起前蹄,就要往林朝身上踩去。 “啊——”马上的男子发出一声惊呼。 林朝眼中没有半分惧意,脚步一闪,避过了踩踏,又动作干脆拽住了马上垂下来的缰绳,用力一拉。 立刻,那马就不得不被拉下来。 就这样马也不服输,左右摇晃,前蹄在路上滑动几下,鼻子里喘着粗气,又急又燥。 甚至,它还想继续往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