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梅最喜欢挖苦沈如云,借此来讨好沈清月。 沈清月在沈家受宠,而赵家非常重男轻女,她的地位很低,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有。 跟沈清月在一起,平常能占到一点好处。 最重要的是,她觉得沈清月长得好看,以后肯定能嫁的好,打好关系自己能得到更多好处。 前两天知道沈清月要嫁到江家,起初赵春梅还有些不屑,后来听沈清月说了一些关于江家的事,还说江家在京城有人。 对此她深信不疑,连忙巴结讨好。 江家刚来到大丰村的时候,确实生活优渥,是村里日子过得最好的。 据说还有两个丫鬟伺候呢,后来才发卖了。 赵春梅知道沈清月不喜欢沈如云,意外撞见,她自然要踩一踩沈如云,嘲笑她一番,哄一下沈清月。 更何况,从小到大,欺负沈如云几乎已经成了习惯。 “沈如云,你和清月是亲姐妹,怎么差的那么远呢?从小到大比不过清月一根手指头,现在就算嫁人,都是捡清月不要的。” “当续弦当后娘的日子不好过吧?啧啧啧,看你那丧夫脸,哪个男人会喜欢这样的,陆九霄肯定看不上你,连生活开销都不给你吧。” “不像我们清月,嫁到江家是要去享福的,以后她还要到京城去呢。” 沈如云深吸一口气,直接对着两人开炮,“嘴咸你就去舔一舔茅坑,别在这叭叭叭的跟疯狗一样叫唤。” “还有,离我远点,我怕你疯狗病传染给我。” “你真是方向分不清南北,蠢得有点东西!” 赵春梅几天没见沈如云,完全没想到,她居然敢还嘴反抗了! 而且骂的如此刁钻,一个脏字不带,却直戳人肺管子! 赵春梅只是个十七岁的姑娘,脸皮薄,被怼了两句,瞬间红温。 她刚想骂回去,沈清月拉住她,“沈如云,春梅可没说错,昨天看你又是上山挖野菜,今天又是走着来镇上,陆九霄杀猪赚的钱那么多,连两文坐牛车的钱都不舍得给你,不是夫妻感情不和睦是什么?” “我要是你,还是好好想想办法怎么去讨好陆九霄,否则你以后可怎么活?不是饿死也得累死,看在我们姐妹一场的份上,我才好心提醒你。” “想死滚远点,我怕你尸臭熏到我。”沈如云冷嗖嗖的眼神扫过她们,“我看你不应该治脚伤,应该找个大夫给你看看脑子,脑子有病就待在家里,没事少出来吓人。” “江家什么情况,你还是好好担心担心自己吧。” 沈清月知道沈如云如今跟变了个人一样,心里做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她能骂的那么难听。 登时火冒三丈,心里差点沤死。 转眼一看,沈如云脚下的烂鞋子磨得她脚都破了,流了一点血。 沈清月终于找到炫耀的机会,伸出脚,亮出自己刚做的鞋子。 沈老太心疼沈清月嫁到江家,特地用自己过年都没舍得做衣服的布料给她做了鞋子。 算是弥补这个心爱的小孙女。 鞋面布料上还绣着一些嫩黄色的小花,时髦又清新。 这等料子别人用来做衣服都不舍得,更别说拿来做鞋子了。 沈清月可是村里头一份。 赵春梅都羡慕不已。 两相对比,沈如云穿的确实太过寒酸。 “这么好的鞋子,怕是陆九霄一辈子都不会给你做,你也只有羡慕的份了。” “连双像样的布鞋都没有,真叫人心疼,待会你还要走山路回村,不会把你的脚都磨烂了吧?” 赵春梅嘲笑道,“别说了月月,谁让她没有钱坐牛车呢,咱们快走吧,待会牛车不等我们了!” “清月跟你可不一样,她可吃不了这种苦,出门不仅要坐牛车,以后还会坐上马车,你见过马车没有?哈哈像你这种土包子,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知道马车长什么样!” 明明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出身没有谁比谁高贵。 偏偏这两人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沈如云真怀疑她们的脑子是不是被虫子啃食了。 一双最基础的布鞋,也值得如此大肆的炫耀。 不对,她们挖苦的最厉害的,还是自己跟陆九霄的关系。 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赵春梅和沈清月越过沈如云,趾高气昂的走了。 沈如云不好意思让孙明光等太久,快步回到约定好的地方。 只见沈清月和赵春梅已经到了,正在跟孙明光说话。 “春梅,真不是我不拉你们,牛车已经被人包了,你们也看到,那么多货物,实在拉不了人了。” “反正走回村子就一个半时辰,现在天也不晚,你们慢慢走回去吧。” “我钱都收了,总不能出尔反尔吧?” 沈清月有些急了,她脚踝的伤还疼着呢,让她走那么远的山路,她哪里受得了。 “大光哥,你想想办法吧,我受伤了走不了路呀!” “这……你不是在为难我吗?”孙明光看见沈如云,立即道,“喏,包了牛车的就是小九婶,你们要不问问她?”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