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周小福。 这家金店位于边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店门上方巨大的金色招牌在阳光下闪耀着奢华的光芒,橱窗里摆放着各种精美的金饰,璀璨夺目。 “难怪都喜欢金子。” 唐朝之前那个女朋友叶可可也是刚成为自己女朋友没多久,就吵着要给他买金子。 这金灿灿的光,一般人真心拒绝不了。 唐朝刚一进门,穿着整齐制服的服务员便带着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他。 那服务员是个年轻女子,细长的眉毛微微上挑,涂着大红色口红的嘴唇撇向一边,眼中透着一丝不屑。她的目光就像扫描机,从唐朝的头顶划到脚尖,又从脚尖回到头顶,随后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嘲讽的语气说道:“哟,这位先生,您是来找人的还是买东西的?我们这儿可都是高档金饰,价格可不便宜呢,您要是只是随便看看,就别浪费我们的时间了。” 她边说边用手轻轻摆弄着自己胸前的名牌,仿佛那是某种身份的象征,能让她在唐朝面前更有优越感。 唐朝皱了皱眉头,没有理会她的态度,只是说道:“我来看看金项链。” 服务员轻哼了一声,那声音从她的鼻腔里发出,带着浓浓的轻蔑。她眼神中满是怀疑,眼珠转了转,觉得现在真是谁都可以来买金子了。 服务员不情不愿地扭动着纤细的腰肢,带着唐朝来到了摆放金项链的柜台前,那走路的姿态看着就极其不情愿。 唐朝没有搭理他,认真地看着那些金项链,想着什么样的款式适合小花。 对于这种狗眼看人低的人,唐朝对她们只有同情,因为作为柜姐,本也是底层人,底层人何必为难底层人?以这种态度视人,她们的人生注定也就这样了。 这时,另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这是一个稍胖一点的女子,脸上涂着厚厚的粉,却依然掩盖不住那几颗显眼的雀斑。她和之前的服务员对视一眼后,也开始阴阳怪气起来。 她嘴角带着一丝讥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说道:“先生,您看看就行了,这些金项链都是有身份的人戴的,您要是不小心弄坏了,您赔得起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着那些金项链,眼神里满是对唐朝的嘲讽。 唐朝皱了皱眉头。 那个瘦高的服务员又在一旁说道:“先生,您到底有没有买的打算啊?我们这儿待会儿还有预定了的客人过来,不是什么人都能来消遣我们的。您看看您这穿着打扮,像是能买得起我们金店东西的人吗?” 她边说边用手扇了扇面前的空气,那动作幅度很小,却极具侮辱性,仿佛唐朝身上有什么难闻的气味。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厌恶,目光在唐朝那略显朴素的衣服上停留了许久,眼神中的不屑更加明显了。 唐朝已经很不爽了,但还是尽量平静地说:“既然来这里了,我就有买的打算,不用你在这里指手画脚。”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阵喧闹声,只见一个穿着西装打扮地格外富丽堂皇的男子搂着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走了进来。 “王总,你过来了。” 店员立马迎了上去,满脸笑靥,好像是比看到她爹还要热情。那笑容灿烂得有些夸张,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根,点头哈腰的姿态尽显谄媚。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王雄,王少他爹。 “叶可可!” 唐朝一脸地不敢相信,眼睛瞬间瞪大,眼中满是震惊与愤怒,眉头紧紧皱起,嘴唇微微颤抖。 “唐朝,是你!” 叶可可手簌地一下从王雄身上离开,好像是感到有什么恶心的东西。但马上又恢复了镇定,拽紧了王雄的胳膊,手指因为用力而泛白,她的眼神有些慌乱,但又努力装出镇定的样子,嘴唇抿得紧紧的。 说起也巧,叶可可准备去探视王少那天正好碰上了王雄,在看到叶可可穿着黑丝,两个大葡萄一抖一抖,王雄就忍不住了,花了几天,就拿下了叶可可。 这不,又来金店给她买金子了。 唐朝是感到一阵生理恶心,他甚至有点庆幸,当初是坐牢去了,不然,叶可可还不知道要给自己戴多少绿帽子。 这女人,实在品性太差! “他就是唐朝?” 王雄眼光一寒,在进店看见对方的时候,他就有点熟悉,但又想不起来,毕竟之前见的都是照片,但经叶可可一说,他顿时想了起来。他的眼神变得犀利无比,像是两把寒光闪闪的刀子,直直地盯着唐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显示出他内心的愤怒。 “老王。” 叶可可娇声说道:“亲爱的,别看他了,我们去挑我们的。” 她没再朝唐朝看去,不知是不好意思,还是什么?她的眼神有些游离,不敢与唐朝对视,只是一个劲儿地拉着王雄,脚步有些慌乱。 “等等,” 王雄怎么会不看唐朝。他停下脚步,甩开叶可可的手,叶可可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王雄向前走了几步,每一步都带着一种压迫感,皮鞋在地面上发出 “咚咚” 的声响,像是敲响的战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