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任务,又一次来到了现代。 准确说是真假千金文。 原主亲生女儿程丽丽小时候意外被拐,十五年杳无音讯,随着科技的发展,终于查到她的下落。 当全家人把程丽丽接回来之后,仅愧疚了几天,在假千金的故意诬陷下,全家人的态度就变了,认为真千金粗俗无礼,文化水平太低,一身土气,带出去丢人。 全家人又把所有关注和爱都转回到假千金这边,致使真千金在这个家里变成了小透明。 在她满十八岁之后,就果断离开了这个家。 本来全家人对她的感情就不深,自然没有任何挽留。 后来原主病了,很严重,需要卧床那种。 假千金装了几天乖巧女儿,在确定她无法重新行走的时候,便同老公、儿子一商量,将她扔进了疗养院。 还是最便宜,最差的那种。 原主在那里备受折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 她不知道亲生的儿子,原配的老公,还有宝贝长大的假千金,竟对自己那么残忍。 苟延残喘的过了好几年,弥留之际,她终于看见了期盼已久得亲人,但是,他们中间多了个妇人。 仔细一看,竟然是家里的保姆。 她想问为什么,可她已经没了力气,只能泪眼汪汪的眼神诉苦。 这时保姆冷笑着走上前,将埋藏那么久的秘密说了出来。 原来真千金是她做主调换的,就是因嫉妒同为孕妇的她只能过贫穷的日子,孩子的父亲一走了之,怀着孕的她还要打工挣钱,而原主却是由好几个人伺候着,完全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她想让自己的孩子以后也能当上富家千金,不用吃苦,不用受罪,于是悄悄把真千金偷走,转移到老家,卖给傻子家当童养媳。 在原主因女儿的丢失整日以泪洗面的时候,她把假千金抱了过来,说是在福利院门口捡的,模样跟丢失的小姐很像。 不知怎么的,原主看见小婴儿的眼睛,马上就接受了这个孩子,当成了亲生的。 原主知晓一切都是算计,气得一口气没上来,死了。 小石头感叹:【她说她不想伤害亲生女儿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对上假千金眼睛,就不由自主的相信她。】 【所以假千金还有强大的主角光环。】阿狸道。 这样的话,那可就好玩了。 阿狸接收完记忆,朝天空竖了个中指,“垃圾!” 想给气运之女开后门可以找别的办法,祸害别人就不对了。 真千金是凭实力投胎的,凭什么给人夺走了。 【现在是什么时间阶段了?】阿狸问。 【现在的时间点是还没找到真千金的时候,全家人正打算出国旅行。】 阿狸看着手机里订票成功的页面,动动手指把目的地改成了假千金所在的山村。 【干啥,你也带他们一起去啊。】小石头不解的问。 【对啊,现场拆穿多好,还能把假千金留在那里。】 小石头:【真的吗?】 【那当然。】 其余三口到了机场才发现,目的地变了。 “妈,我们不是去国外吗?”假千金李舒婉不解的问。 “国内山清水秀的,玩不开你啊。” 阿狸直接呛了一句。 整天国外国外的,要不是有钱,像假千金这样的傻子,分分钟被卖了。 李舒婉第一次听养母这么说话,不由得愣了一下,想着她更年期,情绪不稳定很正常。 于是撅着嘴巴摇晃阿狸的胳膊,撒娇道:“可是人家想去布拉格广场喂鸽子嘛。而且,C家出新品了,我想要买。” 阿狸不着痕迹的躲开她的手,安慰道:“以后妈妈再带你去。” 至于是哪个妈妈,那就不一定了。 飞机降落到当地后,阿狸就让叉烧儿子李耀阳去租车,趁时间还早,赶紧去村里接人。 地图上显示那个村子在大山里面,开车要三个小时,山路崎岖,要是遇到落石,时间会更久。 李舒婉直觉这里有猫腻,她对这个地方有印象,好像听亲妈说过,她就来自这里,但又不敢确定,于是试探性的问养母,“妈妈,这是哪里啊,感觉挺穷的,真的有好玩的地方吗?” “当然有,这是给你们的惊喜,提前说了多没意思。”阿狸微笑回应,眼底都是冷漠。 叮咚一声提示音,李舒婉的手机响了,应该是有人发了消息。 她悄悄的看了一眼,是保姆王妈发的问候信息, 阿狸在心里嗤笑:【儿行千里母担忧啊,刚下飞机就迫不急待的问,果然是亲母女。】 李舒婉刚要回复,阿狸就靠近了些:“谁发来的啊。” 吓得李舒婉赶紧把手机收起来了,这可是她最大的秘密,一定不能让养母知道,“没谁,骚扰短信罢了。” 面上强装镇定,声音还是有些颤的。 “你看你,小孩子也有隐私的,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原主的老公李光道。 阿狸白了他一眼,软饭硬吃的凤凰男,倒教育起她来了,欠抽。 高跟鞋直接狠狠地跺在他脚背上,李光啊了一声,弯腰痛呼,“疼死了,你干什么。” 阿狸似笑非笑的说:“你看你,离我那么近干什么,被踩了吧。” 李光早就忍受不了她的霸道了,要不是手里的钱还不足以支撑下半生的开销,早就离婚了。 这时李耀阳把车开了过来,阿狸将他赶下驾驶位,“我来开。”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有些累,李耀阳就下车了,反正她妈很强,什么都可以,即使再累,开山路也没问题。 车子摇摇晃晃的绕过一个又一个高山,驶过一座又一座桥,终于到了路的尽头,靠山村。 陌生的车刚靠近村子,就被盯上了,一双双探究的眸子注视着车子的一举一动,连里面几个人都猜到了。 按照小石头的指引,车停在了程家门口。 在程家低矮破旧的房子门口,阿狸率先下车对李光说:“下来吧,看看我们的亲生女儿待了十五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