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我在异界做神棍 > 第12章 混进王都

第12章 混进王都(1 / 1)

三个任务圆满完成,虽然其中出了很多小波折,但结果是好的,本老师承诺,全部都解决了。
现在就可以放飞自我,自由安排。自从昨天出了那档子事以后,这群公子们,也不再集体游街了。
我呢,也老老实实的陪着大王子,体恤民情。那些女学生呢,也装作柔弱,整天跟在长公主后边儿,求保护。
经过两三天的反复巡游,这次体恤民情,算是圆满完成任务。期间大王子,还在农村吃了一顿便饭。也是和当地的乡亲们,相谈甚欢。这还是我出的主意,这样有助于拉近彼此关系。之后为了显得更加体恤百姓,大王子还把这次吃餐的费用,全部还给了这家百姓,言说乡亲们不容易,本王子更应该,以身作则,不老百姓的一针一线。能和百姓们一起吃顿便饭,本王子也深感欣慰。赚了一大波民生,可不就得打道回府吗?
我终于也如愿以偿的,抱上了大王子的大腿,跟着去了王都。
我来到了王都,装出一副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样子。那是在后边儿左瞅瞅,右看看。那些女学生呢,纯粹就是没有见过世面。不是感到好奇,就是真的没见过,那也是四处打量。这样就完全符合我们,这种小有家资的世家小姐。
回到了王都,大王子那也是把我带进了王宫。长公主也跟着一起回了王宫,我这也算是初步混进朝堂。进来以后,大王子就按照我说的,进行汇报。
果然是朝野上下,一片沸腾。都说大王子年轻有为,此次体察民情,更是功不可没。只身为民排除隐患,更是有大王当年风范。果然虎父无犬子,我礼朝有如此大王子,实乃我等福分,实乃礼朝福分呐。
一顿商业互吹以后,大王也赏赐了一些东西给大王子。我呢也第一次看见了这个礼朝的大王,看上去比较儒雅。应该不算是昏君,可是下朝出来以后。
我就有点尴尬了,我这名义上还是长公主的人。这长公主呢,还住在王宫里面。我要是住在这里面,这小老弟还要不要了。可要是直接跟着大王子走,好像也不太妥啊。这有点太市侩了,长公主她是个心大的。直接带着我的那群女学生,他就走了。
我呢,就呆呆的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我自己走出王宫去。
这大王子呢,回来确实业务繁忙,一顿工酬交错以后,直接把我给忘了。主要是跟他攀谈的人太多,虽然我拍马屁拍的好。但是拍马屁的不止我一个呀,满朝文武上下都是好手。大王子在应付这些人的时候,实在是无心他顾。
我走出了王宫,只好到王城四处看看。反正这礼国王城,我还没有来过。我也不怕安全有问题,毕竟是王都,治安应该还是很好的。何况我周边还有些人暗暗保护。
找到老剑三人和文正这个记史料的,这看起来,那就相当有逼格了。一看就是一个少爷,带着四个老仆人,四处瞎晃荡。我打开折扇,一步三摇的走前面。走着还和老剑他们攀谈起来,我小声的在他们耳边说,你说这个王都,和我们的城比起来,差距在哪里。
老无比较会来事儿,直接说没有可比性。唯一比我们好的就是,他比我们长城池小,驻防起来不需要那么多军队,应该比较省资源。
当时我用诧异的眼光,看着这老无,都这么会说话了吗?看来带他们出来长长见识,也是好的。起码老无这说话的本事,有我三分功力了。
我也相模相样的谦虚说,哎呀,哪有哪有。炎黄城建立成功,都是大家的功劳。以后还要多多,仰仗几老啊鼎力相助。在我们几人的一顿商业互吹当中,那也是花了小半天时间。才把这个王都给逛了两三条街,有一说一,这王都还是相当不错的,比较繁华。布料吃食,这些还是应有尽有。
当即我就在琢磨,要不在这里先开一些店。要说开什么最来钱,这王都有钱人这么多。开个歌舞院,卖点酒水应该是很暴利的。一般这种黄色性的产业,利润都是很暴利。
但是现在本人,不太好出面做这个事情啊。名义上我还是长公主和大王子麾下的人,要是秀儿姐姐在,我就可以给她出谋划策,开个万花楼。
既然黄色企业不能开,那我就干脆开个高档的酒楼。然后再搞个歌舞院,只表演歌舞,再把前世那些名人诗词抄一些过来。这里国文风盛行,美酒,诗词加上美人舞蹈,再加上我当今这个身份,不怕在王城站不稳脚跟,赚不着钱。
有了想法,我当即就和老剑三人畅聊起来。结果我的这个想法,得到了白姐的一致好评。白姐还说,他就有愿意来做这个老板。反正养殖那一块,他已经交的差不多了。可以安心放手,就算有什么问题,他临时回去解决一下,问题也不大。
我也本能的拍起了白姐的马屁说,白姐姐这样的人才,出来开个酒坊,那是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又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地点。基本上好的地方,都没有位置走了。一天下来,确实也累了,干脆就找了一个酒楼住了下来。刚把一切办妥,那大王子的人来了。

最新小说: 三国:十倍速度,貂蝉说我太快了 我在仙界当富豪,圣地都靠我扶持 渣男逃婚,我转身撩了京圈太子爷 冰山女总裁的追夫火葬场 大明中兴全凭杀杀杀抢抢抢 我在明末穿梭1982:争明天下 我,最强毒士,胜天半子 功高震主要杀我?我反了,你悔啥? 重生水浒之纵横天下 原始社会之大秦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