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人国与棒子国,一衣带水,两国之间隔着朝仙海峡相望。 在朝仙海峡中间,有一个岛屿,名叫对马岛,面积接近七百平方千米。 废材老祖的逆徒三弟子江宋,在此啸聚山林,占岛为王。 此刻,在聚义厅,集结了数十名大大小小的匪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高高的上首处,坐稳头把交椅的虬髯汉子江宋,正跟副座位上的军师柳生千寻,频频举杯邀精虫,夜半约艺伎。 这时,一名探子仓惶来禀,“报!岛主,棒子国史家庄最新情报!” 原本喧闹嘈杂的聚义厅,立马变得鸦雀无声。 江宋放下雕花酒碗,一脸威严地道:“速速报来!” “岛主,据情报显示,空空妙手门用来镇压尸气的右手观音,被史无情的姘头柳飘絮盗走,导致史家庄用来储存尸气的罐体,泄露出大量尸气。” “截止目前,史家庄制作火偶的生产活动,已经完全停摆。” “其火偶库存量,只有不到1200个,完全无法按时完成对岛主的交付。” 江宋面色一沉,“那史太公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来弥补火偶数量的不足?” 探子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在空空妙手门几个元老的决策之下,他们把目标锁定在‘迷你招魂幡’上。” 江宋豁然起立,“‘迷你招魂幡’终于出现了!快说说它的下落。” 柳生千寻也表现得极其兴致盎然。 探子语速极快地讲道:“史太公成功锁定‘迷你招魂幡’的下落,就在板门店客栈,女江洋大盗金湘玉的手里。” 江宋挥手遣走探子,甚是亢奋。 雾影三剑客之一,雾影一藏好奇道:“岛主,那‘迷你招魂幡’是个什么玩意?令岛主如此兴奋?” 江宋满脸向往地道:“当年棒子国国主朴正统,派出刺客前往朝仙国,用蛊偶成功偷袭了金正义,令其脑部癫狂而亡。” “天朝上国接到朝仙国的求助后,派出武当派的三丰真人,制作了十个‘迷你招魂幡’,送到朝仙国,助其防御迷你布偶。” “‘迷你招魂幡’,不仅可以招魂,还能用来收集并镇压尸气,所有用尸气作为动力源的布偶,都逃不过它的搜寻。” “这十个‘迷你招魂幡’,流传于世的只有一个,但即便是这一个,也足足消失了三十多年。” “想不到,它居然在板门店客栈,还是在金湘玉的手里。” 柳生千寻补充道:“‘迷你招魂幡’在金湘玉的手里,说明这个情报的可靠性很高。” “金湘玉的最大爱好,不是豢养男宠,而是收集各种武道秘籍、神兵利器和奇门遁甲之物,然后向有需求的买家,进行拍卖兜售,谋取巨额钱财。” 翘着兰花指的沈白衣,笑道:“我曾经跟金湘玉有过一次比拼,不过不是拼武道,而是拼谁的兰花指,翘得更有韵味。” 一众匪首哄堂大笑,纷纷调侃不止。 “哎哟喂,那最后谁赢了?” “白衣渡海沈白衣,既然你的兰花指翘得如此有水平,那金湘玉咋没有把你纳入她的后宫呢?” “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当时金湘玉没能翘赢沈白衣的兰花指,又怎会把他收为男宠?那不是给自己添堵吗?” “沈白衣,翘出你兰花指的最好水平,让大伙欣赏欣赏,乐呵乐呵!” …… 沈白衣用二指拈着白色手帕,捂住口鼻,“你们啦,都是些粗鄙的汉子,理解不了兰花指对我的意义。” 柳生千寻哈哈大笑道:“大伙可别小瞧沈白衣的兰花指,他不翘则已,一翘惊人。” “他已经练成‘兰花摘云手’,你们千万不要招惹他,小心他的摘云手,把你们的宝贝疙瘩摘了去。” 众匪首无不动容,有人感叹道:“据说‘兰花摘云手’,乃是天朝武林最难练的十种武道秘技之一,竟然被沈白衣练成了。” 又有人释疑道:“你们大家从一开始,就把沈白衣想歪了,他不是为了满足心里需求而翘兰花指,而是为了苦练‘兰花摘云手’。” 雾影二藏好奇道:“柳生军师,我们浪人国有一种非常厉害的指法,名叫‘樱花拂穴手’。” “这两种手法,孰强孰弱?” 柳生千寻毫不护短地评价道:“两相比较,‘兰花摘云手’更加修练不易,更加阴毒无比,‘樱花拂穴手’以打穴为主,略逊一筹。” 江宋摆摆手,“好了好了!大家别再取笑沈白衣了,他可是天朝一品堂的海外杀手,并不隶属于我们对马岛。” “大家先行散场,我要跟军师商议一下,决定前往板门店客栈的合适人选。” 众匪首纷纷散去,沈白衣和雾影三剑客留了下来。 江宋灌了一口清酒,“军师,你可有合适人选,前往板门店客栈?” 柳生千寻捋捋卫生胡,“雾影三剑客刚刚练成‘雾影问天一斩’,正是大放异彩的时候,他们三人足以入选。”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