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出这支箭的,是隐没在人群中的一个土匪,见自己射中,顿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哈哈,我中了!” “射得好!”众同伙纷纷贺喜,紧接着,这支东拼西凑的弓箭队,乱箭齐发,一下子就把萧麦射成了半个刺猬,胸口、左臂、腰间、腿上尽是羽箭,“哈哈,射瞎子真好玩儿!” “妈的!” 萧麦瞬间火冒三丈。 他一直在做单挑的准备,思考怎么把红袍怪挑落马下。 万没想到喽啰兵会暗箭伤人。 他们完全不守江湖道义,毫无廉耻之心,见你是瞎子就往死里欺负你。 “我就弄你怎么了?有种你弄回来啊!哈哈哈——” 偷袭成功,众喽啰欣喜若狂。 可他们没想到,萧麦真的会弄回来。 他抓住箭羽,一把拔出,顿时鲜血迸溅。 萧麦却不管不顾,他心中怒火激荡,拨动红鬃马,一个箭步冲上去。 弓箭队只见一个庞然大物冲过来,根本反应不及,只得四散而逃,可他们怎么可能跑得过红鬃马? 红鬃马一头上去,就撞翻了五六个人,再连续死亡踩踏,砸得几个弓箭手,连内脏都吐了出来。同时,萧麦在马上左劈右砍,长枪所过之处,无不鲜血迸溅。 没办法,骑兵对步兵的优势,就是这么大,尤其是萧麦这种,马术超绝,“天生神力”的骑兵,对付没有长兵器保护的弓箭手,那完全是黄鼠狼杀鸡,得心应手。 红袍怪精心培养的十二个弓箭手,一个照面,就被萧麦和红鬃马劈死了九个,另外两个要逃跑时,被萧麦从身后追上,长枪一捅,直接一串二,被萧麦当糖葫芦一样举了起来。只剩最后一个,也是最先射箭的那个,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只恨刚才为何手贱? 瞎子想跟大王单挑,就让他单挑去,自己干嘛掺和进去,现在惹上了煞神可如何是好?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双膝扑通跪地:“大侠饶——” 命字还没说出口,萧麦就一把将他从地上提溜起来,放在马背上,抡起拳头,一拳、一拳,一拳——殷红的鲜血,像喷泉一样,从他嘴里喷溅而出。 萧麦只砸得他胸骨尽碎,五脏成糜,方才像丢垃圾一样,随手扔在地上。 “歼匪人数:12。” 之后,萧麦才举着两具尸体,重新回到原位置,发现除红袍怪之外,无论仪仗队、鼓乐队,还是喽啰兵,全部后退了几步,看向萧麦的眼神,再无任何轻视,剩下的只有畏惧。 “太快了,实在是太快了!” 所有见到这一幕的土匪,都无不惊讶于骑兵屠杀步兵的效率,并生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他一个人,就能把我们全杀光!” 事实上,连萧麦自己都是这么想的,他发现自己都低估了自己。 500点血肉强化,带来的是数倍于常人的力量和体力;红鬃马本身就无限体力。 两相结合,完全就是关公再世,霸王重生,打正规军自然会很疲软;打一群乌合之众,根本手到擒来。 “再敢捣乱,我把你们全宰了!” 见此情形,土匪们刚刚还很高昂的士气,顷刻间崩溃,胜负再次系于红袍怪一身;众镖师则精神大振,原本还瑟瑟缩缩的他们,挥着兵器,就把越线的土匪们往外赶。 张小姐和青衣丫鬟,见到这血腥的一幕,固然有些惊吓,但更多的是激动:“能赢!” 除了围观者之外,红袍怪受到的惊骇也不轻,有点类似于,萧麦发现红袍怪竟能操纵雷电时的感觉,好像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怎么可能呢!萧麦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还能打?” 同样感到世界观被颠覆的,还有余秀和方镖头,因为他们在看到萧麦被射中第一箭时,就觉得这人已经废了。 因为最简单的武学常识:兵器一旦刺入皮肉,就会产生剧烈的疼痛,使经脉收缩闭合,真气无法流转。 这种闭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怕是先天无痛感的人也不能摆脱。所以,一旦受伤,任你是天下第一高手,也会瞬间变成废人。 余秀和方镖头,就是因为之前被雷拳揍得太疼,才被几个喽啰轻松五花大绑;萧麦却在被射成半个刺猬的情况下,越战越勇。 “只有一种解释:萧麦是真的不会一点武功,纯纯的天生神力!” 红袍怪想明白缘由后,先怒后笑:“难怪敢冒头领死,难怪有两把刷子。” 萧麦针锋相对:“管好你的手下,咱俩之间的单挑,谁敢捣乱谁先死!” 说罢,萧麦奋力挥出长枪,要把两具尸首扔出去,以震慑众人,谁知在他的奋力挥舞下,长枪竟因承受不住,砰的一声断做两截,两具尸首叽里咕噜地掉在地上。 见此情形,一个镖师眼疾手快,将一杆乌黑的大枪递给萧麦:“少侠,这是我们方镖头的大枪!” “多谢!”萧麦接过长枪,顿觉手感比先前那柄强了好几倍,且长度也更长,估摸至少有三米多。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