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比囡囡乖,比她听话。 她就是一个傻子! 为什么他还不如她? 陆清萍愣了下,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是知道她要带囡囡走的事了。 虽然对小新有了戒备,可也毕竟是疼爱了有一段日子的孩子,也是朝夕相处的。 他白净清秀的圆脸,被风吹得通红,澄澈的眼睛里都是泪水,她也有些于心不忍。 她抱紧了囡囡,边走边说,“你和囡囡不一样,她心智不全,傅家都不太喜欢她,留在傅家对她未必是好事。” “你现在懂事了,大家也都挺喜欢你的,你在傅家,也能过得好。” 她回头看了眼小新,“再说了,我本来就很穷,谁跟着我都会吃很多苦头。我不知道你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是我相信你也应该明白,跟着富贵人家和跟着一个穷鬼的区别。” 小新摇摇头,“我知道,但是只要和你在一起,什么我都愿意的。” 他知道,如果跟着穷人家,连饭都吃不饱。 他来傅家的时候,已经六岁多了,原来的家,也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 一大家子,也不能完全吃饱,经常半夜都会被饿醒。 来到傅家之后,这种状况再也没有出现过。 可是,傅家的人,根本就不关心他的。 不像是家人,只是像亲戚家,只有陆清萍才会像妈妈一样,关心他的一切,嘘寒问暖。 有她的地方,才像是家。 如果她带他走,就算是吃糠咽菜,他也愿意跟着的。 陆清萍情绪复杂,她从来没想过和小新一直一起生活。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是要离开的,不过是看这两个孩子可怜,就对孩子好一些。 她也不觉得她值得孩子陪她吃苦受罪。 后来实在是舍不得囡囡,才和老爷子提出了这个要求。 老爷子同意之后,她就把囡囡当女儿看待的,心态不一样,培养出来的感情也不一样。 她是彻底不能舍弃囡囡了。 就算这会儿的小新让她有些感动,她也不可能带着小新走的。 即便是考上了工作,她一个人带小新都会比较吃力,还得想别的办法。 要是再带一个孩子,生活水平会下降,关于物质方面,也会有很多掣肘。 她叹了口气,“生活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而且,你和囡囡,我只能带走一个。囡囡需要我,我也需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