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珠刚嫁过来的时候,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她本来就是个特别腼腆的小姑娘,长得杨柳细腰的,说的一口吴侬软语。 还幸亏张守城这人打小跟着他爹走南闯北,各地方言都略懂那么一点,不然,俩人都得靠打手势,来猜测对方到底说的是啥。 尤其张明珠还腼腆,不爱说话,俩人虽然新婚燕尔,但感情也就那样。 说白了,也就是没啥感情。 对于商人来讲,商人重利轻别离,即便结婚,在家也待不了几天。 更没有啥先婚后爱的机会。 余守城就得出去做生意去了。 这时候,他娘佟氏,做主送给他个丫鬟,叫小红,让他带在身边,好伺候他。 至于他新娶的媳妇,当然要留在家里,伺候婆母。 当时余守城就皱了一下眉头。 他并不是很想带,身边跟个女人,出外行走,麻烦。 张明珠当然也不乐意,谁愿意刚结婚没几天,丈夫出门带个丫鬟,而且还指明,将来丫鬟生出孩子来,就抬成二房。 但她一个小媳妇,也不好说出反对的话来。毕竟,商户人家,规矩没那么严,在外头娶二房的有得是。 但一般人,没有说从家里带个丫鬟做二房的,基本都是为了做买卖方便,从当地娶个女子,置办个小家,为的是能融入当地,免得当地人排外,做生意不好做。 张明珠本来就胆小且敏感,说白了,没有啥安全感。 就求助地望向自己的丈夫张守城,希望他能推辞一下。 可过去一般讲究的都是长者赐不可辞,尤其余守城可太知道他娘的脾气秉性了。 如果他不带这丫鬟出门,今天绝走不出家门去。 他娘的主意一旦定下来,绝无可能反抗。虽然平时没主见,耳根子软,但她倔。 一般人架不住她一哭二闹三上吊。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张守城捏着鼻子,不顾自己妻子哀求地眼神,带着丫鬟小红出发了。 要说这小红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本来在一户官家,给官老爷家的七姨太做小丫鬟。 这七姨太的出身不大好,但是特别知道怎样侍奉男人,而且识文断字,又弹得一手好琵琶。 深得官老爷的喜爱。 小红这丫头,因为家里孩子多,六岁就被卖了,到这里给七姨太当小丫鬟。 她是个从小就比较有心计的孩子,虽然家里有爹娘和兄弟姐妹,但吃不饱穿不暖,哪里有这地方舒坦。 别人是宁做穷人妻,不做富家妾。 但她可不那么想,当个穷人的妻子又有什么好的,吃不好,穿不好,稍有不如意,还得挨丈夫的打骂,生一串孩子,养活不起,不是溺死就是给卖出去。 哪像做妾的,吃香的喝辣的,幸运的生出儿子来,更有可能继承家业。 所以,她小小年纪,就特别能钻营。 她觉得,七姨太能得宠,是因为识文断字,能书会画,跟老爷有共同语言。 不然其他几个姨太太长得比七姨太还好看,为啥没七姨太得宠呢。 所以,找到机会,她就讨好卖乖地跟别人学认字。 尤其是少爷书房里伺候笔墨的那些丫鬟,她更是殷勤得很,仗着年纪小,嘴甜,还跟人家学些迎来送往的礼仪规矩。 尤其七姨太伺候官老爷的时候,她更是虚心学习,没准将来长大了,她也可以当个姨太太呢。 但学习的时间是极其短暂的,七姨太查出有孕在身的时候,大太太趁官老爷不在家,给七姨太灌了一碗堕胎药,提脚就把她们整个院子里的人,都给发卖了。 小红机灵,有人来牙行,她就表现得特别听话懂事,又被一个米铺老板娘给买去当了粗使小丫头。 到了米铺,她就悄悄跟着学徒们,学习怎么记账,怎么买卖东西。 虽然米铺老板长得五大三粗的,小红想着,给他做妾,可也不是不行,至少做粮食买卖的,家里人每天都能吃上饱饭。 没想到刚学了一点,米铺生意不好,又把她给卖了。 小红这时候都已经十二岁了,她想着再这么被人卖来卖去的,整不好,容易卖到烟花之地去。 别怪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打算未来,实在是过去那小孩子,没有啥单纯的,尤其她生活的环境,特别复杂,一步算计不到,可能就死了。 所以这次,小红下了血本,她从前伺候七姨太的时候,有幸得官老爷赏赐了一粒金瓜子。 一直就缝在她衣服里,她狠狠心,把这一粒金瓜子给了牙行的牙子,跟人家讲,不求别的,只希望卖到一个大户人家。 照理她这么小的孩子,过去那一粒金瓜子都可以买三四个她这样的小丫头了。 也足够她自赎的。 可她即便把自己赎出去,又能去哪里,回家说不定再让爹娘卖一次;不回家,她自己这么小,又没有谋生手段,出去也活不成,说不定让人给骗了,拐去哪里。 还不如找个大户人家,混进去,没准能寻到个机会,做个妾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