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东方城市花园附近的篮球馆,601宿舍的人正在打篮球。 王海歌满身热汗的坐下休息。 生命在于运动,偶尔出一场热汗,也有助于拍出身体的毒素,努力赚钱,拼事业远比不上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在健康的基础上好好享受当下的生活才是王道。 这时候苏柔的消息来了,说她有一个好朋友,对轩亮有意思,要不要帮撮合一下。 王海歌询问了一下,原来是轩亮的同事,苗文雅。 于是他问:“轩行长,那个苗文雅对你有意思,要不要考虑一下?” “啥?”轩亮放下篮球。 “苗文雅对你有意思,追不到黎桂琴,干脆找苗文雅算了。” 一旁的众人也在起哄,但轩亮嫌弃苗文雅身高不足,158的身高,他都183了,这不太适合,而且苗文雅比起黎桂琴起来差太远了,身材,像貌,气质完全没法比,轩亮对苗文雅没有心动的感觉阿。 他不像李涛那样,同时追陈思思跟宋玉萍,对陈思思表白失败,于是马上就给宋玉萍表白,他可是励志要拿下女神黎桂琴的。 王海歌只好告诉苏柔,这撮合怕是有点难,轩亮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不过他提醒道:“苗文雅月入3万哦,黎桂琴只是月入7000而已,差距4倍呢。” 一旁的李涛:“人家好歹月入3万,跟你齐头并进多好。” 唐程:“苗文雅真优秀。” 吴欢:“我去,轩行长,以后可以跟你一起在魔都首付。” 韩辉:“感觉蛮适合你的啊,对你以后的事业肯定有帮助的,你们一起努力,很快就可以在魔都定居了。” 轩亮不以为意:“我也能赚钱啊,我不缺她这月入3万啊,更不需要她帮我什么,我现在只想找自己喜欢的,虽然黎桂琴收入不高,但我能挣钱就行了!” 王海歌觉得这轩亮已经恋爱脑发作了,其实轩亮要是找上苗文雅的话,那么他未来的事业会进展非常好,而且两人通过奋斗可以很快定居在魔都。 算了,既然想要找喜欢的,那就找喜欢的吧,别后悔就行。 轩亮以后虽然成为了支行的行长,但很快就凉凉了,而那个苗文雅可是有点背景的,上辈子轩亮就说过银行的一个有背景的女同事追过他,当时他没接受,心高气傲,以为自己成为支行行长了前途就一片光明,靠自己就能逆转命运,买房定居魔都,结果事业滑铁卢,职场上凉凉后,轩亮就很后悔当初没有接受这个有背景的女同事,这个女同事姓苗,那无疑就是苗文雅了。 只是王海歌没想到苗文雅是苏柔的高中好朋友。 接着他问了一下苏柔,苏柔说苗文雅的姨夫是仲信银行的领导。 “轩行长,人家姨夫可是领导,以后提拔有戏啊” 轩亮不当回事:“我知道啊,不过我真没感觉,我那么努力就是为了找一个心动的人,而不是特么的将就,找一个自己没欲望的女生啊。” 王海歌:靠! “男人可以谈恋爱,不能恋爱脑啊,我感觉苗文雅就很适合跟你结婚的。” 轩亮:“之前我还认同你说的这句话,男人可以谈恋爱,不能恋爱脑,但我现在不认同了,我觉得还是要找爱的人结婚,这样我更加充满干劲,我说过让黎桂琴给我生孩子,可不是开玩笑。” 王海歌见轩亮一脸认真,便不再说什么了。 唐程也附和:“是啊,还要跟喜欢的人结婚才好,我们又不是没能力赚钱。” 韩辉:“海王哥,事业跟爱情是可以双手的。” 这两人如今有女朋友了,还在热恋期,越发的不认同王海歌之前说的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他们觉得爱情事业是肯定会双受的。 吴欢不说话,吴秀秀对他有意思,家里是魔都本地的,条件很好,但他喜欢的是赵秋燕啊,对吴秀秀没有心动的感觉,虽然认同韩辉跟唐程的说法,但如今他还是单身,没有脸说这些话。 而李涛虽然有了女朋友宋玉萍,但那是被陈思思拒绝后才跟宋玉萍表白的,他还是坚定认为王海歌说得对。 “我作为律师啊,咳咳,给大家说句实话,轩亮已经没有救了,居然沦为了舔狗,以后律师费都付不起。” 轩亮:“玛德,出身寒微,不是耻辱,不做舔狗,方为丈夫,我不是舔狗,我只是深情罢了。” “你们信不信,我一个星期之内追到黎桂琴?” 王海歌等人当然不信了。 “踏马的,直接去送花算了!” “对啊,送花去!” “今晚就去送花表白!” “快刀斩乱马,斩!” “对啊,赶紧行动啊,脱单起来。” 于是轩亮真行动了,球也不打了,叫上大家全部回去东方城市花园,换好衣服,洗好澡。 “刚才我问她了,她说她在宿舍。” “嘿嘿,王海歌开车载我过去表白” “行!” 王海歌亲自开车,载着轩亮去魔都对外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