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是,由力不是,就连最后考虑到的舅舅也不是凶手。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到底是谁从王小阳取款开始尾随,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刺其要害? 准备好匕首,全副武装躲避路人目光,踩好点知道她取钱,这很像是安装了窃听器在身上,不然怎么会这么准确完成杀人? 但显然这个想法是不成立的,王小阳的衣服包括挎包等一切顺身物品,都有专门人负责检查,根本不会遗落这么关键性的东西。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之前有人和她约好,或者是打电话了解到了她要去附近取钱的信息。 “大力,查一下王小阳的手机通话记录,我感觉这个凶手应该就在与她通话的人当中。”蔡队打算从手机查起,就算原地复活也要把凶手找出来。 大力将所有案发现场的东西都扫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手机, “领导,挎包里并没发现手机,会不会她落在了家里?” “并没有,我们上次去她家询问笔录时,并没有看见有手机,会不会是凶手在作案的同时将她手机拿走了。就像我们刚刚分析的那样,通过手机查询通话记录,很可能会暴露自己,所以凶手预判了我们的预判?” 不得不承认,赵军说的的确是一种可能,那如果是凶手拿了手机,他会把手机放哪呢? “大力,假设你是凶手,你着急忙慌地拿着死者手机,会把它拿到哪儿呢?” 大力稍微代入一下身份,回想一下案发现场的情景,“我拿了手机,手机上沾染了死者的血,但是手套又被扔在了旁边的垃圾桶里,所以……” “所以断然不会拿着带有死者血迹的手机离开现场,但是垃圾桶我们已经找过了,只有染血手套,根本就没有手机。”小彤在一旁帮着分析。 “如果拿着手机离开,那么不单单是将死者血迹带在身上那么简单,摘了手套的手碰到血迹指纹就会印在手机表面,这么重要的物证凶手如此谨慎的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呢?” 如果凶手不想印上自己的指纹,那么他势必会在扔手套之前把手机扔掉,但是垃圾桶里找遍了,没有手机…… “会不会在一旁的泔水桶里?我记得那天早上我除了血腥味还闻到了一股子馊味,泔水桶就在垃圾桶旁边,手机扔进垃圾桶,人不知鬼不觉……” 蔡队一听是那么回事儿,马上派王进和小泽到案发现场的酒店去看看究竟。 “老板,你们这的泔水往哪送?”两人来到泔水桶旁,桶是空的,不知道倒了多久,也不知道多久倒一次,没办法只好找到老板询问。 老板上下打量两人的身段,一脸懵圈,怎么现在这收泔水的都穿这么派了?后来一想不对,该不会是查泔水私下交易的卫生监管部门的领导吧? 直到两人亮出警官证,老板直接原地“晕倒”,“怎么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都这么忙了吗?这查泔水的活都下发给公安局来管啦?” “食品卫生监管局?我们是重案队的,不管你这泔水的事儿。你别害怕。” “重案队,嗷,我知道了,你们该不会是为了前两天这巷子里死的那女的来的吧?” “是,我们是为案子来的,想和你打听这泔水运到哪?” 老板还是一脸犯难,“这破案和泔水有啥关系,这也不是碎尸案,要罚款就罚吧,我认!” “我们真是为案子来的,怀疑凶手将死者手机扔泔水桶里了,想找一找,你们这桶每天什么时候倒?” “呦,那可不巧,每天下午三点倒一次,这今天的刚倒完。” “有收泔水的电话没?我们自己去找,这个手机对我们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很可能就不能给凶手定罪。” 看着两人不像是开玩笑,于是老板从通讯录里找到了一个标记“老吴”的电话,念给了小泽。 通过话后,了解到近一周的泔水还没被送走,两人喜出望外,最起码手机不出意外有着落了。 到了老吴电话里提到的一个废旧厂房,离老远就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寻着气味两人看见两个大木桶,用老吴的话讲,这七天之内的泔水都在这两个桶里。 好在两人也算是受过专业训练,对气味有免疫力,口罩也懒得戴,一人顺手拿着一个竹竿就开始搅动起来。 老吴是个老实人,话也比较少,不知道两人在干什么,也不问一句。就自顾自地干着自己的活儿。 过了五分钟没有任何收获,小泽的手有点儿酸了。毕竟竹竿在泔水里的阻力是很大的,即使碰巧打到了手机,再传到手上,感受不到也很正常。 “咱假设把手机找到了,那还能用吗?” “用估计是够呛了,不过蔡队那边已经让技术科通过死者号码查有关通信内容了,应该不耽误破案进程。 我们现在主要是想通过手机上的死者血液和指纹来将凶手牢牢焊在审判台上。” 王进当然听得懂小泽的意思,但是他看看这两桶泔水,再想想手机上脆弱的血液和指纹,总感觉希望不大。 “不是说凶手先扔掉手机后摘手套,上面没指纹吗?” “凶手告诉你的?什么事也不一定有绝对。我们分析的是凶手不想在手机上留下指纹,先于手套扔掉手机。万一凶手本来是想带走手机,扔掉手套后,嫌恶死者血液干脆扔到了泔水桶里掩盖血液和指纹呢?” 小泽看出了王进的失落,“别放弃,咱们的任务就是找到手机,至于能不能找到血迹和指纹就看痕检和基因组的本事了。而现在咱们这么找下去,估计希望不大。” “那得怎么找,这桶这么大,又没有别的工具,也下不到桶里……” 这时正好老吴拖着一个透视的编织袋大小的网兜,里面装满了饮料瓶,往这边走,看来老吴还有个副业捡瓶子卖钱。小泽立马有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