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小雨在现场就已经透露,死者脚跟处有剐蹭痕迹,但是没有活体反应,是死后伤。那么问题来了,凶手为什么要给徐欢穿上吊带袜,和鞋子?” 角落里的王进有话说,“吊带袜和鞋子是徐欢本人的吗?”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想问题的思路,很显然这个问题并没在蔡队既定被提问的范围里,但蔡队并没有搁置,而是思忖了几秒钟肯定地给了答复:“鞋子没有土,显然不是死者的,那么袜子就要等到痕检科的鉴定才知道是徐欢的,还是和鞋子一样,是凶手给死者穿上的。” “若吊带袜和运动鞋都是凶手准备的,那么这两样东西也并不搭配吖,怎么都觉得怪怪的。”赵军在一旁想了半天也忍不住插了话。 “说的就是这个问题,而且我在现场附近也找到了类似于拖拽的痕迹,结合尸体脚后跟的死后伤,他很可能是将尸体拖拽到垃圾桶这里,然后再拿出准备好的鞋子给徐欢穿上……” “怎么都觉得是个变态呢?!”赵军按捺不住心中的疑问,大声喊话。 看来队友对凶手的行为也有同感,并不是自己多心,蔡队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如果凶手真如预期的那样是个变态杀手,那么他是死者身边的人吗?还是说他在寻找猎物时刚好撞见徐欢?是她命不好,还是她早已是其囊中之物? 这一切就像是不定时炸弹拴在蔡队脑袋旁边,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们会爆炸,不知道徐欢的死是不是只是连环案的开始。 次日一早,大家准时出现在办公室,围坐在蔡队的茶杯周围,任凭那一缕缕香气穿过杯盖和杯子的缝隙,弥漫到整个房间。 还是老样子,痕检和解剖报告整齐的摆放在茶杯两侧。 作为队长,察言观色自然不在话下,看似不经意的几眼已经揣测出大家的心理,于是乎自觉地将痕检报告翻开来看了几眼,轻轻点头。 “接着昨天的话题说吧,这痕检报告也出来了,我刚看过,里面提到鞋子和吊带袜都不是死者的,上面未检测出死者的DNA。” 大家无不轻声嘀咕,自备吊带袜和运动鞋,杀死徐欢然后将两者给其穿上,这妥妥的变态杀人吖。 蔡队趁热打铁接着说:“袜子和鞋不仅是凶手的,而且还是新的。” 赵军马上提出质疑,“吊带袜暂且不说,这鞋子虽然样子看起来不旧,但是款式并不是新品,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得有不下五年,佳明运动鞋秋季新款贴满了大街小巷。” 蔡队面露赞许,别看这些兵平时吊儿郎当,真格做起事来并不含糊。 “不错,痕检科的确已经替我们代劳了,这款鞋是七年前佳明秋季针对万千少女推出的一款跑鞋,广告语集万千宠爱,尽显秋日风采。” 对方这么一形容,赵军的记忆库又打开了一点,他再次搜索着,“对,是这个名头,我记得当时风靡一时,走在大街上时不时就能看见女生穿,价格也有小几百呢!不过这个凶手又是收藏运动鞋,又是准备吊带袜的,是不是有什么特别喜欢啊?比如说迷恋女生运动鞋或是这种性感的吊带袜,虽然感觉两者放在一起有点尬,但总觉得他这么做一定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小彤虽然还没遇见过变态杀人案,但潜意识里她知道师哥指的意义一定是凶手的标签。 “师父,师哥指的是变态凶手的行为习惯吧?” 又咽了口茶,蔡队回复小彤:“不错,就是杀人凶手独有的特征。” 书里有提到过,这个特征有的是因为凶手个性比较张扬,就像标记领地一样,标榜自己的“作品”;有的则是受过某方面影响,潜意识里做出一些比较特别的行为。 “这么说来,徐欢遇见变态杀手的可能性似乎陡然升高。那我们要从哪里入手呢?”小彤还是第一次遇见变态杀人案,心里抑制不住有点儿紧张。 蔡队戏谑一笑,“还没有说就一定是变态做的,只是通过死后装饰尸体这点上猜测有可能是变态杀手所为。 所以案子还是要按部就班地破,找证据,调查不在场证明,锁定嫌疑人。 别说你对变态凶手感到陌生,在座儿你的师哥们也是一样,这个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是凤毛麟角,咱们也未必有这运气赶上。我也没遇到过,但是我听说咱们吴局刚上班时赶上过,那也是咱们山城这么多年来唯一的一次变态杀人案,先说回徐欢的案子,等遇到瓶颈我再去找老吴取经。 解剖报告花法医已经印好了,在我手上,我事先也没看,咱们一边念一边一起消化。” 蔡队翻开报告,算上封皮有五张纸,这个数量还算满意,尸体语言对破案来讲太重要了。 “首先是死亡时间,前天夜里11点左右,这个花小雨还真是神了,和在现场估计的一模一样。 接下来是死因,枕骨破裂引起的颅内出血,怀疑是墙壁用力磕碰引起的血液溢出,而非利器击打。这个尸表检验时花法医就有发现,及时否定了刚开始机械性窒息的判断。 案发现场并非第一案发现场,死者四肢没有明显抵御伤,后脚跟有摩擦伤也没有生理反应,是死后伤。 尸体颈下有勒痕,但是舌骨并没有骨折,眼底也几乎没有出血,不构成致死威胁。根据勒痕的形态可以大致判断凶手用的是一条布质结构绳子,宽0.2cm,法医推断可能是凶手随身携带的装饰吊坠之类的绳子。 值得一提的是的确如死者男友所说,徐欢怀孕将近一个月了,而且死前被强奸了。” 此话一出大家无不愤恨凶手的一尸两命,以及先奸后杀的残忍罪行。 五页纸概括下来也不过几分钟,解剖报告大体上就这么多。 “我知道大家跃跃欲试有话要说,你们先别着急,我把痕检报告一起念完,大家再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