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猎物和猎手(1 / 1)

太阳升起老高,李火旺才悠悠醒转。
“李师兄,你没睡好吗,车上是不太舒服。”白灵淼驾着马车,说。
两人已经进入青丘三天了,极目所见,除了连绵低矮的山丘,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偶尔才会有一顶牧民的帐篷,和一群一群的牛羊。
“还行。”李火旺看了看外面无边无际的草原,想到了孙宝禄说的入乡随俗,“淼淼,你记得孙宝禄说的到了青丘,就该像青丘人一样生活吗,到了青丘的集市,咱们也买顶帐篷。”
“行,听你的。要不要再买群羊?”
“好啊,好久没尝到青丘的烤全羊了。不过买了羊,你会放吗?”
“这有何难,我打小就帮着家里放牛,几只羊有什么难的。”
正说着,二神从半空中晃晃悠悠地飘了过来:“本地的仙家说,前面大概八十里地,有一座小集市,大概有个几十户牧民,没有姓孙的。”说完,二神坐在李火旺身边,拿着毛巾,宠溺地给丈夫擦脸,“相公,你饿不饿啊,想吃什么呀。”
“我吃个饼就行,咱们到集市再吃好的。”
“好,我给你拿。”
在李火旺一家都没注意到的高空中,一只雄鹰正在展翅翱翔。锐利的鹰目俯视着草原上的一切,也包括李火旺一家。
雄鹰锁定了草原上一只野兔,划过一道潇洒的盘旋轨迹,俯冲向下。野兔大感不妙,拼命奔逃,可地上的阴影却越来越近。
野兔向后一瞥,看到雄鹰距离自己只有一步之遥,便猛地转弯,后腿在地上用力一蹬,飞向半空,看准雄鹰,猛力一踹。
这是猎物面对捕食者的无奈之招,是弱者生存的最后希望,如果雄鹰躲闪不及,被强有力的兔子后腿踹中躯体或翅膀,轻则飞翔不稳,重则骨折受伤。反之,若是兔子没有踢中,被锋利的鹰爪抓住,便难逃一死。
雄鹰显然经验不足,被兔子的急转弯骗到,没有抓住兔子。兔子的后腿猛然踹向雄鹰,雄鹰急忙收翅,扭转身躯,堪堪躲过这一脚,身体急速向地面坠去。
雄鹰赶忙伸展翅膀,用力挥舞,终于没有落在地面,重新起飞,而兔子却趁着这个时间差,钻入洞中,再也找不见。
“好!”李火旺和白灵淼大声叫好,鼓起掌来。
“李师兄,这就是兔子蹬鹰吧!以前我听孙宝禄讲过。”白灵淼笑道。
“应该就是了,我也是第一次见。”
听到二人的叫好声,雄鹰似乎十分恼怒,冲着马车大叫了几声,便飞远了。
雄鹰一击不中,便转换目标,不一会儿便抓到了一只老鼠。它衔着老鼠,回到了悬崖上的巢穴里,享用着美食,很快老鼠便被吃的只剩一副骨架。
而连雄鹰都不知道的是,它将老鼠吞入肚中,它的一部分记忆却被传向了远方。
同一时刻,一只灰色的老鼠被一位白发女人攥在手里。女人白发红瞳,美貌近妖,身后九条尾巴收敛在臀下,一手攥着老鼠,另一手持一只纯金法器,正盘腿打坐在一座符篆围成的法阵中,正是与离火仙君同居的胡妹。
“真无聊,这也能叫司命?”胡妹摇了摇头,放开手中的老鼠,让它自行离开。老鼠如蒙大赦,一溜烟儿就跑得不见踪影。
胡妹离开禅房,来到书房。离火坐在躺椅上,正捧着一本书,全神贯注地读着。
“离火,读什么书呢?”胡妹倒掉离火手边的冷茶,端起煨着火的茶壶,为离火砌了一杯新茶。
“在读史书。这四百年发生了不少事儿。尤其是我的教派,现在人丁不旺,管理松散,我得找找原因,好好整治一番。”
“你都有这么合适的化身了,还要整治什么。”
“这化身寿命不过百年,寿终之后我又要回白玉京了,下一个化身投胎转世又不知要几百年后了。”
“那你不如不回白玉京,把天道给我,你留在下面好好经营。”
离火笑了笑,抿了口热茶:“胡妹,你也得有这个本事才行。”
胡妹也不恼,坐在离火身边陪着他。
“胡妹,你的事有进展没。”
“还没。”
“别太勉强,不是所有司命都和我一样好脾气的。”
“哼,你好脾气?你就是贱骨头。”
“也许吧。”
两人不再言语,就这么静静地读着书。
日过午后,李火旺的马车驶入集市。和过去女人山下繁荣热闹的集市不同,这个集市只有几十顶帐篷,但一眼看过去,也算是五脏俱全。
牛羊粪便的味道混着青草的芳香,搅和上鲜肉鲜血的腥臭味儿,冲刺着过路人的嗅觉。
李火旺驾车来到一间肉铺前,问道:“劳驾!这儿有没有卖帐篷的?”
正在割肉的青丘大汉抬头,张口吐出一大串叽里呱啦的语言。
“糟了,忘了青丘人说的话不一样了!”李火旺一拍脑门,“这可怎么办,现学也来不及了。”
白灵淼洋洋自得地一拍李火旺的肩头,说:“李师兄,你怎么不问问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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