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贝拉顿了顿。 “殿下从未和你提起过这些吗?” 辛迪面色凝重的摇了摇头:“我们之间其实什么都可以说,只是我觉得这个话题太过于沉重,所以特意避开了。” “当然,我想也是这样,殿下的性格和他母亲完全不一样,更像他的父亲,外貌也一样,我发誓我从未见过比殿下还漂亮的男孩子。” 贝拉回忆起过去,露出了一个有些怀念的笑容。 辛迪赞同道:“我在他的书房看过他小时候的画像,确实很可爱。” 贝拉点点头,又说起刚才的话题:“王后插手政事惹怒了陛下,这时的她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只能通过生下王储,所以说,殿下的出生对于王后来说只是一个计策,更别提在这其中她还胖到了快两百斤。 当时她整天在宫里大发雷霆,恨不得立刻把孩子从肚子里取出来,从这时候起,我被派到了她身边,等到殿下出生后,我又开始负责照顾殿下。 王后在殿下开始懂事以后,就试图控制他像陛下提一些无力的要求,比如提拔她家族里的某个人,或者杀掉看她不顺眼的大臣,可殿下打小就很有主见,根本不顺着她的意思来,也不会听从她的教唆。” 辛迪打了个冷颤,感觉全身的温度瞬间降了下来。 贝拉讥讽一笑:“慢慢的,她开始觉得自己白费了力气,她失去了美貌,却没有换来一个趁手的工具,殿下一直很努力,试图获得她的认可,王后没当一回事,并且试图认自己的侄子做养子,虽然我不喜欢攻击别人,但我必须得补充一下,那个人就是一个没脑子的蠢货。” “原来如此。” 辛迪把快要粘锅的麦片从灶台上拿下来,顿感心头沉重。 贝拉毫不在意的摆摆手:“不过,你知道这些事就行了,不用想太多,他早看开了,陛下是个很好的父亲,给了殿下很多关爱,还有海诺那小子,他们两好的跟亲兄弟一样,再不济,还有我们这些人呢,有些东西有就有,没有也不用太执着。” 辛迪盛出两碗麦片,笑着点点头:“我明白。” 贝拉洗干净手,又精神抖擞拿上小刀,切烟熏鸡肉去了。 十点五十分,辛迪准时抵达了城门口,把钱付给车夫以后,她找了个安静点的地方站着。 十一点零五分,在辛迪焦灼的等待中,一辆棕色的马车从城门口驶了进来。 车夫扭头和马车里面的人说了声什么,过了一会,姜姜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笑着朝她跑了过来。 辛迪笑起来,张开手接住她,两人抱在了一起。 “小心,我提着两个热烘烘的烤肉卷呢,饿了吗?” 姜姜嘿嘿一笑:“有一点,走,我们上马车说。” 等两人坐稳以后,伯尼驾驶着马车开始往酒馆跑去。 辛迪把烤肉卷拿出来,递给海诺和姜姜。 “小心烫,奇怪,才三两天的功夫,我怎么觉得你们两个都晒黑了。” 姜姜馋得不行,但属于有心无力,于是叹了口气放了回去。 “我还是等凉凉再吃吧,昨天在草地上晒太阳来着,因为晒得太舒服,不知不觉就晒过了,你呢,舞会顺利吗。” 辛迪佯装苦恼的卖了个关子:“怎么说呢,一半一半吧。” 姜姜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坏的那一半是什么?” 辛迪突然注意到姜姜的右脸有些肿,摸了摸她的脸担忧道:“也没什么,就是水晶鞋弄丢了一只,你的脸怎么了。” 姜姜皱眉,大脑飞速运转起来:“水晶鞋弄丢了,我和瑞吉塔下的禁制应该有用吧。” 海诺咬了口烤肉卷,贴心解释道:“她吃烤乳猪吃上火了,昨晚偷吃蔓越莓还咬到了自己的肉。” 辛迪摇摇头,无奈的笑了起来:“真是的,一会贝拉又要开始念叨了。” 姜姜抬起头:“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能够穿上水晶鞋的女孩就会是王妃吗?” 辛迪掀开帘子看了看外面,压低了声音:“对,今天早上的时候公告已经出来了,不过,弄丢的那只水晶鞋不是我的,它是一只真正的水晶鞋,就算可以穿上了也没办法行走的。” 海诺轻咳一声:“回去再说吧。” 马车很快在酒馆前停下,贝拉正等焦急的在门口,看见姜姜下来立刻露出了笑容,把她抱在了怀里拍了拍,然后又抱了抱海诺。 辛迪笑起来:“好了,先进来再说吧。” 姜姜深吸一口气,闻见了排骨的味道:“好香啊,中午吃排骨吗?” 贝拉咂咂嘴:“你这狗鼻子还真灵,今天中午吃馄饨,还炖了个玉米排骨汤,话说你这脸怎么回事,忘记之前的火痘多疼了?” .............. 姜姜迷茫道:“你怎么发现我是上火了的。” 贝拉冷笑一声:“不然有谁打得着你的脸吗?” 等到热腾腾的排骨汤馄饨一上桌,姜姜的注意力立刻被拉了回来,吃了三天的面包,这份馄饨在此刻简直堪比国宴,光是闻见香味就让她热泪盈眶。 安德烈在馄饨汤煮好的那一刻出现在了酒馆门口,成功得到了一大碗馄饨。 海诺和安德烈聊起了野兽的事情:“他应该就是康诺顿公爵对外宣称正在外面游学的那个小儿子。” 安德烈若有所思道:“时间的确对的上,你们路上怎么样?” 海诺淡淡道:“第一天晚上做热闹,他们在城堡附近跟丢了,伯尼后半夜又拉着空马车出去转了几圈,让给他们以为我们往北部去了。” 过了一会,他们又说起了水晶鞋的事情。 姜姜解了馋,分着心听他们说话。 很快姜姜就知道了真假水晶鞋是辛迪的主意,王后为了拖延时间也不得不踩进了这个坑,她或许可以找到相同尺鞋码的女孩,但能够穿着真水晶走路的人,她又能去哪找呢。 姜姜咂咂嘴,有些同情辛迪那两个笨蛋继姐了,割破脚后再去穿坚硬无比的水晶鞋,那得多疼,想想就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