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天符六年,二月廿四。 太子陈含玉监国的第一天便没有上朝,将国事交由内阁全权处置之后,扮成一名衣着华贵的公子哥,只带了两位便服的伴当和一只美人盂,出了北城,放肆溜达起来。 这只美人盂是当今内阁首辅的儿子,外号小阁老的姜玉禄送的,不是什么稀罕物,但小阁老送的这只美其名曰叫做香唾壶,不得不说,品相极好。 好物成双,小阁老这样多财善贾之人送礼自然不会落单,与之相配套的还有一对十二扇玉屏风,四只温柔椅,两只白玉杯,一只肉台盘。 陈含玉也不是照单全收,只挑了两个有眼缘的收下了,还不忘玩笑着问了一句:“你没用过吧?” 姜玉禄诚惶诚恐,连道不敢。 他有自知之明,自己生的短项肥体、膀大腰圆,太子殿下从来不正眼瞧他,即便是余光之中也只有对自己的厌弃。 前些时日自己给太子府送礼的时候,恰巧遇到了詹士府的老大詹士王斯。 看着自己送出的一众“礼物”。 那读了一辈子圣贤书的大学士气得瑟瑟发抖,指着自己的鼻子大骂,说什么失道妄行,逆天暴物,穷奢极欲,湛湎荒淫。 总之就是肆言詈辱一番,要不是自己带着扈从,这半截脖子入黄土的老家伙就要撸起袖子干自己了。 要是他知道自己送的品相最好的一只美人盂,乃是一对并蒂莲,只不过另一只被他在城外赁屋金屋藏娇了。 并且自己留下的还是姐姐,胆大包天的小阁老还真做得出这样的事,他敢和太子做连桥。 这赐进士、通议大夫、协理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大学士的王斯恐怕要被气得一佛出世二佛涅盘。 出了北城不久,陈含玉在南果铺给身边名叫曲滢的美人买了些桃酥和果脯。 没走几步,一行四人就在路上遇到了一只野狗,说是野狗也不尽然,还是有些贵气的血脉在身的。 野狗一身灰色毛发,腿短,头扁,眼大而圆,鼻吻向上仰起,是一只不怎么纯种的京巴,可能原来是白毛,许久不曾清洁,就变成灰毛了。 虽然跛了一只前脚,满身煤灰,却是半点不怕生人,有些活泼地缠在人脚边撒欢嬉闹。 陈含玉蹲下喂了它一块果脯。 这狗不吃,依旧殷勤地摇着尾巴。 陈含玉笑了笑,一手按住狗头,一手把果脯强硬的塞入狗嘴。 看着野狗极不情愿地将果脯吞咽下去,陈含玉这才拍拍双手,放它自由。 这狗还是摇尾乞怜。 陈含玉笑着对身边美人说道:“你说这野狗比人还挑食呢,果脯可是比肉贵,这都不吃?” 曲滢笑着回答:“公子,这猫吃鱼,狗吃肉,天生的。” 其实她也不喜欢吃南果铺的东西,但她比狗懂事,主人给她什么她就顺从地吃什么。 太子向一旁的伴当问道:“有带银票吗?” 那伴当连忙取出一叠大额银票,恭敬递上。 陈含玉接过银票,从中挑选了一张面额最小的二十两。 如法炮制,将银票塞进狗嘴。 陈含玉拍拍手掌,笑道:“狗子啊狗子,我给你银票了,二十两,想吃什么就自己买去。” 伴当从小伴着太子,深谙他的脾气秉性,太子高兴时,不喜拘泥尊卑规矩,是攀附的最佳时机,便笑道:“公子,哪有给狗银票的道理,就算你给它钱它也不会花啊。” 陈含玉笑容不减,说道:“你俩就跟着它,别叫钱被人抢去了,至于它会不会花钱,你又不是狗,你怎么知道?” 于是就有了南城大街上,两名衣着华丽光鲜的男子,追随着一条野狗,这狗跛了一只前脚,脚步却是轻快,嘴里还叼着一张银票,端是十分违和的场景。 陈含玉揽着曲滢的纤纤细腰,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街上。 今日仍是因为缉拿反贼而封城,却是依旧不能阻挡京城百姓熙熙攘攘的热闹。 曲滢身条单薄,不是陈含玉喜欢的丰腴类型,好在该胖的地方一点也不瘦。 天色尚早,陈含玉见一处小巷子中,一间茶肆的生意红火,想起自己早上寅时三刻就被宫女叫醒。 曲滢早早摆好姿态,跪在床边,仰起粉颈,轻启朱唇。 然后充当一个痰盂的角色,将太子的唾弃之物微笑着咽下。 因为陈含玉没有上朝就出宫了,也就没有用上早膳。 此刻闻着茶肆之中飘散出的朴实香味,不禁肚饿出声。 陈含玉臂弯一揽,就像要把曲滢不盈一握的纤腰折断一般,将其搂在怀里,问道:“吃过京城老底子的小吃吗?” 曲滢吃痛,黛眉微皱,却仍是对其妥首帖耳,轻轻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 她虽是个美人盂,但真如小阁老所说,在送给太子之前一直都是个新物件,没被用过。 打小就是养在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说是养尊处优也不为过,每日吃食都是精细无比,哪里吃过百姓小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