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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出名(1 / 1)

上了马路,我立刻便闪身进到了一条胡同之中,等待着丽娜的出现。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追女孩子,可是要比打架难太多了!
只因我受到的教育,都是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与看法,没有“自我”的概念。
而我喜欢的女人,又总在变。相应的,不同的女人,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喜好。
对于丽娜,我又不太了解。
不知道该戴上哪些面具,才能获得她的青睐。
毕竟,我又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见人爱,我见犹怜。
最主要是,当时的我,并没有“获得”人民币的能力。
事实上,是我还没有认识到,“钞能力”,可以解决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爱情难题。
剩下的百分之一,就只是因为你的“钞票”,仍不够多而已。
终于,在经过了一番“漫长”地等待后,丽娜的身影,悄然而至。
与她并肩而行的,还有她的另一个同桌,马艺。
看着并非独行的丽娜,我反而在心中,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
“看吧,不是我没胆量送她。实在是她的身边有人,我不太方便而已!”
当我为自己的“懦弱”,找了一个充足的借口后,一个“送她回家”的计划,就这样被我“理所应当”地,改成了“尾随”。
她家距学校,步行全程,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吧。
但她与马艺同行的时间,却仅有十分钟而已。
也就是说,在我第一次“尾随”她回家时,有三分之二的路程,是我俩“独处”的。
在这相距“二十米”的独处中,我不确定,她是否发现过我的存在。
只是她全程都没有回过头,看过我哪怕一眼。
在学校的时候,没机会我也会创造机会,去挨她的揍。
但真到了只有我俩的时候,我却连上前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了。
被动。
那时的我,面对真正的“心动”时,便只敢“被动”着等待。
终于,我“目送”着她,拐过了最后一道弯,又一个人,补足了我俩所距的“二十米”后,她便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这一次虽然有些仓促,但至少,我知道她的家,住在哪里了!也算收获满满!”
如此想着,我又看着她“消失”的地方,轻声说了句:“明天见。”
是真的有发出声音的,“说”出了这句话,而不是心理“想”着。
那时候起,我的病,应该就已经很严重了。
“下一次‘送’你回家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在你的身侧!”
决心暗下,我亦是迈起了愉快地步伐,去往,我该去到的地方。
可惜,我对自己还是有些高估了。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到初中毕业,我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选择了‘送’她回家。
但无一例外的,全是“尾随”。
怂,是一种病,无药可医!
老庞的二姑娘离开以后,我便可以坐车回去了。
先是步行半个小时,走到新街基的“中心站”,然后坐上11路“招手停”,再经过了十五分钟的车程后,便会直接到达,木材厂的大门口。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便又搬家了。
没办法,家里是搞“开发”的。
妈妈又是“炒房”的。
居无定所,已是常态。
虽然,我搬入的房子,地点越来越繁华,环境也是越来越好,面积更是越来越大。
但“家”的感觉,却是每搬一次,便越发的模糊一次。
一直在我离开那个城市以前,唯一没变的,便只有爷爷家的那个平房了。
直到最后,当那个平房也被拆了迁。
在鹤岗,我便再也没有家了。
在我教训了“袁飞”的第二天,他并没有来上学。
通过“信息中转站”的传播,再加上他第二天的“缺席”事实。
关于“迹天涯一拳就把袁飞打倒在地,还吐了满地血”的“坊间传闻”,不胫而走。
主动找我说话的人,忽然就多了起来。
尤其是那个,坐在第六排,与我这个坐在第一排的选手,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杨凯,还特意在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翻越了“人海”,找到了我,拍着我的肩膀,笑着称赞道:“你挺狠啊!昨晚我出去的时候,看见袁飞还在地上躺着呢!”
突然被我的下一个“目标”,当众“认可”,我立即便沉不住气地揉了揉自己的拳头,用一个十分夸张的语调感慨道:“还说呢!那袁飞的头是真硬啊!我这手现在还疼呢!”
因为我的声音很大,坐在第四排的姜闯,听见我的言语后,亦是笑着调侃道:“就他那大脑瓜壳子,看着就硬!”
姜闯的话音刚落,周遭的吃瓜群众们,立时便发出了一阵“附和”地笑声:“哈哈哈哈……!”
至此以后,“袁大头”,就成了袁飞的唯一“名字”。
在大家嘲笑“袁大头”的时候,我的心中,自然是没有丝毫怜悯的。
与马旭不同,“袁大头”这个家伙,一直就是故意找茬的那一个。
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他一直在扮演的,都是一个“霸凌”别人的角色。
作为一个“反抗者”,我有着“道义”上的绝对正确。
在见识过“群嘲”的力量后,我便暗自发誓,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成为那个,被众人嘲笑的对象。
从未受到过关注的我,第一次尝到“出名”的快感后,便彻底的踏上了一条,永无“归期”的路。
一个人,尤其是青少年,一定要有眼界。
就算无法真正去“见到”世面,也一定要想办法让他知道,还有一个远比你所见过的,大得多的“外面”。
不像我,早早地,便开始了“坐井观天”。
我的新家,位于新街基的“中心站”旁的一个小区之中。
处于绝对的,“市中心”的位置。
因此,只要我想,绝大多数的同学,便都可以成为我的“路友”。
我第一次有了,可以选择,谁来与我同路的权力。
作为回报,我的第一个选择,自然是姜闯。
又或者说,这是我俩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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