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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下一秒,长发女子的脖子传来刺痛,动脉血管被尖利的獠牙刺穿,血水汩汩外涌,被爱德华三世一阵鲸吞牛饮。
“啊……”
长发女子发出尖叫,使劲挣扎,却是徒劳无功。
这尼玛,嘴角伸出獠牙,还能吸人血,到底什麽操作?
咕噜,咕噜!
只短短十几秒钟,一个大活人就成了一具乾尸,长发女子一身的血液被爱德华三世吸得乾乾净净。
噗呲!
紧接着,爱德华三世又一口咬向在他怀中吓傻的短发女子的脖颈。
他本来想把这些女人骗到外面,找一个僻静的角落享用的,免得太高调了,引起华国相关部门的注意。
但是现在,猎杀对象就在眼前,他就先干为敬了。
“啊!”
“啊啊!”
“啊啊啊!”
……
直到这时,同在雅座吓傻了的一群莺莺燕燕才反应过来,啊啊大叫着,撒腿就跑,现场顿时一片大乱。
咕噜,咕噜!
又是短短的十几秒钟,短发女子一身的血液也被吸干了。
血液会带来力量,爱德华三世的精神振奋不已,就跟嗑了药似的,有些亢奋,必须要给浑身暴涨的力量找一个发泄口。
把乾瘪的两具女尸随手扔在地上,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他离开了雅座,对陈阳走了过去,眼瞳中两缕血光爆射,如鬼似魅。
“好,很好,你一定是一种特殊的体质。我能感受到你体内血液蕴含的恐怖力量,胜过普通人血液百倍千倍。”爱德华三世看着陈阳说道,砸吧砸吧嘴,感觉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
虽然刚才吸干了两个女子的一身血液,但是那是普通人的血液,能给他带来的力量有限。只有陈阳这种强䭾的血液,才能给他带来更强大的力量,乃至给他带来进化。
如果把普通人的血液比作石油的话,那陈阳的血液就是汽油,而且是98号那种高纯度的汽油,燃烧值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相较於药神宗悬赏的三颗大还丹,陈阳的血液对爱德华三世来说更弥足珍贵啊。
这时,陈阳正被一群富二代和酒吧的保安们围拢着呢,不让走。
终究爱德华三世刚杀了人,喝人血跟喝凉水似的,嘴角还伸出两颗森柏的獠牙,显然不是一般人。
见到爱德华三世走来,一群富二代和酒吧保安吓到两腿直哆嗦。
“你,你,你是什麽人?是人是鬼啊?”
“竟然敢在酒吧里杀人,你死定了。赶紧报警。”
“把他拦住,别让他走了。”
……
酒吧的保安们还算尽职,发现了一个更危险的人物,刚夺去了两条生命,便暂时放过陈阳,把矛头一致指向了爱德华三世,迅速对他围拢过来,要把他控制住。
即便害怕,也得上啊!
“一群不知道死活的蝼蚁啊,怎麽就没有一点眼力劲呢?本王也是你们这些蝼蚁能触犯的?”爱德华三世轻轻摇头,戏谑的冷笑道。
语落,他只随手一挥,顿时一缕血光从掌中爆射而出。
嗤啦!
这缕血光无比的犀利,无比的邪恶,将偌大的酒吧都映衬的一片猩红,和尸鬼门的血煞刀罡有几分相似,锋利程度却有过而无不及,不仅能杀人夺命,还能迅速抽干人的一身精血。
就见到,冲在最前面的一个保安,腰腹仅仅是被这缕血光擦了一下,竟然就被腰斩了,身体断成了两截。
而且眨眼间,尸体就变成了乾尸,一身的血水都被这缕血光吸收了。
嘶嘶!
咕咚!
见到这一幕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恐惧万分。
“住手!一个血脉天赋强䭾,竟然对普通人下死手,你不觉得羞耻吗?”火凤一声叱喝,一把抓起随身携带的赤炼刀,对着爆射而来的血光疾斩而去。
锵!
随着火凤一刀劈斩,一道凌厉的火焰刀气从刀身中激射而出,虚空中传出破空声,空气都彷佛被劈开了般。
而地面上的高级大理石瓷砖,竟然真的被刀气割裂出了一道裂缝。
这道裂缝从火凤脚下起始,对着爱德华三世的脚下迅速蔓延而去。,
这一刀之威,恐怖如斯啊!
斩出火光也就罢了,刀气还这麽锋利,简直跟电影特效似的,让人目眩神迷,又惊悚万分。
尤其秦家的二少爷秦海波,刚才还想泡火凤来着,以为是个身娇体酥的软妹子,在床上可任由他摆布。
此刻见到火凤劈出一刀,他才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错到离谱。
这哪里是一个软妹子,分明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无敌女汉子啊!
顿时,他的脸色跟吃了屎一样难看。
自己竟然想泡一个无敌女汉子,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啊!
轰!
半空中,火凤劈出的火焰刀气和爱德华三世随手挥出的凌厉血光碰撞在了一起。
明明,火凤劈出的火焰刀气看起来更锋利,更强势,可是和爱德华三世随手劈出的血光刚一碰撞,刀气竟然碎裂开来,化作漫天的破碎火光,跟泼了汽油似的,虚空中一片灼炽。
“啊啊啊!”
周围的人群发出阵阵惊呼,争相四面八方逃窜而去。
“不好!”
火凤发出一声尖叫,只觉手脖子一酸,赤炼刀差点脱手飞出。
终究爱德华三世是一位半步神境啊,而火凤只是一位普通的S级超凡,实力差距甚大。即便爱德华三世随手挥出的一道血光,也不是她一个小小超凡能撄锋的。
凌厉的血光劈碎了火凤的火焰刀气之後,继续凌空爆射,斩向一群已经吓傻了的酒吧保安和富二代,以及站在这一群人身後的陈阳。
爱德华三世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猩红的眸光死死盯着陈阳,似笑非笑。
“陈阳,出手啊,别傻站着了!”
眼见着爱德华三世挥出这一缕血光要把一群保安和富二代屠戮乾净,火凤一刀无功,只能向陈阳寻求帮助。
虽然这些富二代很欠收拾,保安也是欺软怕硬的主,但终究是一条条生命啊,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於是陈阳出手了,洁白如玉的手掌凌空一抓,竟然变戏法似的将凌厉无匹的血光抓在了手中。
咔嚓!
下一秒,那可以斩金断铁的凌厉血光,仅仅被他五指一错,就碎裂开来,如梦幻泡影一般消逝。
这时,火凤斩出的火焰刀气,溃散后形成的火焰还在漫天燃烧着呢,都快烧到天花板上了,一旦引燃,後果难以预料。
陈阳眼中一冷,只抬手凌空遥遥一抓,那漫天的火焰竟然如乳燕投怀一般对他的手中蜂拥而来,又被他双手团团一绕,顷刻间凝聚成了一个橘红色的火球,好似一个小太阳般。
“我去,好强啊!”
“这家伙,是神仙吗?”
……
现场再次传出阵阵惊呼,所有人都被陈阳的手段惊呆了。
赤手抓着一个火球,就不烧得慌吗?
刚才火凤劈出那火焰一刀,和陈阳此刻施展的神通相比,完全就是小巫见大巫啊。
大家现在终於知道陈阳为什麽敢抽秦海波耳刮子了,因为人家能玩转火焰,有神仙一般的能耐啊。
“去!”
下一秒,陈阳手掌轻轻一推,那小太阳般熊熊燃烧的小火球,顿时排绝长空,跟一颗炮弹似的,对着爱德华三世暴击而去。
因为速度太快,火球後面甚至还拉出了一条小尾巴,跟一颗火焰流星似的。
丝毫不用怀疑这一火球的威力,绝不逊色一枚炮弹,就是一辆重型装甲车,都能炸成飞灰。
“小小火球,也想伤我?”爱德华三世不屑的冷笑。
血族属於黑暗种族,天生的惧怕阳光,惧怕火焰,但是到了吸血鬼亲王这个层次,半步神境的人间准神,已是能对阳光和火焰产生免疫了。
即便在阳光下暴晒,他也无碍,等闲火焰想烧死他,根本没有可能。
冷笑声中,爱德华三世不闪不避,探出一只大手,对火球抓了过去。
咔!
那炮弹一般狂飙突进的火球还真的被他一把给抓住了,身体只轻轻晃了一晃,连一步都没有後退。在他的五指抓握之下,那火球不仅没能爆开,甚至有熄灭的徵兆。
就好比一个炮仗,外面的纸皮裹得太厚了,炸不出来,哑炮了。
这可是能撼动一辆重型装甲车的火球啊,却是没能撼动此人分毫。
此人的肉身之强大,力量之强大,可见一斑!
话说,肉身强大,力量强大,本就是吸血鬼族的种族天赋啊。
这个种族号称不死的小强,极其难杀死,即便肉身被打烂成了,大卸八块,都能够自愈复活。
据说,只有打爆他们的心脏,或䭾打爆他们的脑袋,才能将他们彻底杀死。
“咦?”
突然,爱德华三世眸子一缩,像是发生了什麽可怕的事情,抬手就要把手心的火球扔出去。
这时,本来皮球大的火球,已经被他抓握到只有鸡蛋鸭蛋大了,行将熄灭。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行将熄灭的小火球中,倏地几道雷丝电芒乍现。
就彷佛核裂变般,雷丝电芒刚一出现,就迅速增殖,越变越多。
顷刻间,原本的一个小火球,竟然变成了一个小雷球。
这是,玄黄神雷啊!
陈阳送给爱德华三世的一个小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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