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两人趁着天没黑,把路口和门口的招牌给改了。也不知道下一个客人什么时候才能到,明天云霁去城里买菜的时候,顺便去布莱特旅馆问问,看看男爵的船有消息了没有。 兰登和他的朋友福格斯说了帮忙打听葡萄牙使团船的事,也不知道有没有后文,可惜不知道兰登住哪儿,想找也无从找起。 晚上两个人躺在床上聊天,云霁问起了很多闵悉过去的生活,他喜欢听那些像天书一般的事情,纵使有再丰富的想象力,他也未曾设想过那样的世界:巨大的铁器可以像鸟一样在天上飞行,里面可以装载着上百人,日行万里都不在话下;还有沿着轨道奔跑的高铁,一小时最高可以行使七八百里,从北京到应天府,两个时辰就能够抵达,这是何等的神速,简直不敢想象;还有那可以即时通话和见面的电话和手机;人类还能够上天遁地,飞到月亮上去,下到海底…… 所有这些,不是神话故事中神仙才拥有的通天本领吗?比如千里眼与顺风耳,比如美猴王一个跟头就是十万八千里……这些不再是想象,有一天竟会全部变成现实。说实话,除了惊叹,就还是惊叹,可惜的是,他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 不知道说到什么时候,两个人才沉沉睡去。 闵悉跟云霁把心底最深处的秘密给吐露了出来,他内心难得宁静,睡得特别香,梦里还回到了故乡,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的场景。 云霁的梦境也很古怪,他梦见自己坐在一个像鸟一样的铁疙瘩上飞翔,他伸手可以抓到棉花一样的云彩,还能摘到闪亮的星星,一会儿场景转换,他又梦见自己在路上疾驰,坐的好像是马,好像又是一种可以自己奔腾的铁疙瘩。 等到天亮醒来的时候,云霁觉得自己特别累,梦里的飞行与奔驰好像是真的一样,低头一看,身上挂着个人,闵悉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蹬了自己的被子,扯了他的大半张被子卷在怀里。 云霁无奈地笑笑,起来将被子盖在闵悉身上,自己起来穿上衣服,下楼去练功,他没有叫醒闵悉,这几天路上奔波挺辛苦的,让他多睡会儿。 闵悉起来的时候,云霁已经出门去了。没人订餐,自然就清闲,他便先去和好了面,放着等云霁回来的时候好做早饭,自己去锻炼了一下身体。 天气还不错,今天虽然不是响晴的天,但也能在云层的缝隙间看到太阳的脸。来了英国才知道太阳的可贵,难怪老外们那么爱晒日光浴呢,少嘛,自然就格外珍稀,他们那种肤色,如果不晒点太阳,还真的挺不好看的,惨白惨白的。 可晒了也好看不到哪里去,没有防晒霜的情况下,就会满脸的晒斑。这点中国人倒是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就算晒了太阳,也只是肤色深一些,很少有晒斑。 闵悉锻炼出了身汗,哼着歌儿把院子打扫了一下。正忙着,就听见了马蹄声,他循声望去,云霁骑着马正穿过果林往里走:“七哥,你回来了?”他还是习惯管他叫七哥,倒不是装嫩,就是觉得这样更亲近一些。 还没到院门口,云霁就说:“今天中午有客人,得抓紧时间好好准备一下才行,没得休息了。” “这么快,是谁啊?哪里来的客人?”闵悉意外地问。 云霁说:“是霍普森,他邀请了一帮朋友。我去旅馆找布莱特,结果就撞上他了,他见我们回来了,就急吼吼地忙着订餐,中午就要吃,说是早就约好了朋友,就等我们回来。” 闵悉猜想霍普森大概也是想过来叙叙旧:“可这临时通知,咱们都没好好准备,大菜都没时间做啊,怎么不约到晚上?” “我也说了,他说晚上有朋友不方便,只能约中午。我说明天中午他都不同意,说可以晚点吃,实在是推辞不了。”云霁无奈地摊摊手。 闵悉笑道:“晚点就晚点吧,你去格林家买两只鸡来,去鲍威尔家买一只鸭子。他点菜了吗?” “没有,叫你看着安排,一共有五个人,他要了个四人餐。” “那也够了。我去弄早饭,你先去买鸡鸭。”闵悉接过云霁递过来的筐子,里面装了他今天买的食材,检查一遍,还好,买的菜都很齐全。 其实也不是云霁买得齐全,本来他就买了两个人吃的菜,接到单之后,他又去牛津市场买了些菜,这才够的。 闵悉弄好早饭,云霁才提着鸡鸭回来。闵悉看到云霁头发上沾了一片羽毛,不由得笑出声:“七哥你不会是亲自抓鸡去了吧?”说罢伸手帮他拈下头顶的一片鸡毛。 “是啊,鸡鸭都放出去了,唤不回来,我只好自己去抓了。”云霁笑得有些无奈。 主要是他们临时需要,两家的鸡鸭都放出去,食也喂过了,这会儿正满院子溜达,唤都唤不回,还是云霁用了真功夫,才抓到两只鸡,他抓鸡的身手把格林看得是目瞪口呆,他从没想过一个人的身手能敏捷到这个地步,速度快到肉眼看得见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