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红烧肉(1 / 1)

五点前,客人终于都过来把烧鹅都取走了。
闵悉已经在准备圣诞大餐了,虽然他们不过圣诞节,可迭戈过啊,为了给迭戈过个丰盛的圣诞节,闵悉决定好好做一顿。
烧鹅是少不了的,已经做好了,不用再费劲了。卤肉也有,摆一盘子也算一道菜。
还要做几道,他打算以猪肉为主,做一道红烧肉、一道锅包肉、一道干锅排骨、一道红烧狮子头,再做一道清蒸鱼、一道干锅虾、炸一个萝卜丸子,再炖一个鸡汤,凑齐十个菜,寓意着十全十美。
等所有的菜都做好,外面天已经全黑了。
迭戈把放在蒸锅中热着的菜一一端上桌,看着满满一桌菜,很多还是从没吃过的,馋得直流口水:“东家,今天的菜看起来好好吃啊!”
闵悉笑着说:“今天是你们的圣诞节,我和七哥就陪着你一起庆祝节日。你敞开了吃,想吃什么都行。”
迭戈问:“这个锅子我还从来没见过,是新吃法吗?”
闵悉说:“对啊,是新吃法,我还没有在店里正式推呢,今天是第一次吃,你有口福,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一定很好吃。”迭戈兴奋得直搓手。
闵悉扭头对云霁说:“七哥,来吃饭吧。”
云霁看着满桌子的菜,笑道:“是不是该喝点酒?”
“好啊!就开上次陛下让男爵送来的酒吧,据说存了五年了,尝尝五年的葡萄酒是什么味道。”
“好。”
云霁上了阁楼,取了一个小橡木桶下来,不论是国王赏的酒,还是侯爵送的酒,他们都没喝,存放在阁楼上。今天过节,便拿出来尝尝。
闵悉去拿了三个酒杯来,递了一个给迭戈,说:“迭戈也喝点。”
“好!”迭戈的酒量其实很不错,在酒馆的时候,桑维斯没少让他试酒,喝得多了,酒量也就有了。
云霁给三人都满上一杯葡萄酒,闵悉端起酒杯,说:“这是我们第一次陪迭戈过圣诞节,为了我们的相聚,应该庆祝一下!来,干杯!”
迭戈兴奋地和他们碰杯,然后抿了一口酒,说:“这酒好醇,是很多年的酒了吧。”
闵悉也抿了一口,口感果然很不错:“虽然我不懂酒,我感觉也还不错,果然是宫廷的酒。”
云霁点头:“嗯,没有太复杂的口感,很醇和。”
闵悉举着筷子,说:“先不喝了,来吃菜。迭戈你还在长身体,要敞开了吃,别客气。”
迭戈拿起叉子,想了想,又拿起了筷子去夹菜,动作有些笨拙,但居然给他夹起了一块卤肉。
闵悉说:“够不着就站起来夹,走到另一边去夹菜也可以,咱们自己吃饭,没那么多讲究。”
迭戈对之前吃的卤肉印象深刻,所以第一筷子夹的还是卤肉。
闵悉第一筷子夹的是红烧肉,放到了云霁碗中:“七哥来尝尝红烧肉。迭戈你也尝尝这个,这个比卤肉的味道会更好。”说着他自己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真是久违的味道,咸香肥美,咬一口都爆汁,味蕾完全得到了满足。
云霁吃了一口,满意地点头:“果真好吃。九弟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迭戈筷子水平还不到,夹红烧肉的时候有点滑溜,夹了好一会儿,还是不行,只好凑到碗边扒到嘴里吃:“哇,好吃!真的比卤肉还好吃!”
闵悉说:“我打算明天做这个菜给国王陛下吃,让他尝尝真正的猪肉是什么味道。所以你比国王陛下幸运,比他先吃上了红烧肉。”
迭戈只觉得自己太幸运了,他比国王陛下还先吃到红烧肉:“我敢肯定,陛下肯定会喜欢的,这个红烧肉实在是太美味了!”
闵悉舀了一个狮子头给云霁:“七哥,吃这个,狮子头,这是扬州名菜。你吃过吗?”
云霁点头:“吃过,江浙才子多,常驻京城候考的不少。京城有不不少江浙菜馆,口味偏清淡。清炖狮子头和红烧狮子头都吃过。”
“那你尝尝我做的,看看味道怎么样。”闵悉说。
云霁吃了一口:“非常软嫩,肥而不腻,味道鲜美。比我以前在京城吃的还好吃。”
闵悉看着他笑:“七哥你是不是昧着良心夸我?我不过是个学徒,可比不上京城酒楼的名厨。”
云霁认真道:“我骗你作甚!”
“好吧,那我就接受这个赞誉了。”闵悉笑眯眯地说。
三个人,十道菜,基本都是硬菜,说实话,吃得非常撑,迭戈拿着闵悉撕给他的鹅腿,打着饱嗝说:“东家,我真的吃饱了,这个吃不下了。”
闵悉说:“这可是你们圣诞传统大菜,可不能不吃啊,应个景,也该吃一点。”整只烧鹅,也就只撕下来那只腿,别的部位都没人动,因为好吃的实在是太多了,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三个人吃饱喝足,也没空几个碗,余下的菜明天都不见得能吃完。
迭戈只好拿着鹅腿,想吃,但又真的吃不下了,只好说:“那我带回去吧,睡觉前吃。我去跑跑步,今晚没有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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