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装修完工(1 / 1)

闵悉和云霁很快就摘了一大把熊葱,闵悉知道能吃,所以尽可能多摘一些,起码够吃一顿的。
云霁说:“够了吧?”
闵悉说:“再摘点,说不定能吃,就可以烙一次真正的韭菜盒子了。包韭菜饺子也好。”
云霁笑道:“我发现你特别热衷于踅摸吃的。”
“谁叫我现在的身份是厨子呢,又要开饭馆,当然是想找到更多能吃的、好吃的东西。咱们现在在拂朗机,要是在大明,我还用考虑这些吗?直接上市场买就好了。”闵悉说。
云霁一想也是,这里的蔬菜种类太少了,吃来吃去,就是卷心菜、菠菜、洋葱、胡萝卜、甜菜根,那个甜菜根实在是太甜了,完全不适合做菜吃,被他和闵悉直接排除在了菜单之外。
春天来了,应该会有一些别的蔬菜可以吃了。所以对于能找到熟悉的又好吃的菜,两人都还是很高兴的。
闵悉把熊葱带回去,就被隔壁锁匠的老婆看见了:“哟,熊葱都长得这么深了,可以吃了。”
闵悉赶紧问:“太太,这是能吃的对吗?”
“当然能吃,它叫熊葱,刚结束冬眠的熊最爱吃它们了。看来熊也已经醒来了。”锁匠老婆说。
闵悉兴奋地对云霁说:“七哥,真的可以吃,据说熊都特别爱吃,所以它叫熊葱。咱们今天可以烙韭菜盒子了!”
云霁也笑了:“看把你高兴的。”
闵悉说:“以后想吃就去摘,太好了,又多了一种能吃的菜。”
早饭就吃的韭菜盒子,迭戈吃了韭菜盒子,说:“这可比放洋葱还好吃!”
闵悉点头:“那当然,这才是最正宗的菜盒子。还可以用来包饺子,不过今天采的都用完了,下次吧。”
迭戈自告奋勇:“我去摘,我知道哪里有。等我搞完卫生,我就去采熊葱。”
“好啊!那就拜托你了。”闵悉抬手摸摸他的脑袋。
小迭戈很兴奋,因为自己也能有用武之地。
吃完饭,闵悉和云霁去了麦哲伦大街装修饭店。
因为是中餐馆,饭店内部的装饰都尽可能按照中国风格来。
除了家具是中式的,厨房也要是中式的,这一次是固定在厨房里的,所以灶是闵悉和云霁两人自己垒砌的,为了方便,并没有弄柴火灶,而是煤火灶。
闵悉还决定自己做煤球,这样不用专门安排人烧火,也不用常去买柴,虽然成本高点,但效率更高。
闵悉还在房子后面院子里做了一个面包窑和一个馕坑,面包窑是用来烤肉和烤糕点的,馕坑也可以烤肉,还可以做面食,比如锅盔和烤包子就很合适。
炊具也需要重新定制,最难的是餐具,中餐的杯盘跟西式的完全不一样。
这个年代的欧洲还没有掌握瓷器烧制技术,中国正是凭借着丝绸、瓷器、茶叶等基本生活用品,对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
而明朝这个时候刚开放海禁不久,能够运抵西方的瓷器数量极其稀少,价格也极其昂贵,只有欧洲各国王室和少数贵族才拥有,远不到能够出现在普通人餐桌上的程度。
所以他们这个中餐馆,是不可能有一件瓷器的。餐具没法用瓷器,银器也太贵重,还容易丢失,用陶器又显不出档次,玻璃器皿倒是可以烧制,但这个年头的玻璃很难耐高温,中餐基本都是热食,热油热汤一倒进去,就裂了。思来想去,只能用木器了。
木器倒是当今欧洲最常见的餐具,讲究点的,都是名贵木材。他们要开中高档餐馆,所以木材也要挑好的,形制则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让木工雕制,尽量做得精美一些,都是云霁绘制的图,毕竟他是富贵人家出身,真见过好东西的。
饭店内部的软装饰就要靠他俩自己来了,好在有云霁这个真正的明朝人在,他从小就练习琴棋书画,书画水平虽然还不到精通的地步,但就闵悉这个现代人来看,水平已经很高了,用来糊弄老外,那更是绰绰有余。
就是这个纸墨笔有点麻烦,还得自己制作。正好桑维斯闲暇时猎了几张兔皮,两人就从这张兔皮上找了些兔毛下来,制作了一杆粗劣的兔毫笔。
毛笔能制作出来,但要制作出能作画的纸张,那难度就太大了,所以他们便去找绢布来替代,绢布也都是从大明舶来的,价格高昂,还不好找。
男爵得知他们要写字绘画,居然给他们提供了宣纸,甚至还拿出了自己收藏的毛笔和墨锭,这些毫无例外都是从大明运来的。
这些东西在大明都不便宜,漂洋过海来到这里,其身价之高可想而知。
男爵拿出这些东西的时候,提了个要求,希望云霁替他写几幅字、作几幅画。云霁也答应下来了。
他用自己做的那支毛笔练了很久,直到饭店装修过半之后,他才开始动手写字作画。
字选的都是名家诗词,有苏轼的“人间有味是清欢”,有杜甫的“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闵悉怀疑他是想起了他们一起摘熊葱那次,有陆游的“鲈肥菰脆调羹美,荞熟油新作饼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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