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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周同志。”
程保宽早就听说过周应淮的大名,年纪轻轻就成了技术员里面的领军人物,专业能力方面自然是没话说,能让他亲自讲解,让程方秋长长见识,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刚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远处就有人叫了他的名字,程保宽回头,发现是在一起干活的工友,便扭头对着程方秋简单交代了几句。
“爹去干活了,你等会儿回家的时候注意安全。”
“好。”
等赵志高上了挖掘机后,转眼间原地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人,一时之间没人开口,气氛开始陷入诡异的沉默当中。
程方秋眨了眨眼睫,抬起下巴,露出一张楚楚可人的脸,微微扯动唇角便是如画一般的娇艳欲滴,她率先打破寂静喊了他的名字,“淮哥。”
轻巧的两个字砸在耳边,让周应淮再也没有办法保持镇定,他站起身,轻咳一声后才开口道:“想了解什么?”
高大的身影站在面前,瞬间就将她衬得娇小了起来。
程方秋将手背在身后,修长的手指搅在一起,好似十分紧张和拘束,迟疑了半天,缓缓道:“我也不懂,你随便跟我说说就行,我什么都想听。”
说完,停顿两秒,盯着他的眸子补充了一句:“多说一些,就更好了。”
她的小动作被周应淮全然收进眼底,指腹互相摩挲两下,脑海中反复回荡着她最后说的那句话,莫名觉得有些意味深长。
像是她想要和他多待一会儿而故意强调的说辞。
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周应淮自己狠狠唾弃了一番,何时他也变得如此轻浮自恋了,说起来,两人满打满算见过的面也不超过三次,他又不是天神下凡,何德何能让人家女孩如此惦念?
望着她清澈动人的桃花眼,周应淮默默挪开了视线,耳尖因为心虚而染上一丝薄红,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心态后方才指着开始工作起来的庞然大物进行解说。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声音磁性清润,挖掘机产生的杂音太大,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尾调上扬,自带一股缱绻味道,好听到让人心醉。
说到专业性的词句,周应淮的表情格外认真,从程方秋这个角度望过去,瞧见的便是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他就像是在跟下属开会一样,全程一丝不苟,没有半分松懈和玩笑。
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热爱。
相对而言,程方秋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他说的那些话她只听进去了一半,本来她是打算好好听的,以便以后两人能更有共同话题,可是耐不住他那张脸,那副嗓子生得太过惑人!
就算再想专注,也改变不了注意力被勾走的结局。
她的心不在焉太过明显,周应淮收了话头,扭头朝着她看过去,后者缩了缩脖子,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被他瞧得慢慢浮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
明明提出对挖掘机感兴趣的人是她,不好好听的人也是她,但是偏偏他就对她生不出气来。
周应淮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已经讲完了。”
言外之意,便是你可以走了。
但是程方秋却没有挪动脚步,她抿了抿唇,脸上闪过一丝犹豫,然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深吸一口气,“上次的事,我一直想跟你当面再说一声谢谢。”
“不用……”周应淮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他的话,郑重开口:“太谢谢你了。”
掷地有声的话语说明了主人的真心实意,她满腹感激,周应淮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点头应下,顺便提醒了一句,“下次在河边要小心些,尤其是雨后泥土松软,容易打滑垮塌。”
说完,就见面前的女孩眸光倏然亮了起来,随后耳边响起似有似无的低声喃喃,“淮哥在关心我?”
这话太过有歧义,周应淮不知所措地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索性当作没有听见。
“你救我这件事情,虽然别人都不知道,但是我却牢牢记在了心里,我知道淮哥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大好人,可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没什么可以拿来感谢你的。”
说到这儿,程方秋垂下了头,有些落寞,那双桃花眼雾蒙蒙的,望一眼,就忍不住沉陷进去,周应淮不敢多看,只能也低下了头。
“别这么说,我救你也不是为了什么。”
两人再见之时,不约而同地当作之前从未见过,毕竟落水被救这种事情放在这个年代,实在称不上“佳话”二字,甚至如果被搬到台面上,用无妄之灾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
牵扯到两个人的名声,还不如当作从未发生过。
闻言,程方秋没再就着这件事情继续说下去,而是笑着转移话题,“对了,我叫程方秋,住在村西边,如果你在村里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话,都可以找我。”
“时间不早了,我就先走了,下次见。”
她冲着他挥了挥手,然后又跟挖掘机里的赵志高打了个招呼,便小跑着离开了。
“方秋妹子走了?”
“回去了?晚上还来吗?”
“真受欢迎。”耳边传来赵志高的感叹,让周应淮将视线从那道倩影身上收回来,他默默在心里附和一句。
确实受欢迎。
这边拎着饭盒回家的程方秋因为顺利接触到了周应淮,所以心情还挺不错的,就连面对讨人厌的大太阳都没那么烦躁了。
只是这次之后,一连几天她都没能找到机会和周应淮说上话,原本还算高昂的激情顿时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尾。
尤其是这么多天,每天重复地割猪草,她都快被折磨疯了,又累又热,晚上躲在被子里都不知道偷偷哭几次了,只觉得这种一眼望到头的苦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还不如躺在家里啃老呢!
只是让她在程家白吃白喝,她实在抹不开脸,啃老的“躺平”方式,无异于是另一种精神折磨,思来想去,她还是选择继续把活干下去,只盼望着早点拿下周应淮,能进城过好日子。
转眼间来到休息日,难得能睡个懒觉,程方秋一觉睡到大中午才起来,洗漱完毕后就直接吃午饭,丁夕梅心疼她这段日子消瘦了不少,还给她煮了个荷包蛋。
白白嫩嫩的蛋白裹着汤水咬进嘴里,好吃得差点儿让她落泪。
她在后世各种挑剔星级餐厅时,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能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荷包蛋红了眼眶,真是世事难料!
“这周同志还真厉害,那么多人都拿那机器没法子,他捣鼓两下,就好了,真是神了。”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日,程保宽也能回家和大家一起吃上一口热饭了,他对修路工作上的事情侃侃而谈,勾得丁夕梅和程学峻舍不得错过丁点儿精彩瞬间。
程方秋对此兴致不高,唯独在听到有关周应淮的消息时,会竖起耳朵认真听一会儿。
啧啧,真不愧是书中大佬,对一切疑难杂症都能游刃有余的解决。
能力出众,担的责任就越大,这段时间修路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再加上其他公社也有不少问题出现,不少人都来向周应淮取经,所以他几乎天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多少空闲时间。
但今天是休息日,停工停产,他估计能喘口气了。
想到这儿,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还没想好该怎么去周应淮面前冒个泡,注意力就被程学峻给吸引了,他放下碗筷,趁着程保宽和丁夕梅说话的空隙,偷偷摸摸从角落里拿上背篓和镰刀就想往外跑。
这样子,一看就有鬼。
“干什么去呢?”丁夕梅比程方秋更快问出来。
这句话成功止住了程学峻的脚步,见偷跑失败,他回头嘿嘿一笑,“和同学约好了上山摘野莓子,上次我姐不是说挺甜的嘛,我就想多摘一些。”
闻言,程方秋似笑非笑地对上程学峻冲着自己挤眉弄眼的表情,慢悠悠拆台道:“还好吧,这两天不太想吃。”
“姐!”程学峻有些慌了,他着急地提高声音喊了一声程方秋,后者揉了揉耳朵,“在呢。”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程方秋还挺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弟弟的,他脾气好,是个姐控,基本上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往东绝对不往西,让坐下绝对不站着。
唯独就是喜欢在闲暇时间上山下河地玩。
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人嘛,短短几十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活得潇洒自在就行,更何况他玩归玩,并没有耽误正事,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玩的时候玩,什么时间点做什么事情,他心里都有数。
可是偏偏程学峻喜欢往深山里钻,他也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回来,但是再怎么样,那可是深山!存在的危险不知几许,万一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可以打牙祭的小动物,而是豺狼虎豹呢?
再者,夏天蛇虫鼠蚁的也不少,如果被咬了,可有的难受,所以平时家里都拘着程学峻,不让他上山下河,尤其是在连续大雨后,更是看得紧。
算起来,除了上次他放学回来途中上山摘了一次野莓子以外,他已经许久没上过山了,这下到了休息日,他定是心痒痒,忍不住了才想偷偷上山的。
谁曾想被抓个正着,这下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