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轮休轮到了林鹿,他穿着一身休闲服在热闹而又繁华的大街上溜达。 现在离秦时予出狱已经过去两个月了,这两个月以来,他就仿佛销声匿迹了一样,不仅没有来找过他,甚至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连短信都没有。 要不是他跟系统再三确认,都要以为他出什么事了呢。 搞得林鹿现在都有些怨念了,自己拼死拼活把他弄出来,他倒好,用完就扔,出狱那么久了也不知道来看看他。 就很过分! 算了,反正他们迟早还会再见面的,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 就让他自己先适应一下出狱后的生活吧。 林鹿路过小商店时进去买了个甜筒,是他喜欢的香草味,走到路边的长椅上缓缓坐下,享受着来之不易的假期生活。 夕阳火红,烧红了半边天,晚霞像打翻的颜料盘一样,绚丽多彩,林鹿静静地欣赏着这一切。 凉爽的风吹起了他额前的碎发,露出了他眉尾那颗比晚霞还耀眼的痣。 即使他穿着一身普通廉价的衣物,俊秀干净的眉眼依旧难掩迷人的魅力,好几个路过他面前的女孩子都忍不住放慢了脚步,两两凑在一起兴奋地小声嘀咕。 林鹿心不在焉地吃着冰淇凌。 话虽这么说,但他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去想秦时予,会担心他过得怎么样,适不适应出狱后的生活。 “啊啊啊我的包!抢劫啊!快帮我抓住他!他抢了我的包!帮我抓……” 一个衣着精致的女人一边喊叫,一边追逐着一个身影。 作为在末世生活了一辈子的林鹿,虽然声音离得很远,但是他凭借敏锐的听力,还是清晰地听到了她焦急地求助声。 林鹿懒懒地靠着椅背,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手里的甜筒。 他却并不打算多管闲事,因为他现在正烦着呢,根本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兴致。 他抬手把吃完的包装袋准确无误地扔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拍拍手起身打算离开这里,一抬头,目光不经意地瞥见站对面路边戴着鸭舌帽的那个人。 林鹿正要离开的脚步不自觉停了下来。 此时那个人并没有注意到对面盯着他看的林鹿,他正抬手接过同伴慌忙之中丢过来的包,拼命向远处跑去。 他躲避着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车辆,穿过马路,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那几个和他一起的同伴和被偷包的女人以及路见不平的群众也紧随其后地追逐着他的方向而去。 看见这一幕的林鹿握紧了拳头,指关节都被他握的发白,就连指骨都被他捏得咯吱作响。 随后,他二话不说也朝着那些人的方向以最快的速度跑了过去。 他曾千万遍设想过他们再次相见的场景。 是路边的咖啡厅,还是高档的酒店餐厅,再或者某家公司的楼下,凭借他的能力,他们在任何地方相遇他都不会感到惊讶。 因为他相信秦时予的能力。 可是,他设想过一千种一万种再次见面的方式,唯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景。 他怎么可以这样! 林鹿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胸腔里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不上不下地堵得他难受,紧皱的眉头和下拉的嘴角都表示着他在强忍怒火。 玛德!秦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