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这事算是糊弄过去了。 小的他们本也不愿意将他关起来,但是他脑子不清楚,只要是醒着就发疯,逮人就咬,就打。 他们招架不住只能将人关了起来。 外人不知这事,只是太久不见小的在村里出现,总会有人无意间问起,他们觉得丢人,就说跟着一支商队出门经商去了。 好在小的关在家里不吵不闹,倒是没人发现,只是伺候他老两口还是吃尽了苦头。 他年轻力壮,他们年纪那么大,哪扛得住他的拳脚相交。 更要命的是,他脑子都坏了居然还知晓男女之事,而且不仅是知道,是满脑子都是这事。 有次萧氏来送饭,竟差点被自己的儿子强暴了,所幸老头来的及时这才没有酿成大错。 日子就这么过了几个月,萧氏避着儿子,还算是相安无事。 但是他发疯发的越来越勤了,之前是伤害别人,后来伤害自己,不停撞墙,咬自己。 于是他们就将他关进了地窖里,地窖都是泥土,撞不死。 只是地窖里的东西全被祸害了。 于是两个老的在西厢房里挖了个地下室。 但地窖没挖好又出事了。 那是本案第一个受害者,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叫元招娣。 也是元家村人,但因为不受父母重视所以没人报案,那晚她家人也没出来说话。 那天,元招娣经过萧氏家门口,谁知那元安益恰好从地窖里跑出来了,竟将元招娣捂住嘴巴掳回了地窖。 那惨状自不必说,元萧氏交代的时候都面露恐惧,想来那也是她毕生的噩梦。 当时她正和老头在挖西厢房的地下室,等他们发现的时候,元招娣已经奄奄一息。 他们自是惊恐不已,但为了替儿子掩盖罪行,他们半夜将那元招娣扛去了乱葬岗活埋了。 她说;当时元招娣还睁眼了,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眼泪从眼角滑落。 那晚月光很亮,亮如白昼,但他们下山的时候却像是看不见路一般,深一脚浅一脚的还摔了好几跤。 元安益在得到了元招娣后罕见的平静了许久。 这时候老两口将那地下室也挖好了,并将儿子关了进去。 只是没安分多久他又开始闹,有次竟险些把自己给弄死了,到底是自己从小溺爱着长大的孩子,夫妻俩于心不忍,只能想办法安抚他。 这一想就找到了一个被婆家赶出来,娘家又不让进门的流浪女乞丐。 其实从古至今都没什么女乞丐的,多数会被娶不到媳妇的单身汉抓回家去。 由于大家都知道萧氏的两个儿子都不在家,所以萧氏好心带她回家吃晚饭,村里的人也没在意。 后来萧氏对外说,女乞丐吃完饭就走了,大家也都没怀疑什么。 那女乞丐在地下室关了两年,这两年元安益一直很安分。 只是不见天日,总日渐消瘦,开始其实是能说话的,后来话也不会说了。 这种恶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后来老头死了,萧氏一人也难弄来女人,做太多又怕被人发现。 所以元君瑶出现的时候她是那般好心又热情,后来又怕她赚的银子不干不净到时候被调查又会连累她,所以又不敢给她租了。 其实后来看形势不对,她是不该对元君瑶和元君玲动手的。 但是这么多年做了这么多次她已经魔怔了,甚至有些控制不住,看见合适的就想弄回去。 胡长庚讲述这件事情的时候还隐去了很多细节,实在是太惨绝人寰了。 元萧氏自知死到临头,他们母子都没命活了,为了死的痛快,倒是招供的很快。 这件案子太过于恶劣,胡长庚已经上报。 他才上任不久,案子发展时间太长,对他没有太大的影响。 胡长庚说;“前日我刚从县令大人那里回来,大人说,有机会定要见你一面。” 元君瑶不甚在意道;“不过是碰巧遇到了这两桩事罢了,真不知道是我倒霉还是他们倒霉。” 胡长庚笑道;“自是他们倒霉你积德,县令大人说,可惜你是个女子,不然肯定得将你收入麾下!” 古代女子不可为官,不可入仕途。 男尊女卑,女子天生就低人一等,甚至满十八岁分田都只有男子可分。 不管是娘家还是夫家,田产都无继承权,哪怕娘家绝户。 所以多可悲啊! 元君瑶说道;“那幸好我是个女子,毕竟我的志向不在此。” 胡大爷倒是想到开,反而是说道;“你是女子现在也不差啊!再说去官府办案有什么好的,要我说,人这一辈子活的自由自在才是最重要的!” “干爹说的是。” 胡大爷是她在古代遇到的唯一一个对女子没有偏见的人,所以认他做干爹她是心甘情愿的。 三人回到了萧氏家中。 房子没盖好前,元君瑶都会在此居住,毕竟她是交了租金的,之前五百文,后来又补了钱,还给买了东西。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