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距离晋城不算远,这群人自然听过万盛的名头。 他们对于云盛集团如何覆灭的细节并不清楚,但是云盛集团的结局已经说明了一切。 “据说这个团伙很凶残啊。”叶枫插了一句。 “疯子,还有你怕的人啊?”邓耀斜眼说道:“这里踏马的是高平,不是他们晋城,用人堆,也给他们堆死!” “说正事儿了。”刘逸轩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元宵节之前,你们只有一个任务,去给我买那一片的地皮,越多越好!” “我们把这些地皮全部握在自己手里,一平方六百,具体的你们自己操作,多的都是你们的。” “满氏集团出资啊?”叶枫问了一句。 “对。” “明白了!” “办正事儿吧,哥几个。”刘逸轩开口道:“这个项目我们能拿下来的话,就相当于上了一个台阶!” ……………… 刘逸轩团伙在高平的统治力相当于之前的王权,统治力相当之高。 只用了三天时间,刘逸轩团伙就拿下了将近一万平的面积,差不多四五户百姓的宅基地。 没办法,刘逸轩团伙在高平的名气太大了,都知道这群人的手段。 按照这个速度推算的话,王泽等人进入高平市,刘逸轩团伙最起码拿下一多半的土地。 如果按照一平方五百块钱这个金额的话,这个推算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但是,事情坏就坏在,一平方的金额太低了。 刘逸轩团伙对外宣称,一平方三百五十块钱,所以率先拆迁的都是比较撒事的,剩余留下的都是硬骨头。 其中有一个硬骨头在这一块商业街的位置,此人叫林常在,经营了一家面积六十平方左右的小饭店,专门卖鸡公煲。 负责这一片拆迁的是邓耀,他亲自上门了两次,都没有谈下来。 事实上,这个地方的商户,只有一家同意卖,其他的都没有同意。 这道商业街大概只有两百米左右,总体来讲,大概有六千平方,王泽那边给出的价位是一平方一千五,刘逸轩给出的价位是一千二。 这天上午,九点钟左右,邓耀带了三个人再次登门。 上午九点钟这个时间段,鸡公煲店是没有生意的,林常在一个人正在准备清理食材。 林常在看起来也就二十六岁,身高一米七左右,脸色偏黑,身材匀称,小平头,小伙长的很精神。 这家店是他一个人经营的,又当老板,又当服务员,非常辛苦。 “哎呦,忙着呐!”邓耀迈步走进店内,低头点了一根烟道:“这个破店,有什么好干的,一天天的,我都替你感觉到累。” “你们又来干什么?”林常在抬头扫了一眼邓耀道:“我这个店不卖,就算卖,也不可能那么低。 “这个店我买下来花了五万,装修等乱七八糟的差不多一万,干了三个多月,好不容易生意好了,开始赚钱了,你们告诉我,一平方六百让我卖掉,这跟抢劫有区别吗?” “嫌少,是吧。”邓耀笑了笑道:“行,我也不是墨迹人,嫌少我给你涨价,一平方涨两百,怎么样?” “我装修怎么说?店面经营的投入怎么说?”林常在皱眉道:“这个店一共六十三平,一平方800,和我买的时候一样价位,我凭什么卖?” “你踏马有点给脸不要脸啊!”邓耀皱眉骂道:“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吗?” “你别给我玩社会那一套,我知道你们是混社会的。”林常在丝毫不怵的回了一句道:“这个价位,就算是市长来了,我也不卖!” “没得谈了,是不?” “慢走,不送!”林常在摆了摆手。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的声音从门外传了出来。 “常在,常在,我给你买了一身衣服,你试试看。” 话音落,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迈步走进店内。 她叫胡梦梦,林常在的未婚妻,今年春节刚订的婚,准备五一结婚。 胡梦梦今年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六二,长相属于那种甜美类型的,非常青春,特别是眼睛,标准的桃花眼,水汪汪的,非常惹人疼爱。 “你怎么来了。”林常在急忙起身,笑着问道:“今天不用上班吗?” “轮休呀!”胡梦梦扫了一眼邓耀等人,笑着问道:“这是你的朋友们吗?” “不是。”林常在摇了摇头道:“等会再聊,你赶紧休息一下。” “不用啦,我来帮你处理食材吧。”胡梦梦跑进后厨就开始换衣服。 “女朋友长的挺漂亮的哦!”邓耀盯着胡梦梦的背影冲林常在说道:“身材不错。” “哈哈,确实带劲!” “那眼神真勾人!” 另外两人极其下流的跟了一句。 林常在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他咬了咬牙,没有吭声。 “走啦!”邓耀指着林常在道:“我就拿你开刀了,这个店你卖也得卖,不卖还得卖!” “在高平,我邓耀想要的东西,还踏马没有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