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纠结这些小问题,侯小歌开始捞肉。 煮了四五个小时,早上放进卤汤里的卤肉也已经煮好了,不过卤汤已经不多了。 侯小歌把熬好高汤倒进卤汤,然后放了一些调料重新调味,然后把清洗好的下水又放了进去开始卤。 高汤里昨天熬汤用的猪骨鸡架这些早已经熬的稀巴烂,猪皮就更不要说了,早就在高汤里熬没了。 猪骨和鸡骨捞出来后,侯小歌摇了摇头,这骨头,狗见了都得摇头,肉早熬没了。 好的是早上刚买的猪尾巴只是熬了一次,肉还在,现在已经熬的软烂快要脱骨,正是最香糯的时候。 侯小歌也不想着在熬了,直接拿出来让大姐剥成肉。至于侯小歌为啥不自己剥,自然是嫌粘手咯! 把拨好的肉扔进高汤里,剩的猪尾巴脆骨侯小歌直接给了弟弟和小表妹两个最小的小萝卜头。 尤其是小表妹,小丫头都快四岁的孩子了,个头还跟两岁似的,说话还经常流口水,这猪尾巴正好对防止小孩流口水有奇效。 至于小栓牛,这小家伙现在跟小牛犊子似的,现在壮实的不行,跟村里七八岁的孩子打架都不落下风。 究其原因当然是侯小歌经常给这小家伙开小灶了,除了隔几天晚上就给这小家伙吃点肉外,灵泉水也是没断过。 虽然不至于像侯小歌那样把灵泉水当水喝,但侯小歌经常给水壶里滴一点,几个月下来不说洗筋伐髓,小家伙逃荒以来身子的亏空也已经补了回来。 如今身子骨看上去和后世五岁的孩子没啥区别,要说有,可能就是衣服破掉,像个要饭的。 小栓牛的猪尾巴少一点,这小家伙现在牙口也好,卡卡三五下就把一小节猪尾巴嚼着吃了个精光。 而另一边的小表妹兰兰就文静的多了,因为双手紧紧攥着猪尾巴连嗦带啃,吃的大眼睛都眯了起来。 小女娃两岁到六岁正是最可爱的时候,奈何小丫头上个月大病刚好,如今脸上也没几两肉,两边显瘦的脸颊把一双大眼睛突出的更大了。 侯小歌见小丫头可爱,从腰间取出自己的军用水壶,从空间里取了一点山泉水又滴了几滴灵泉,拿着让小丫头喝。 “兰兰,来表哥这里来,给你喝甜水。”侯小歌坐在灶火前朝小家伙招招手。 “嘻嘻!表锅,喝甜水。”几个月下来,小丫头和侯小歌混熟了,也不差生,攥着猪尾巴腾腾的冲向侯小歌怀里。 不过当侯小歌抱着小家伙时,胳膊上却起了鸡皮疙瘩,瞬间就感觉小家伙也不可爱了。 小家伙头上的小动物太多了,都结成了一片白色。 “我去,这虱子也太多了,别说是个小娃了,大人也得吸瘦了。”就这样,侯小歌用精神力震慑着虱子跳蚤往自己身上爬,强忍着给小家伙喂完了水。 “去一边玩吧!哥哥还得给你做好吃的泡馍。”喂完水,侯小歌赶紧让小家伙走人。 小家伙也不赖着,bia叽着嘴,把猪尾巴重新塞进嘴里,喜滋滋的跑到了厨房门口,重新趴着偷看厨房里。 因为做的是吃食,卫生是一方面,平时卤肉用料这些也都是要保密的,而且调料都是公家的,加上里面吃食又多,所以侯小歌平时不让除了做饭的人进公用厨房。 即使是烙饼都是在王麦苗住的窑洞里,平时做饭也都是各家在各家窑洞里做的。 看着厨房门口趴了一圈小脑袋,侯小歌笑了笑,开始做饭。 舀了一部分高汤出来,然后又舀了一点卤汤,侯小歌开始调味做煮馍。 自家吃也不讲究,一大锅汤熬好,直接把切好的一盆馍丁和猪尾巴肉倒进汤里后,开始加大火熬煮。 四五分钟,等馍煮透,一锅低配版的肉汤煮馍就好了。 让大姐舀馍,侯小歌又把昨天买的咸菜夹出来一碗,切了一些葱花和蒜泥,在放上油泼辣子和醋水,用油勺热了半勺热油泼了上去,一碗吃饭就的小咸菜就做好了。 “咦!你这娃,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就用油泼咸菜,县长都没你会吃。”王麦苗看侯小歌端出来的咸菜,看着油汪汪的,一脸心疼。 “吃吧!挣钱了,吃都不舍得,活着还干啥。”侯小歌也不想争论,直接放下咸菜转身就走。 “饭做好了你不吃?” “晌午吃了不饿,俺出去转转。” 这句话说了没两分钟,等出了门,侯小歌就进了空间。 进了空间后,侯小歌端着一大盆米饭,就着四菜一汤就在空间里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半只烧鹅,一只大肘子,二斤烤羊排,一小盆炒土豆丝,汤是洋柿子鸡蛋海带汤。 扒拉几口饭,侯小歌拿起大肘子,肉皮太肥不吃,直接扔给脚边汪汪直叫的小黑狗。 “狗日的小黑子,跟着劳资你狗日的算是享福了,吃的比劳资家里人都好。”看着大口吃着肘子皮的小黑狗,侯小歌叹了一口气笑了。 “汪汪!” 也不知道听没听懂侯小歌说的话,小黑子埋头猛吃,然后抬头汪汪两声算是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