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宝是你的本名吗?” “不……不是,以前叫小宝,后来我觉得听起来很别扭,所以把小改成了大。” “有身份证吗?” “没有。” “身份证号码还记不记得?” “早就忘记了。” 一边说着,宋大宝又端起一次性杯子喝了一口水。 叶默看着他不停发抖的样子,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个老头看起来实际上不像是六十岁出头的样子,因为满脸的胡须和皱纹,你说他七十岁都有人信。 此刻的他上身穿了一件黑背心,底下是一条花裤衩,脸上的胡子虽然很多,但头上却一根头发也没有,就这造型,去美术学院当个人体模特估计一个月还能挣不少钱。 通过几句简单的对话,叶默几乎就可以确定,他并不是分尸案的凶手。 只不过对于这个人的来历,叶默倒是十分的好奇。 “你老家哪里的?” “丹东的。” “出来流浪几年了?” “二十多年了吧,我也记不清了。” “我看你精神挺正常,不但认识字,而且说话也有条理,好端端的,为什么想不开要出来当流浪汉?” “家里人都死了,受不了打击,于是就开始出去流浪,最后选择在这里安家,每天无忧无虑,活着就行。” “家里人怎么去世的,生病吗?” “八几年的时候,和婆娘出来打工,孩子留在家里给老母亲带,老母亲去干农活,孩子掉茅坑里淹死了,后来婆娘受不了打击跳河自杀,老母亲因为自责也上吊死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不打算活了,就从江里跳了下去,结果没淹死,被冲到了别的地方,从那以后开始,我就开始了流浪。” 听到宋大宝讲述他的经历,一旁的几个民警听了之后,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苦命人,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不结婚,不生孩子,实际上就是觉得自己承担不起这份责任。 本身活着就已经够不容易了,还要给自己垮掉的肩膀上再压上一挑重担,这根紧绷的绳子一旦断掉,毁掉的便是整个家庭。 看着眼前的宋大宝,叶默随后又问道:“都过去了二十多年,你想到这件事的时候,还会伤心难过吗?” “早就没感觉了,如果可以重来,我二十岁就直接选择出来流浪,什么成家立业,结婚生子,都是屁话,不出来当流浪汉,都不知道原来日子可以过的这么舒服,我现在特别喜欢这种生活,不用在乎任何人的眼光,饿了就吃,困了就睡。” “你没工作没收入,平时哪来的钱买吃的?大冬天的这么冷,没有暖气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天桥底下冬暖夏凉,冬天搭个小棚,棉被往身上一盖,冷不死的,加上平时钓鱼人也多,他们钓鱼就是钓着玩儿,钓多了就送给我。给我的鱼,我吃都吃不完,偶尔还可以抓两条流浪狗流浪猫什么的,给自己改善改善伙食,平日里要是遇到下雨发大水,就去桥底下闸口处捡垃圾,运气好还能捡到钱,就算捡不到钱,捡来的几个锅碗瓢盆也不错。” 听着宋大宝所说,一旁的办案民警小王随后问道:“你都过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这么怕死?见到警察,你跑那么快干啥?” “我怕被抓啊,我现在的日子太舒服了,打死我也不想去坐牢,所以我很怕,我只想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以前还有人看我可怜,打算介绍我去进厂,我吓得赶紧拒绝了,进厂比坐牢还要辛苦,想骗我去当牛做马,我可不愿意,我跟你们说,当流浪汉可太爽了,我特别建议大家都出来流浪,这样就没什么烦恼了。” “要是人人都出来流浪,你连睡天桥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还有好心人给你送鱼送棉被了。” 听到小王这么说,宋大宝摇了摇头道:“你们啊,就是被这个社会欺骗了,你们只要不结婚,不买房,不生孩子不工作,那日子不知道多舒服,天天累死累活做什么,到头来还不是那样。” 听到宋大宝所说,叶默微微摇了摇头,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不一样,要是人人都能做到和他一样,渴了喝江水,饿了吃垃圾,没事就捡捡别人的烟头抽,那这个社会就不用发展了。 这时候,办案民警联系的狗主人也来到了警局。 对方丢了狗,报了警,警方既然找到了线索,自然要通知失主。 失主是一名女士,经了解是案发地点旁边小区的住户,她烫了一头黄色卷发,穿着一条皮裤,看起来非常有钱。 刚一进来她就大吵大闹:“我儿子呢,你们不是说有我儿子的消息了吗?” 听言,办案民警走上去询问道:“你是黄女士对吧?” “对,你们不是说有我儿子的下落了吗?” “你的儿子,指的是一条棕色的卷毛狗对吧?” “不是狗,是纯种的贵族,是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