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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终于下工了,快来,快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个同学。”
“这是李和平,我们宣传队的,是二十四中的同学。”刘淑珍看到下工的男知青,急忙拉过李和平,率先给三人介绍。
又指着其中一人给李和平介绍道:“这是我们知青点的闫建军,以前是林中的红兵中队长,去过京城,参加过第六次接见。”
李和平一听,急忙握住闫建军的手,说道:“真让人羡慕,闫同志你好。”
刘淑珍又指着一个带着草帽,挽着裤腿,露出一双赤着脚的知青说道:“这是赵昌玉,是一中的同学,他爸爸是市革委会的老革命,就他这么一个独生子,本来可以留在城里的,但是还是响应号召,主动报名下乡了。”
“还是老革命觉悟高,肯定是想让赵同学到乡下锻炼锻炼,好成为伟大事业的接班人。”李和平主动上前和他握了握手。赵昌玉也不客气,双手握住李和平的手说:
“欢迎,欢迎,欢迎李同学到我们知青点来。”
“这是杨改先,也是一中的,是个劳动积极分子,什么农活都会做,做的还快。”最后一个知青穿着一双露着脚趾头的布鞋,身上也很多补丁,但是脸上却丝毫没有自卑的感觉,反而大气的主动握住了李和平的手,说道:“李同学能进宣传队真让人羡慕,我当时也想去传播伟大的思想,但是张老师不要我,连报名都没让我报名。”
李和平两世为人,待人接物岂能不通,他一样紧紧握住杨改先的手说道:“张老师本来也不想要我,是我厚着脸皮给他唱歌,让他觉得我这人虽然差点,但是还凑合能用,就把我录用进去了。”
“哈哈,李同学厉害,我当时就没有抓住机会毛遂自荐。”杨改先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对李和平已经重视了几分。他这些年过得极为低调,无论是穿衣、吃饭,还是在劳动上都争取做到吃最差的饭,穿最破的衣,干最苦的活,尽量减少被人关注的机会。
他少年老成,见过身边很多同学遇到得意的事情就四处显摆。但是真正能祝你过得好的人又能有几个呢?
而李和平刚才那番说辞,就能让人减少对李和平的嫉妒之心。
“张老师真是偏心,我都去了公社考试了,他都没有录用我,我在学校的时候还参加过《丰收歌》的汇演哩,当时谢老师都夸我有天赋呢。”祝桂兰听到李和平自谦的话,心里却委屈了起来。
这段时间,刘淑珍脱产训练,而她却每天不是去稻田劳动,就是去棉田劳动,人家踮着脚跳舞,她却要踮着脚尖打花杈子。
本来以为是自己不够优秀,虽有些怨气却也没有地方发泄,这下倒好,李和平自己谦虚,反而成了她的出气筒,于是一顿埋怨。
李和平张着嘴,想辩解却又没什么好说的。更何况那个喋喋不休埋怨的人,是她前世的爱人,同床共枕了接近一年的妻子。
恰巧这时候做饭的两个知青端着炒好的菜出来了,开口招呼大家说道:“准备吃饭了,快去洗爪子。”
这才打断了祝桂兰的碎碎念。
知青点这边不像公社宣传队那边有压井那么方便,这边吃水都得用扁担挑着水桶去水塘挑。
水塘有很多,但是能吃水的水塘却是只有一个,这个水塘是生产队里约定俗成的吃水塘,不但不允许洗衣服、洗澡,连菜都不允许洗。每年冬天都会清一次塘,把水塘里的淤泥清理出去,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生产队的饮用水。
不过这个水塘一般都离村子远一点,挑一担水,到了知青点往往只剩半担。所以知青点用水上比较珍惜,洗手用水更是节约。
用葫芦瓢舀起半瓢水,滴成线,淋在黑乎乎的小手上,搓几下,水变清了,就算洗好了。
这样一瓢水往往能洗两个人。
大家将米饭乘进大瓷碗里,然后上面盖上一勺青菜,就端着大碗坐在墩子上大口大口的扒拉起来。没有占到墩子的,就要么蹲着,要么站着斜倚在树上,还有的弄个鞋子垫在屁股底下,席地而坐。
李和平没有占到墩子,就蹲在一边吃饭,一边和男知青闲聊。
闫建军吃得快,他吃完饭就端着碗去了厨房,吃过的碗放在锅里,添了上刷锅水,会有人去清洗。
祝桂兰却不动声色的跟着闫建军进了屋里。
“闫建军,你知不知道李和平为啥来咱们知青点?”
闫建军放下碗,随口问道:“为啥?不是来玩的吗?”
祝桂兰瞅瞅门外,看各人还在努力干饭,就悄悄说道:“他是送咱们点长回来的,听点长说李和平在公社那边救了她。”
闫建军脸色一变,低声问道:“刘淑珍遇到什么危险了?”
“是熊塆有流氓偷看她们女生洗澡,还砸石头不让她们上岸,差点把她们砸死。”
“后来呢?那个流氓抓起来没有?”闫建军听祝桂兰一说,急忙追问道。
“抓了,抓了,点长说她回来路上要路过熊塆,她害怕,就让李和平送她回来了。”祝桂兰瞅瞅闫建军的眼神,看他脸色未变,便决定接着加了一把火,说道:“我看点长看他的眼神不一样,好像是喜欢他,而且如果只是害怕,送过熊塆就行了,一直送到咱们知青点,得多走好几里地,有必要吗?”
“不信你自己慢慢观察。”
闫建军的脸色果然如祝桂兰预计的一般,变得铁青。
祝桂兰就是故意要打小报告,整个知青点,哪怕是刘淑珍自己都知道闫建军对她有意思。但是闫建军没有说破,尽管他会时时刻刻处处点点滴滴的试着接触刘淑珍,刘淑珍却一直佯做不知。
在祝桂兰看来,闫建军长得帅,个头又高,刘淑珍长得漂亮,个头也高,两个人看起来就是郎才女貌的样子,在一起多般配啊,李和平算什么东西,就他那个头就配不上点长。
她坚决不能看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所以就赶紧给闫建军报了信儿。
闫建军听祝桂兰说完,点点头,给祝桂兰递过去一个感谢的眼神儿。
再出门去,只见李和平仍然和赵昌玉、杨改先聊的火热,侧耳听去,却是李和平在给两人讲一个叫江猪的东西。
“渔民有时候船边上冒个头,圆溜溜的,渔民就知道遇到江猪了。渔民就用桨板反过来,用棍子那头,对着江猪的头一敲,江猪就会晕死过去。”
“一只江猪两三百斤,肉又肥,弄回家够好几家分的。我吃过一回,就是肉有点腥,骨头也硬,吃起来没有草鱼好吃。但是这年头,是肉都比野菜团子好吃吧。”
闫建军见李和平说得开心,侧眼朝刘淑珍瞄去,心里一凉。
他知道被祝桂兰说中了,只看刘淑珍看李和平那眼神就知道他俩有事儿。用一句煽情的话说,那就是眼中的情愫,如缫丝般千缕万线,缠绵不断。
闫建军脸色逐渐变得阴沉,但是李和平却浑然不觉,只是兀自在那吹牛逼,引得连连赞叹,甚至某些人口水都滴下来了。
祝桂兰瞄到闫建军的脸色,心里也是有点小怕,不敢直视。但是再瞥向李和平,却心里暗暗冷笑,看你这个贼眉鼠眼的家伙还能得意多久,很快就得倒霉了。
李和平感受到祝桂兰的视线,看祝桂兰也吃完了饭,就开口说道:“桂兰你吃完啦?你碗给我,我给你一起洗了。”
顿时,刘淑珍和闫建军脸色都齐齐一变,盯向李和平。
闫建军是弄不清楚咋回事儿,不是说李和平和刘淑珍有一腿吗?怎么现在跑去跟祝桂兰献殷勤了。
而刘淑珍则是心里更是不舒服,她有点喜欢李和平了,看到李和平跟一个才认识一个小时的女同学献殷勤,心里酸的不得了。她和李和平在一个宣传队可是快十几天了,李和平从来都没有提出给她洗碗。
祝桂兰则心里恶心的不行,将自己的碗放到身后,瞪了一眼李和平,才开口道:“我自己洗,用不着你,我怕你洗的不干净。”
李和平顿时一滞,才省悟过来自己有点太积极了,但是他老人家脸皮厚,马上就开口说道:“那你顺便帮我洗了吧,我洗的不干净。”
刘淑珍听李和平这么一说,心里才算松了一口气,看来李和平是和祝桂兰开玩笑呢。
祝桂兰连连摆手,嘴里也忙不迭的说道:“不不不,我不喜欢洗碗,你想自己洗自己洗,不想自己洗就放锅里,有人会给你洗。”
刘淑珍这时候走近李和平,从他手里接过瓷碗说道:“你来这儿是客人,我帮你洗了吧,你们在这再聊会儿,等下咱们切西瓜。”
眼瞅着刘淑珍去给李和平洗碗,闫建军心里恶心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