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沙漠陲,有骆驼代脚,李焕仙即使在沙漠中走了一夜,依旧不知疲倦。 这金辽边境,基本上都是重兵把守。唯独黄泉镇西边的乌鞘岭,属西北走廊地带,为内陆干旱区。这地方被盐碱地与荒漠分割,驻军在此,无水无倚仗,且地域过为宽广,过了干裂的盐碱地就是大片的流沙地,所以这地方被辽金两国遗弃。除了常年走丝路又喜好发横财的亡命之徒外,几乎没人会走这里。 骑在骆驼上,李焕仙在前门与霍秀秀并驾齐驱。刚过了盐碱地,马上就要进入流沙地带。李焕仙掏出离开天衍山时,司空明月所赠送的古老地图,眯着眼睛看了半晌,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装的还挺像那么回事!” 盐碱地之后的戈壁沙漠中,远望过去,可见点点绿州分布。霍秀秀骑在骆驼上,不经意间发现李焕仙还在看地图,立刻莺燕有声道:“既然跟了我的驼队走,就不用惧怕流沙。你那地图是百年前的古物,已经过时。而且,你拿倒了。” “操!我说怎么对不上号呢!” 李焕仙讪讪的骂了一句,尴尬的将地图倒转过来。可惜,都是辽国古老的‘蛇形字’,完全看不懂。无奈之下,李焕仙指着地图上画‘X’的印记问道:“你在这地方混迹三四年,应该知道这写的是啥吧?” “那符号,是大漠穴居族的标记。” 李焕仙点了点头,开始有目的性的将目光聚拢在骆驼的蹄下。霍秀秀嘴角一撇,薄唇轻启道:“怎么?你听说过穴居族?” “一点点。” 早年与赫兰长琴聊天时,曾听那丫头说过些辽国未一统前的事。这地方在杀神霍山未出现时,属于多民族的部落混搭。大量部落为了争夺绿洲整日厮杀,窝里斗得比世间任何一个地方都要狠。 其中有一个部族,名为‘穴居’。顾名思义,他们生活在地下。由于常年不见光,眼睛在黑夜中呈猩红色,就似地狱恶鬼一般。 他们信仰一种类似土地公的神灵,修炼一种诡异的气功,传说可以请神上身,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就同中原大地的神打功法一样。 由于本事大,在配合常年在地底生活的夜视能力,便令穴居族成为大漠中闻风丧胆的存在。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霍山出现了。 霍山早年统治胡人部落的办法很简单,要么信我,要么去死。那些杂七杂八的神灵都是胡蛮臆想出来的,说说不过霍山,打更是打不过。唯有穴居族的神灵,传说是真的存在。 为了不被霍山‘奴役’,穴居族开始反抗。结果就是,心服口服的,被霍山从地下拎了出来,从此生活在光明中。口服心不服的,被霍山逼着在阳光下生活了几年,然后也服了。 剩下那些心不服口也不服的,霍山倒也没杀他们。只是当着他们的面,把他们信奉的神灵给请了出来,然后在当着他们的面,将他们的神揍了一顿,随后收为座下护法。 从此,穴居族分为两派。一派终身供奉霍山,视霍山为天地间至高无上的神。剩下的那一派,也供奉霍山,却不愿意生活在变了味的辽国中,带领族人迁移,不知去了哪里。 有人说他们去了金国,改了汉姓,姓何。也有人说他们没走,依旧留在大漠地下,在地下繁衍生息。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传说,与李焕仙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他开始在意起了脚下的流沙?因为他觉得,霍秀秀好像对芸娘、对霍家,乃至曾经的秦国,都没什么情义。 李焕仙要入辽国,只能走这三不管的流沙地。如今与霍秀秀一起走,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李焕仙一直与霍秀秀齐头并进,以他的身手,如此近的距离,一招拿下这行伍出身的丫头绝对没问题。 况且这流沙地,靠李焕仙自己走,是很难走出去的。霍秀秀的骆驼,都是长年行走丝路的,对路线的记忆与分辨,比李焕仙这‘盲人’要强太多。 按照李焕仙原本的计划,是拿轻木做两根滑沙板,绑在腿上后,利用内力推行。这法子可行,但就是损耗功力。李焕仙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如今有识路的骆驼代步,何乐而不为? 况且,在功力没有损耗的情况下,收拾霍秀秀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 骑在骆驼上看了半天,也没看见霍秀秀搞什么鬼,李焕仙放缓心态,开始仰头望天。 天空,有些阴沉。就像李焕仙的人生一般,看似多姿多彩,实际上却只有雾霾。 “好像要起风……” 李焕仙下意识的紧了紧手中缰绳,随后看向依旧走马观花般,正在东张西望的霍秀秀说道:“霍丫头!我这人日常倒霉,你是知道的。这天,很不对劲,能不能快点带路?” “是啊,要起沙暴了。” 霍秀秀云淡风轻的吐出一语,向一旁的那队胡人使了个眼色。众人讥笑,依旧不紧不慢的在前面给李焕仙、霍秀秀二人探路,丝毫未将即将到来的沙暴放在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