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初破晓,天边一抹鱼肚白渐染金辉。会京府东门万人齐聚,正静静等待着一场盛大的典礼。城门巍峨,石狮静默,仿佛连时光都在这一刻凝固,只待那传说中的圣驾降临。 “咚……” 忽闻鼓乐齐鸣,悠扬的旋律划破宁静的晨空,如同远古的呼唤,唤醒了沉睡的城池。百姓闻声而动,自四面八方汇聚,他们身着常服,一一跪在街道两侧,满怀敬畏与无奈,汇聚于城中,形成一道壮观的匍匐人海。 “哒哒哒哒……” 在万众瞩目之下,一队队仪仗缓缓而行,金甲银盔,威武雄壮,如同移动的画卷,铺展开一幅盛世的景象。他们护卫着一顶华贵的金顶轿辇,轿帘微垂,隐约可见其中端坐的,便是那位传说中的二殿下。 他,是天之骄子,是根正苗红的龙子龙孙。 金世奇,来了。 “奉殿下口谕,皇子臣民,水土同宗。共饮一江之水,同承天地恩泽。今朝,吾王圣驾会京,非显王权之威,乃行仁孝之道,爱泽苍生。愿与臣民心之相通,情之相融。众民无须跪拜,只愿君臣同乐,共享天伦之欢。” 嗯,抛开人品不谈,金世奇倒也不怎么讲究排场,三言两语的就欲要将城中跪拜迎接的庶民打发走。看得出来,秦国来一趟,楚国走一遭后,金世奇低调了不少,也算是成长了许多。 不过,他作为皇子不想高调是不假,话也算说得真诚。可府尹薛景绵与何仲山等一众乡绅可不敢把这话当真,当场指挥卫兵将乡民驱赶,就像驱赶牛羊一般,连吼带瞪眼的清场。 很快,万人跪拜相迎的队伍就剩余寥寥数千人。而且大多数都是一方商贾巨富拖家带口的迎接,试图在金世奇面前露个脸。 “金世奇金世奇我们爱你……” 到底是一代诗王,虽然早些年被李焕仙秒到渣都不剩。可会京府毕竟是金国,是金世奇的主场,有些狂热粉丝出来刷存在感也很正常。 只见一群妙龄少女,手捧金世奇的诗集与字画,薄衣轻纱,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奋力叫喊,很怕金世奇听不到她们的声音。 这大冬天的,如此的卖力气,真不知道收了多少出场费! “我爱李焕仙……” 有捧哏的,就有拆台的。在一群狂热的女子身旁不远处,一名老年儒生,白发苍苍,手捧李焕仙的《青山选集》,异常无畏的叫嚣起来。 金世奇有些才华不假,但诗文媚俗,不是为了捧而捧,就是各种堆砌词藻用以彰显华丽。与李焕仙那孙子抄来的千古名句一比,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就不提李焕仙现在号称诗圣,估计专以诗词文章论高低的话,金世奇都未必是咸阳李友参的对手。 “妈的!” “哪来的糟老头子?” “姐妹们,扁他!” “扁这个糟老头子!” 这女人一狂热起来,自然没什么规矩。一群妙龄女子不下二十几人,当场将那白发苍苍的老年儒生围在中间,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当然了,这等犄角旮旯的乱象,金世奇是听不到的。因为此时,他刚刚下了金顶轿辇,正在与府尹薛景绵寒暄。 “殿下亲至会京,上合天道,下抚民心,实是……” “好了。” 只见金世奇双目如星,鬓裁如刀。天潢贵胄的极优血脉,在其英俊无比的脸上,更显尊贵不凡。不过,外貌只是表象。虽说人之心性可从面相观出一二,但那只对凡人有效。金世奇在天下四国皇室号称‘过山风’,这可不是什么雅号。 过山风,是一种毒性甚是猛烈的毒蛇。被其咬上一口,保你翻不过下一个山头,毒性之猛烈堪比五步蛇。由此可见,这大金的二皇子,绝对是为人阴险专攻心计。 可正常状态下的金世奇,却经年累月的笑口常开,看起来为人异常的豪迈洒脱。唉!要不说帝王家的子孙,就没几个是省油的灯! 只见金世奇摆了摆手,勒令薛景绵客套话不要多讲,看都懒得看上一眼前来相应的乡绅巨富,一拉薛景绵的手臂,君臣二人化作平民一同进城。 “殿下。何公子已在何园备好酒宴,苗域圣女窦……” “我很累,想走走。” 金世奇来会京府,肯定是有大事要办的。不过他倒也不急于一时,反而叫这府尹薛大人化身导游,带着他满城的乱窜。 话说,一个文质彬彬的王子,虽然是在自己的地盘,可身边一个护卫都不带,真的安全吗?笑话!金世奇可不是李焕仙那货!他上个茅房出恭,身边都得有几百号人候着。 只见十几道身影于街道上方掠过,正是保护金世奇安全的护卫。而且这些护卫各个轻功极臻,想必功力最弱者,也得是暗境。 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为什么这个世界的江湖武人那么能打,却拿官方与军队没有丝毫的办法?因为真正有本事的人,早就为了富贵身家走上仕途了。 高手在民间?那只是世人的自我安慰罢了。毕竟能考上公务员混日子的,没谁愿意苦哈哈的自主创业。而那些已经创业成功的大老板们,最终见到官方人物,依旧得点头哈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