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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买奴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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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奴市,和前元不同前元的穷汉市(奴市)极多,蒙古贵族拥有成千上万的汉人奴隶。

明朝没有公开的大型奴市。但购买奴婢也很方便,透过牙行就行了。

这个牙行,就是南京最大的牙行之一,手里的奴婢资源也很丰富。

如今的奴婢买卖,可是牙行一大业务啊。当然,牙行其实也是半官方的商业机构,不是一般人能开办的。

各大牙行都有自己的奴婢馆舍,暂时收容插标待沽的奴婢。

无论是自卖为奴,还是被主人丶父母发卖,或者官府贬为奴婢发卖,都要以牙行为中介。

卖身文书和奴契,也自然是牙行代办。

朱寅和宁采薇来到这牙行暂时收容奴婢的所谓馆舍,却是箍桶巷和木匠营之间的一片仓库。

其中两个大仓库之中,都是年纪较小的待卖奴婢。

两个大仓库男女分开,在朱寅和宁采薇看来,加起来不到五百平米大小,却住着四百多人!

十分拥挤。哪怕是秋季,仓库里也是空气浑浊。

他们住的不是高低铺,而是三层床。比朱寅印象中的学生宿舍,夸张多了。

不过好歹,每人都有一张床铺,属于自己的「小窝」。虽然住在最上层的爬上爬下实在辛苦。

此时,奴婢们正在「馆舍」里干着手工活,却是在糊着灯笼丶卷着鞭炮。

牙行虽然暂时收容他们,却不会白养他们。

一天卖不掉,就干一天活,不能吃乾饭。

牙行会不断对外接活儿,不会让「馆舍」的待卖奴婢闲着。

养懒了,反而不好卖。

看到青衣网巾的牙子进门,奴婢们一起站起来。床上干活的,甚至有人直接跳下来。

然后争先恐后的一起跪了,参差不齐的叩拜道:

「小的见过牙头老爷!」」

「一日不见,老爷又发福了!」

「牙头老爷红光满脸,吉星高照!」

没错,在没有卖出去之前,牙子就是他们的主人,是老爷。

他们的命运都捏在牙头老爷手里。

要是得罪了牙头老爷,就可能被卖到不好的人家,那就惨了。

若是讨了牙头老爷喜欢,就可能推荐给好的买主,也就有了指望。

这些奴婢,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小的更是不到十岁,豆芽菜一般,十分可怜。

牙头老爷道:「孩儿们都起来吧,起来做工。我点到名字的,丢下活计出来。」

此时此刻,黑压压的一大群人跪拜牙子,使得这牙子如同皇帝一般,在接受群臣朝拜。

这一幕在朱寅和宁采薇看来,十分刺眼。

然而,这就是普遍存在的现实。

朱寅知道,明朝奴婢地位极其低下。不但没有人身自由丶婚姻自由,甚至生命权也很糟糕。

明代的很多古典世情小说,都写出了奴婢的悲惨。被主人打死后,官府送点银子,就大事化小《梅瓶金》中,东门庆家的奴婢,光是有名有姓就有四十人。

最便宜的奴婢,五两银子就能买到。像潘银莲这样的美貌女奴,也就值三十两。而李瓶儿一件皮袄,就值六十两!

可见明朝的奴婢,那是真的贱,

其中最贵的,就属识文断字丶能写会算的。其次就是懂乐器歌舞,或有一技之长的。

大户人家出来的,被规矩调教过的价格也贵」

虽然《明律》限奴,可首先大肆蓄奴的就是官僚权贵,又怎麽限制的住?

此时,待卖奴婢们看见朱寅和宁采薇,都是眼晴放光。

他们知道,这就是买主!

那牙子挎着一个布包,从布包里取出一卷花名册,仔细翻找几下,找到符合条件的名字。

这些名字,都是识字最多,读过一些书的,名字取得都比较文雅。

识字的孩子,已经是十里挑一然后,牙头就大声念着一个个名字。

总共四百七十多人,牙头一共念了四十五个名字。

都是识字的。

其他人不但不识字,很多人连大名都没有。

四十五个人站出来,相应的个人资料也都取出来了。

朱寅和宁采薇看了一会儿个人资料,又问了一些问题,然后淘汰了二十五人,留下了二十人。

这二十人都很不错,淘汰谁都不合适。

宁采薇看着二十人的名字,却是:

「张玉堂丶白晶丶李寒秋丶李飞雪丶安晓雯丶张建忠丶顾清丶范忆安丶莫问丶高观国丶曾酌。

「唐央央丶梁君诺丶刘庆松丶李怒谷丶王化浊丶许清源丶左世阳丶杨延福丶苏墨。」

本来计划是买十人。倒不是觉得十人就够用,而是不敢花太多钱。

钱已经不多了。

就算搞到两车翡翠,也无法变现啊。

朱寅小声道:「二十人都买下来吧。银子再想办法。」

六点大。

人力资源培养需要时间周期,乾脆多花钱,将二十人全部买下来当学员培养。

这些人都是骨干种子。

「牙头,」宁采薇道,「这二十人我们全要了。但是价格—」」

牙头立刻摇头:「小娘子,本行概不还价。这些奴婢,可是抢手的很。不到十天半月,就会卖光。」

宁采薇笑道:「是吗?那为何我听说,本县刘主簿的外甥,打了折扣?」

「呢--」牙头一愣,没想到这大脚小姑娘,居然还知道这件事。

宁采薇指着朱寅腰间的玉佩,「我家小相公,是庄赞府的侄儿。这块玉佩,正是赞府老爷所赐。」

朱寅摇头道:「买奴婢而已,贵就贵点,何须提到叔父大人?这是买卖,不是官场人情。」

牙头盯着朱寅腰间的玉佩看了看,粲然一笑道:「要说庄老爷,在下也是有缘见过,只是无缘孝敬罢了。」」

「呢,那就六十两一个,一千二百两就能办下奴契。」

竟然真的省了二百两!

官员的威力,实在是强大」

这牙行可是在江宁县的地盘,正受江宁县监管!

牙头哪里敢得罪堂堂县丞老爷?

别说县丞,就是皂隶,也不敢轻易得罪啊,

当下,宁采薇付了一百五十两黄金,买下了二十人的奴契。

二十个被买下的孩子,无不又惊又喜。

他们既然识文断字,又被挑选出来,那当然都很机灵。哪里看不出来,找到了好主人?

二十人心中又是激动,又是期待。

奴契一办完,二十人就黑压压的跪下磕头。

大明朝的奴婢,是要跪拜主人的。

这一次,朱寅和宁采薇没有阻止他们跪拜。

因为这是认主。

最开始,肯定要利用封建社会的规矩,建立起主人的威严。

毕竟两人也是孩子,威信不足。只能靠古人的规矩立威。

康熙等人不跪,是因为对他们有救命之恩,足以得其效忠。

这些人,却是花钱买的」

如果一上来就赋予后世的平等思想,那麽这麽多人,接下来怎麽管理?

一旦太好说话,被他们心生轻视,以后就难办了。

先恩后威难,先威后恩易。

正在两人要离开之际,忽然一个清稚的声音哭道:

「阿兄!阿兄!你买下额吧!额叫狗蛋!」

「额不识字,可额会养鸟,还会—」」

朱寅回头一看,却是个不到十岁的男孩。

「住嘴!」牙头喝道,「养鸟算是什麽本事!谁让你说话的,找打!」

那男孩小脸上满是眼泪,「老爷,他长得像额阿兄,额想跟他走」

「放肆!没规矩的东西!」牙头怒了,「跪下!」

「算了。」朱寅赶紧说道,「我买了,再给你六十两!」

那男孩大喜,赶紧跪下磕头:「阿兄-—」

其他奴婢看到这一幕,顿时纷纷叫,喊哥喊姐,喊爹喊妈。

可是朱寅只能硬着心肠不管了。

很快,这个连大名都没有的狗蛋,也办好了奴契。

狗蛋十分激动,似乎朱寅真的像他的阿兄,

等到离开仓库,朱寅忍不住问道:「狗蛋啊,你说你会养鸟,会养什麽鸟?」

狗蛋回答道:「阿兄,额会养鸽子,还有鹰隼。」

朱寅心中一动,「鸽子?什麽鸽子?」

狗蛋老老实实的回答:「信鸽。」

信鸽?朱寅和宁采薇面面相。

一个会养信鸽的孩子,这是捡到宝了?

虽然信鸽只能单程送信到固定场所,无法往返,而且并不可靠,长途也未必比马快,可却有一个无可替代的优势:

自由飞行,不受地域限制!

只要身上带有一只信鸽,无论是在船上,还是在封闭戒严的城内城外,关内关外,包围圈内,

或者人马难以穿越的高山峻岭丶江河湖海都有机会将信传回:

这是马匹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地方。

明朝养鸽子的很多,北京皇城还有专门的鸽子房,养了大量的鸽子,每天放飞,带着哨子飞行。

但都是玩意儿,没有信鸽。

养信鸽的是前元蒙古人:

据朱寅所知,明朝的信鸽记录几乎没有。信鸽是北方匈奴人的传信方式,非常古老。

唐宋时期也有信鸽。蒙古人更擅长养信鸽。但明朝建立后信鸽极少使用了。

难道这个孩子,和元朝养信鸽的人有关?

PS:今天就到这里了,太忙了。关于信鸽的作用,没有那麽神。但某种情况下,还是很有用的。比如,从海上送信回来。关于龙套名字,因为名额有限,只能先用粉丝值高和留过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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