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酒量旗鼓相当,酒酣耳热之际,金华起身入厕。 出来时体恤短裤一脱,也不怕别人笑话,赤条条地把衣裤往晾杆上一搭,顺手就推开了阳台窗户。 “踏马的,这鬼天气,下着雨还这么闷,不透透气简直能把人给憋死!” “哎,我这衣服还没收呢,雨这么大,不都淋到屋里打湿了嘛。” 方晓涵不好历史,更不好三国,嫌弃几人闹哄哄地搅得他什么也干不成,只能坐在上铺无聊地嗑着瓜子。 (方晓涵,14岁,301宿舍老五。父母自他年幼时便已离异。 生父好赌且懦弱,当初输光了家财,又将他母亲赔给了债主,而他则彻底成了一个累赘,只能被迫随着母亲一起寄人篱下。 尽管他每日里如履薄冰,表现地唯唯诺诺,但终因沉默寡言,懦弱无能而一直不受后父待见。 时日渐长,母亲也怒其不争,对他越来越失望,将对他生父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他的头上,动辄便是羞辱打骂。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方晓涵早早便放弃了挣扎,学会了妥协。 他时常安慰自己要学习村里那条被打瘸了条腿的野狗,在寒冷的夜里,孤独地蜷缩在草堆里舔舐着伤口,苟延残喘。 可即使它冻得再瑟瑟发抖,活得再凄惨,再卑微,终究还是活下来了。 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 是呀,只要活着就好。 许是天可怜见,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方晓涵的父母竟然答应了他想住校的请求。 方晓涵喜出望外,他强忍激动不敢表露出来。 好不容易委曲求全地熬到如今,总算能借此逃离这炼狱,以后再也不想回那个所谓的家了。 虽然暂时脱离了苦海,但从小磨难的生活和阴暗的家庭环境早已对方晓涵的性格造成了无可弥补的创伤。 因为缺乏正确的引导与关爱,导致他的性格内向自卑,自私懦弱,想法偏激固执,不善交际。 不过正如《圣经》所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方晓涵唯一的爱好就是音乐,尤其好古风,只有在音乐里他才能找到自己真正活着的意义。 孤僻的他会经常远离人群,独自沉浸在古风中,从一些简单乐器的使用到识谱作词,竟能依靠网络自学成才,在学校也成了知名人物。 若不是性格使然,让人无法深交,势必也会拥有诸多拥趸。) 当时他看见金华开窗,急得赶紧跳下来去收衣服。虽是嘴上抱怨着,却也不敢就把窗关上。 金华瞪了他一眼,骂骂咧咧地又坐回去喝酒去了。 收拾着衣服的方晓涵唯有无奈摇头,郁闷地扫了一眼窗外。 可只这一眼,他的目光就像被什么东西给紧紧吸引住,怎么也收不回来了。 虽说夏天雷雨多见,但从未有感觉今天这般压抑的。 方晓涵的目光透过重重雨雾,竟发现遥远天边的黑云之中仿佛被一种神秘力量撕开了一条狰狞的裂缝,就像一尊巨大的凶神缓缓睁开了天眼,无情地俯视着这芸芸苍生。 如此天象奇观前所未见,方晓涵一时竟看得呆住,连衣服也忘了收拾。 但见那道裂缝不断扩大,其中还隐隐透出一抹诡异的猩红色。 方晓涵忽然有种错觉,仿佛那抹猩红正在盯着他,就像一只洪荒猛兽死死盯住了它的猎物一般,让他避无可避,周身上下一阵不寒而栗。 蓦地,红芒之中一道电光疾闪而出,接天连地,威势惊人,整个夜空瞬间被它映得血红一片。 尽管远在天边,仍令人不自禁地心生寒意。 几秒后雷声响起,方晓涵莫名感觉一股恐惧倏忽涌上心头,不由打了个冷颤。 阳台上冰凉的雨滴溅射到他的手臂上,浑身的汗毛竟都齐刷刷地竖了起来。 他生性胆小,不敢多想,也来不及多想,本能已经在提醒自己危险。 正想转身回房告知王连坤几人,眼角余光却发现第二道闪电突兀地出现在视野之中,紧接着第三道闪电已到了不远处,第四道闪电也倏忽而至,就在楼外闪现! 耀眼的闪光刺得方晓涵睁不开眼,本能再次警告他,这下要命了! “我的妈呀!” 方晓涵一声怪叫,转身就向屋内跑去,拖鞋甩飞了都顾不上去捡。 这时异变又生,窗外竟诡异地凭空闪出一个光球,那球如篮球般大小,电光缠绕,无视防盗网的阻隔,循声径直就奔里屋而来。 其时老大老二面向阳台而坐,老三老四背对阳台而坐。 老二早已喝趴在桌上没有反应,而老大老三老四正侃三国侃得起劲,丝毫没察觉到任何异常。 直到听见老五一声大喊后,他们这才茫然抬头朝他看去。 可惜那光球迅如急电,循声而至,老三老四甚至都没来得及回头便已经被它瞬间吞噬,眨眼化成飞灰。 王连坤见此情形,瞪大双眼吓呆当场,没做任何反应,亦或压根来不及做出反应,下一刻光球闪至,他和老二也前后脚步了老三老四的后尘。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