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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过的最美的一本书。年轻的人儿啊,不要轻易说抱歉,因为那时,你给予与被给予的时候,幸福过。而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退回那种幸福中,我就会在说不出的痛里汲取一些前进的力量。
我在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位绅士。我还记得他住在山崖上的古堡里,于是信步拜访。我知道他不在那了,唉!时间总是让人分不清人和房子谁才是真正的主人。静谧的夜,惨白的月光下,是华丽的古屋。我轻轻推开虚掩上的门,一个小巧的客厅便在这月光的洗濯下映入眼帘,只肖看上一眼就觉得温暖的壁炉前,是一把铁制的摇椅,安安静静地趴在镶有花纹的深色地摊上,桌子上的罐子还坐在盘子里,似乎在听夜莺歌唱。我抚摸着染尘的墙面,思绪,又回到了那个时候去了……
不过,我们可以更积极地追求,但是没错,得建立在独立自由的前提,于是,路还很长。而且,的爱总是残缺与磨折的,在破败中绽放着它的美,至高至圣的,残缺。(当然还有其他种类的爱,这里为狭义。)
爱,像美丽而又易于凋谢的花朵,又像璀璨而永恒的宝石。
个人觉得《简爱》要比《爱玛》好看。故事更加轻松,对话也诙谐一些,环境描写和心理描写更多,或许是第一人称更能走进读者心里吧。
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策。虽身处逆境,也应当屈身守分以待天时,如龙般能升能隐,能大能小。
爱慕是强烈而深切的仰慕与喜欢,爱情却更像是一门难懂得艺术。爱慕是一个人的事,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舔狗的话又不一样了,舔狗是一项技术活。嗯,爱慕的收获会很大,它可能会让你多收获一份灵魂,爱慕过的人如读过的书,可能不会再翻开,然而她,早就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你的气质里,包含着你爱的人,你读的书,你走过的路。
如何写小说呢?首先要扩展每一章的字数,提高到5000字,首先要注意,自己的生活是怎么样的,鉴于自己还没有什么生活,可以先塑造一些人物,他会有什么属性,随着每天时间线的流逝,他会产生什么动作。不必刻意记住生命中的每一个细节,只需用心体会每分每秒,灵感,将源源涌出。
虚拟的幻想,由祝福而产生的幻想。要写出一种孤独感,那就必须要有乐景来衬托。所以每章2500还是太少了,反而字很少,故事又分散,不成体。
若喜欢的人会出现
那无论如何都会去
见她一面
偷偷摸摸不让她知道
是我仅能做的事
可是我会去
如丧失了什么的什么
在那里久久地徘徊、盘旋
因为我没法同时思考两件事
嗯,最近才发觉什么叫日出千言,不损自伤。我们的大脑并不是一个越用越活的东西,它具有自己的能力极限,越聪明的人越会保留自己为数不多的精力,是为,潜龙勿用,藏锋守拙,人类是需要休息的。多占多得以为先手,实际而言毫无必要。多考虑多对比几件发生在不同屋檐下的故事,自然明朗清澈。
这本书有好多地方都值得摘抄啊!不错不错!
每条鱼都有自己生存的河流,确实,不是所有鱼都会活在同一个池塘里。可是我总也忘不了另一只美丽的鱼。得,多说无益。
“……我抛开了回忆,转而开始向往未来。”
“……因为我必须见到海伦——必须在她死去以前拥抱她——我必须给她最后的吻,跟她说上最后一句话。”
石楠算得上是比较浪漫的花呵!
“我现在连宁静都还没有时间享受,更没有时间因孤独而不麻烦了。”
这部作品如水一样,清新而优雅。我看见了很多书本以外的东西,尊此作品为精品中的精品。我们会思念很多很多的人,求不等,爱别离。可是无论有多难过,还是要拭去泪水,继续往前跑啊!跑啊?不时回头看,那一点,渐行渐远。那么,再见了,如火般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