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杀我干什么?”叶晓脸色惨白的瘫坐在门口,满是无语,“当着一个警官的面,说杀人,不好吧?” “如果那个人是僵尸的话,我可以当做没看到。”毛忧眯着眼睛,拿出了自己改装过的配枪,警惕的看着叶晓。 自几年前女娲灭世被阻止之后,绝大多数的人记忆都被清洗过,忘记了女娲灭世的事,依旧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而没被清洗的,要么就是僵尸,要么就是鬼怪,本身它们就不是人类,所以记忆被保留了下来。 而一些高层人士,本就知道它们的存在,被清洗的,只是有关女娲灭世的记忆。 都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现在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女娲灭世时,有一部本的高端战力被带走,剩下的那些比较弱的,纷纷从犄角旮旯里冒了出来,到处搞事。 现在不止是港岛,整个世界都是那样。 各地的特殊部队应运而生,毛忧从国外回来,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想到这里,毛忧就生气,世界本来就乱了,你还添乱? “放着好好的人不当,非要当僵尸?” 近在咫尺下,叶晓看的很清楚,毛忧手中的枪已经打开了保险,就等着马小玲开口,枪里的子弹就会破膛而出,击中他。 别说他不是僵尸了,就算他是僵尸,依旧抵不过毛忧改装过的子弹。 这家伙,可是拿着枪去打瑶池的狠人,虽然没什么用,但他也不是瑶池啊。 “你还有什么话想说吗?”最终,马小玲下定了决心。 “有,来根烟!”叶晓面色平静,他想抽烟了。 “没有!”马小玲淡淡说道,她没有抽烟的爱好,此刻在她家的几人,也没有抽烟的习惯,为了一个将死之人,特意买一包,不划算。 “你看,我就说我倒霉吧,”叶晓伸手拍了拍,躺在房间里装死的小复生,“等咱们俩回去后,我说什么都得搬出去,跟你们这帮人住在一起,就没有好下场!” 不是死了就是死了,叶晓的出现,算是填补了“残”! 自从遇见马小玲后,他就没好过! “我也觉得倒霉!”小复生生无可恋,“我就不该搬进嘉嘉大厦,不搬家嘉嘉大厦,我就不会遇到你,不遇到你,哪有这么多事?” “我都忍了几十年了,遇到你不到一天时间就破戒了。” “哎,你这话说的,多让人误会,”叶晓不乐意了,“还我让你破戒?” “你当时眼冒绿光,我要是不把血给你,你咬我怎么办?” “你放屁!” 小复生一骨碌从地上爬起:“当时将臣就在我们俩旁边,我敢咬你?” “我眼冒绿光,是因为我是僵尸,我眼睛本来就是绿色的!” “那况天佑比你厉害多了,他虽然不是僵尸,但他有绿帽子!”叶晓嗤笑一声,“死前没看到自己的爷爷,死后倒是冒出来了,借用了他的身份,霸占了他的女友!” “你敢这么说我的国华大哥?”小复生呲着牙,不爽的看着叶晓,“你等我出来的,我弄死你!” “咋,还不让人说了?”叶晓很是不屑,“你看看你的国华大哥弄的那些事儿,整一个没脑子的货!” “人家将臣还知道上学,增加自己的见识呢,你的国华大哥整天就知道躲躲躲,六十年啊,六十年的时间干什么不好,那个年代,但凡做点生意早起家了。” “顾忌自己僵尸的身份,隐姓埋名,以为自己多伟大,实则没有脑子。” “有了钱干什么不好,吸血?用的着吸?” “你拿着钱往大街上一站,说自己要血,多少人排着队给你。” “光明正大,官方也找不到借口。” “还用的着忍着?还用的着去医院偷?” “全是新鲜的!” 小复生愣住了,辩解说道:“可那些人会变成僵尸啊!” “我变了吗?我变了吗?”两声质问,一声比一声高,叶晓看白痴一样,看着小复生说道,“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你的……血?”小复生犹豫了,本来他很确定的,可叶晓看他的眼神,让他又不确定了。 大复生看叶晓两人旁若无人的在“吵架”,愣愣说道:“他们是不是又当咱们不存在?” 马小玲三人脸色黑如锅底,这不是很明显的么。 尤其是马小玲,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叶晓现在已经被她杀死千百遍了。 况国华借用了自己孙子的身份,她几乎是最先知道的,但她没有声张,美名其曰,照顾自己好朋友王珍珍的情绪。 要不是最后实在瞒不住了,王珍珍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男朋友,早就死了! 叶晓话里有话,把她也囊括进去了,谁让况天佑曾经向她表过白呢,被她拒绝后,况天佑和王珍珍在一起了,她表面无所谓,心却在淌血,她也喜欢况天佑啊。 况天佑一死,她隐瞒消息不说,算是和况国华站在了统一战线,日久生情,她又喜欢上了况国华,最后,她的好朋友王珍珍死了,她如愿的和况国华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