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珍品‘飞龙’(1 / 1)

笔趣阁小说 http://www.023dn.com/

次日,凌晨三点多林恒睁开了眼睛,拿起床头的手表看了看发现才刚刚三点。

看了一眼靠在自己身边熟睡的秀兰,他闭上眼睛继续睡觉,再次睁开眼睛已经是四点多。

因为一直担心自己睡过头了他睡得并不是很好,打了一个哈欠坐了起来。

没一会儿,秀兰也打着哈欠醒了,拉着他的胳膊起床道:“我去给你热早饭。”

夏凉被从她肩头滑落,露出了大片雪白的皮肤,还有内衣都束缚不了的壮观。

“不用,你继续睡吧。”林恒拍了拍她微笑说。

“我想给你弄饭,而我白天还会睡的。”秀兰有些惺忪的大眼睛看着他。

林恒有些开心的摸了摸她的脸,忍不住亲了口:“谢谢老婆。”

秀兰莞尔一笑,穿了一条连衣裙起来,简单洗漱就去给林恒做饭了。

林恒给帮忙添火,秀兰给他热了两个软饼,热了一下昨晚剩下的酸豆角蘑菇炒肉,最后还做了一个丝瓜汤。

将饭菜端上桌,秀兰撑着下巴看着林恒吃。

“你不吃吗?”林恒看着她问道。

秀兰摇摇头:“不饿。”

“别怕长胖,来个蘑菇嘛。”林恒夹了两个鸡油菌碰到她红润的嘴唇。

秀兰只能张开嘴让他喂进去,然后就变成了林恒吃一个她吃一个。

“我给你拿筷子啊。”林恒道。

秀兰摇头:“不用拿我不吃。”

林恒给她夹了一个,她立马张嘴吃了。

“但是你喂得就有点想吃了。”秀兰眨了眨大眼睛。

林恒笑道:“我喂的香啊?”

“那你不想喂吗?”秀兰撑着侧脸看着他,目光水润润的。

“怎么会啊。”林恒笑着再喂了他一个。

吃完早餐差不多是四点半,林恒将狗也喂了一下,不过只是半饱,太饱了就没有捕猎积极性了。

“注意安全啊,早点回来。”秀兰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说道。

“没问题。”林恒靠近亲了口她,软软的嘴唇能回味好久。背上包,牵着丰收和来福往出走,雄霸不用牵,它可以自由发挥。

秀兰眨眨眼,送他到门口。

林恒刚出大门,林岳就走过来了:“老弟你也收拾对了啊,我还说正要找你呢。”

林恒拿手电往大哥身上一照,开口道:“哥,你回去换一个衣服吧,这衣服肩膀位置有点反光,衣服绿色的最好。”

野外打猎千万不能带有反光的东西,带了也要放背包。因为这些东西会很容易暴露自己,提前被猎物发现。

军绿色的衣服是最好的,躲在树丛里面不明显。

还有就是身上尽量也不要有气味,不能涂抹驱蚊的一些味道大的药剂,这些细节看似微不足道,但其实非常影响打猎的成功率。

一般只有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才知道这些,他哥这种新手完全没有注意这些。

“我知道了,这就回去换一件。”林岳也不质疑,转身回去换了衣服。

“我回去了睡觉了啊。”秀兰冲他摆了摆手。

“去吧。”林恒点头答应。

秀兰回屋将门反锁继续休息,林恒安抚了一下狗的情绪,等待大哥换衣服。

“这件可以吧?”没一会儿林岳换好了衣服走出来问道。

“这个完全可以。”

林恒点头,将丰收给大哥牵着,两人一起出发。

目标还是三岔沟那边,有沼泽湿地,附近动物不会少的,还有就是他今天要去上次挖人参的地方,早上赶路为主。

一边赶路他一边给大哥讲解关于狗猎的一些细节。

一路前进,很快就五点钟,这时候林恒已经带着大哥走过红枫山又翻了一座山,因为路上不做探索两个大男人的速度还是非常快的。

这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夏季天五点半就已经亮了。清晨的林子也格外热闹,各种小鸟叽叽喳喳的开始吵闹。

林间的露水非常重,两人的裤子从大腿往下都已经湿透。等到五点半他们两个距离三岔沟沼泽已经不远。

“终于是亮了。”林岳深呼了口气。

林恒点头道:“这会儿走路就得小心了,正是猎物出动的时候,尽量不要弄出动静。”

“明白。”林岳点头。

刚走了没两步突然听到动静,林岳抬头一看只见面前的高大橡子树顶部出现了一只红松鼠。

“这只好大。”林岳悄声说。

“我来下个套。”林恒看了一眼,捡了一个一根树干斜着搭在树上,然后用细扎丝在树干上布置了一个绳套陷阱。

他本来对松鼠没兴趣的,但这只松鼠毛发格外的艳丽,体型也大,来了兴致。

看着大哥不解的神色林恒小声解释:“这种现金很管用,松鼠习惯性走捷径,斜着搭建一个树枝它大概率会走这个树枝。”

这也是他从狩猎手册上了解到的东西,今天准备尝试一下。

林岳点点头,两人继续前进,雄霸在前面一些开路,两人一路寻找都没有什么好的发现。

雄霸发现了两处疑似狍子、黄麂子的脚印,林恒跟着找到了它们昨天啃食树叶的痕迹,在附近下了夹子和绳套。

他大哥发现了野猪脚印,也下了绳套。

进入林子里来福丰收两条狗也没有乱叫,跟着雄霸进入了搜寻狩猎状态,这说明它们的基因还是比较优良的。

转眼间天空出现了金色的云,那是朝阳,太阳即将升起。

对林恒两人而言,三岔沟也近在咫尺了。

前面雄霸突然停下,抬头看着面前的高大树木。

林恒一抬手示意停下,按了一下青狼犬屁股让它坐下,他一边缓慢地取出弓箭一边注视着树上的那只榛鸡。

这家伙是松鸡里非常珍贵的一种,有个外号叫‘飞龙’,在市面上非常受欢迎,上流人士喜欢吃‘飞龙宴’,因此一只能卖到十几块钱。

等箭抽出来这家伙还没动林恒深呼了口气,还好是鸟类,一般只要不靠近到一定距离它们并不会飞走,这给了人很大的机会。

咻!

即便是许久没打猎林恒依旧出箭非常快,搭箭瞄准射出用了不足三秒。

一听一声稀碎的噗通声,这只松鸡就被射中从树上掉落卡在了半中腰。

“厉害!”

林岳竖起了大拇指,走过去踢了几下树又拿木棍捅了捅才将其取下来。

“一斤多有了。”林岳笑着将其递给林恒。

“也算是开门红了。”林恒拿出匕首将其脖子大动脉割断,血全都给了雄霸,是奖励它的。

不放血的话一个是不好吃,一个是走路上到处滴很影响打猎。

血放干了林恒将其装进背包两人继续前进,没多久便已经来到了三岔沟口口,这时候时间已经是七点,但可惜的是路上就遇到了那一只榛鸡。

虽然说早晚打猎非常合适,但山林太大了,也是要看运气的。

“进沟里面看看还是从边上直接过去?”林岳看着林恒询问道。

“从边上直接过去吧,回来再看。”林恒开口道,他的目标是去挖人参,不想在这边逗留太久。

走边上的林子两人快步穿梭,路上发现了两处猎物踪迹,分别下了深套和夹子。

早上十点两人三狗来到了三岔沟上方的河流处,他们去年搭建的庇护所还在,只是已经破烂不堪。

林恒正要开口前面雄霸突然追了出去,紧接着一只黄色的大兔子从河边茅草丛钻出朝着上游方向奔逃。

“快放狗大哥!”

林恒第一时间将青狼犬来福放了出去,大哥那边更迟一些。

“汪汪!!”

两只狗第一次追赶猎物都非常兴奋窜的飞快,只是这次它们完全没有表现的机会,还没赶到雄霸就一个帅气的迂回转弯一口咬住了野兔。

“嗷呜!!”

然后它趾高气昂的迈着步子往回走,目光似是有些不屑的看着丰收和来福。

“厉害!”林恒夸赞的摸了摸雄霸的脑袋,将兔子拿在手里开心的不行。

这就是带狗的好处了,遇到了兔子狐狸之类的猎物很容易就能抓到,比你用猎枪还好使。

“这怕是有四五斤了。”林岳看着黄毛兔子羡慕道,他今天还没有发现合适的猎物。

“有了。”林恒笑着点点头,指着河边道,“坐下来休息休息吃饭吧,太累了。”

四点半出发到现在他们已经行进了六个小时了,就算是经常跑山的两个大男人腿也困乏,有些顶不住了。

“嗯。”林岳点头,走到前面一大块干净的青石上休息,两人的裤子都走干了。

装备放在青石上,林恒拿出了鱼线鱼钩,穿上家里带的蚯蚓绑在树枝顶端丢在了还有些浑浊的湍急河水中。

这倒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想给三条狗钓一些鱼吃,带的葱油饼它们吃不饱。

“弟弟,我带了豆腐乳,来点不?”林岳拿出一个小玻璃瓶。

“当然。”林恒拿出筷子弄了一点出来在葱油饼上,吃起来味道顿时好了很多。

两人又互换了一下馍馍,林恒的是小茴馅儿的葱油饼,大哥的是韭菜馅儿的馍馍。

“上鱼了!”

刚吃了一半,林恒看到鱼线被拉动,走去一扯鱼竿一条二两重的梅花鱼。

“雄霸给你了。”林恒丢给雄霸,它一头跳起来抓住吞下,其他两条狗舔了舔舌头看着。

将竿子丢下去继续钓,林恒继续吃饭,饭吃完躺下来休息了一会儿,这会的的太阳已经十分热烈,躺在石头上晒个十分钟身上就暖烘烘的。

晒了会儿他把鞋脱了,坐在石头边上钓鱼,这边的鱼不是很大,但是数量不少。

马口、梅花鱼、斑鳜、溪石斑都有,林恒一会儿就能钓一条,靠鱼将雄霸喂了八分饱,剩下两只狗也有五分饱。

十一点十分林恒穿好鞋站起来道:“走,出发吧大哥,这次你走左岸,我走右岸,咱们等到了最上面再汇合。”

林岳点点头,看着林恒道:“老弟,你一个劲的想往上走,是要找啥东西吗?”

林恒神秘一笑:“到了你就知道了,到时候你要是先找到了那就是你的运气。”

“好吧。”

林岳点点头,牵着丰收出发。

林恒牵着来福,雄霸开路。

林子里蘑菇不少,各种菌子都能看见,除了灵芝其它的他都不捡,急着赶路去去年挖到百年人参的那片山林。

没一会儿林恒就来到了去年发现一树香菇的地方。

“这树要是能拿回去就好了!”

林恒看着这棵大树感慨,虽然说数量没有去年的多,但是依旧不少,估计能摘个二三十斤。

就是离家太远,不然真要搬回去了,野生香菇是最好吃的野生菌子之一。

因为要继续赶路,他选择不给自己增加负担,等回来再摘。

轰隆!!

走了没一会儿,河对岸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林恒有些好奇的看过去,他大哥竟然在他前面,只是打到没有完全看不到。

加快速度前进,随着两边河谷越来越高他们渐渐的进入了一个大峡谷中,距离林恒和高大爷设立的庇护所洞穴已经不远。

正是这时候林恒陡然间抬头发现了有动静,看到了上面崖壁灌木丛下倒腾泥土的动静,但是看不到猎物。

拿出弓箭,他朝着前面一盒小坎子上走去,等看到猎物时顿时一惊,他本以为是一只普通野鸡,但没想到竟然又是一种珍禽。

红色的头部、胸口和尾羽,背部有着蓝灰色的羽毛覆盖,这不是普通野鸡,而是大名鼎鼎的血雉,因为羽毛形似柳叶,他们又称之为柳叶鸡,此外也有叫太白鸡的。

血雉喜欢成群,这个灌木丛下足足有五只,林恒只恨自己没带枪,大哥也在河对岸,不然能一枪全收。

瞄了几秒钟,他直接一箭射出,利箭划过瞬间就有一只倒地,扑扇了一下翅膀就起不来了,剩下三只发出惊恐的吼叫,扇动着翅膀飞走。

林恒眉头微皱,自己竟然失误了,没能一箭穿两。

“嘶嘶!!”

伴随着尖叫声,其中一只飞出去没多远突然落了下来,它的身体似乎受伤了。

“我就说嘛,不可能一点事情都没有。”林恒开心起来。

最新小说: 重生英伦 重生:手撕拜金女,系统奖励我点石成金 穿越后我制霸人兽两界的美貌 每日热股解析 麦克斯的文明观察记录 综网:终焉的守望之无尽词缀 人在三国:从传道起家 啊?我打索伦? 这个洪荒不正经!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