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年,S市 每当我想父亲时,我总会到烈士陵园附近走走。 我叫米绅,是一名刑警。 我的父亲,是一名缉毒警察,可惜正因他的身份,“不配拥有姓名”所以我并不知道到底哪一个墓碑才是他。 一声长叹后,我一口气吸完手中的半支烟,将烟头用手捻灭扔进旁边的垃圾桶,抬头看向灰蒙蒙的云层。 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该走了,要下雨了。” 他的语气一直只有一种,让人难以琢磨,但还好我从小就认识他。 回过身,他向我递来一把黑伞,我顺势接过。 “走吧,查sir。该回局里处理案子了。"说罢,我从他身旁走过,上了警车的驾驶室。 刚系好安全带,手机就开始嗡嗡作响。屏幕上出现备注名:小何。 他是我的助手,那小子从刚来警局实习就一直毛手毛脚,他跟我办事少说也快十年了,还是改不了冒冒失失的毛病,这导致他总是被前辈们说教。 “喂,米哥,之前斗殴案的那个男的一直不接受配合,我们都开始麻爪了,你快回来吧,局里都要乱成一锅粥了!" 我用右手捏了捏紧皱的眉心,本想把心中压抑情绪发泄在他身上,可是我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 我不想刺激年轻人的自尊心,只好压低声线说了一句“先稳定好他情绪,我马上到。” 挂断电话, 我按下车窗,向他大声喊道, “喂,查斯特斯,我可不是你的私人司机,快走几步不会要你命。” 那个边推眼镜边朝副驾走来的人就是查斯特斯,我们工作中是搭档,私下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虽然他总像个闷葫芦一样不爱说话,但是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我早就摸清他的性格了。 说句实在的,我觉得他有时候挺闷骚的,整天就只穿黑色的衣服,从来不换颜色。 导致有些人在他身旁经过总会感到一种阴森感,再加上那个“葫芦”190的身高,可以说是压迫感更强了。 不过本帅哥也不矮,187也就比他少个三厘米,如果他不梳周润发同款的大背头也就和我一样高了。 我今年已经36岁了,父母双亡,没有妻女的我早已无依无靠,所以最近我一直在向上级申请去做缉毒警察。 而他,我的搭档,查斯特斯,将要回到英国开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侦探事务所。 路上我们都保持沉默,他了解我,我在开车时几乎不说话,他也一样。 不过,今天他主动问我:“你下定决心要做缉毒警了?” “对啊,我这叫‘子承父业’。” 我本在等他接话,但是他总是个话题终结者,我也不愿多说。 刚把车停好,进办公室前我用手扫了扫身上的雨滴,就听到不远的审讯室传来七嘴八舌的声音。 我面不改色打开了审讯室的门,看见那个毛头小子一直喊着要找律师。 一看就知道这又不知是哪谁家的“公子哥”。 我先稳定住他的情绪,并明确告诉他斗殴打架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可他年龄也就二十左右,我也不愿多费口舌,剩下的事就要手下的年轻人们解决了。 年轻时,我和查斯特斯接过太多稀奇古怪的凶杀案,所以对这种不涉及人命的案子,也不需要我多费心。 追忆做刑警这十年,我真是见证了太多人性的扭曲。 从一开始看到尸体的不知所措、作呕、恐惧,逐渐变得麻木、见怪不怪。 我啊,年纪逐渐增长,也变得像以前的老人一样喜欢同年轻人诉说我的“光荣事迹”。 说之前,我总会给他们打个预防针,胆子小的可别听。免得晚上做噩梦,第二天还要来找我算账。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不假,因为年轻时候的我也曾被前辈的出警经历吓得魂不守舍。 等到自己经历丰富后,才发现那些事,并不是胡编乱造,而是真实事件。 碎尸案,抛尸案,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早就算是较为正常的命案了。 我和查斯特斯搭档的这几年,所碰到的案件,估计写成小说也不会有人相信。 所以每当那些年轻人质疑我是故意编故事哄他们的时候,我也只是轻声一笑,不愿做过多解释。 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这十年的经历是一场梦,捉到的凶手的杀人动机可以说是让人无法理解,杀人凶器也是让人绞尽脑汁才能发现的东西。 要是真想让我把这些年那些大大小小的命案说出来,还真需要时间和耐心去听我唠叨。 但愿你对我的经历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