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沈香出版2(1 / 1)

在沈香的坚决反对下,最终,宝丫的建议没有被采纳。
沈香是真的不觉得自己的故事书出版是值得摆酒庆祝的事,也不想太引人注目,坚持不同意。
妈妈不愿意,虽然宝丫很想给妈妈庆祝,但也只能尊重妈妈的想法。
林志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逃过一劫,不用被迫当“打猪英雄”了。
虽然没有摆酒,但沈香出书的事还是在村里迅速流传开了。
这还要归功于宝丫和林志军这两个炫妈/炫妻狂魔,特意跑去外面,逮着个人就使劲炫耀,传得能不快吗?
沈香十分无奈,拿着父女俩没办法,她本来还想低调的,现在是低调不了一点儿。
老林家再次成为村民们的话题焦点。
“你听说了吗?沈香也出书了!”
“当然听说了,没想到沈香还是个文化人,以前没听说啊。”
“你忘了?沈香嫁给志军之前,也是个高中生呢,当然有文化了。”
“确实忘了,嫁到咱村跟其他媳妇儿看着也没什么两样,现在才显出来不同,不愧是高中生。”
“也不是只要是高中生就行,你看知青点那些知青,还不是高中生,不照样没几个能出的,还得看天分。”
“也是,那知青也没什么厉害的,还比不上咱乡下人呢。”
被村民们拉踩的知青们,此时心里也不是滋味。
当初他们个个兴致高昂的写故事,信心满满的寄给出版社,满心以为肯定能被选中。
毕竟一个三岁小孩儿都能出版,没道理他们做不到。
结果事实就是那么不讲道理,他们十几个人中,只有两个幸运儿被选中了,其他人寄去的信件都石沉大海,反而损失了一笔邮费。
当然邮费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还是自尊心受损,心里不好受。
如今沈香的消息传来,心里就更加不好受了。
饭桌上,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气氛十分沉闷。
一个女知青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忍不住开口:“那个,沈香的事……”
“哼!”
刘燕燕一扔筷子,冷硬的甩下一句“不吃了”转身就回房间。
“什么嘛!又发大小姐脾气,谁惯着她!”女知青不满道。
“就是,真当自己是千金大小姐了!现在早就不搞那一套了!”另一个知青附和。
会惯着刘燕燕的余学明已经离开了,现在的知青点,没人会容忍刘燕燕的坏脾气。
毕竟她家庭再好,跟他们又没半点儿关系,他们得不到半点儿好,干嘛要讨好她?又不欠她的!
“你们理解一下她嘛,她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毕竟牛皮吹得那么响,结果却失败了,多丢脸啊。”有人阴阳怪气道。
此前刘燕燕信誓旦旦的放话自己的故事肯定能出版,还承诺了等收到稿费要请大家吃肉,话说得非常满。
以至于现在下不来台,整个知青点就属她最尴尬,偏偏她人缘又不好,没人给她台阶下。
“章哥,你怎么看沈香她出书的事?”有人问章伟杰。
章伟杰摇摇头:“这事没什么好争议的,人家出版社的编辑又不傻,能选中肯定是因为人写得好,能吸引住人。”
“而且沈香本来也是城里人,也是高中生,只是嫁到了乡下来,能做到这一点有什么好奇怪的?”
“说得也是,怪我之前太刻板印象了,总觉得沈香跟其他村妇没什么区别。”
“话说沈香还是宝丫的妈妈诶,她们母女俩真是一脉相承。”
知青们也不全都是心胸狭隘的人,虽然一时心里不好受,但想通了之后,也能接受事实。
尤其是读过沈香的书后,更是彻底服气了,人家写的确实是好。
章伟杰还特意来找沈香探讨写作的技巧,两人各有收获。
章伟杰就是知青点唯二的幸运儿之一,现在他正准备写第二个故事。
章伟杰的家庭条件不太好,经济一直不充裕,这次找到了一个能挣钱挣票的路子,当然不会放过,和沈香一样,也准备长期发展。
事业是人最好的良药,现在章伟杰整个人精神焕发,再也不是以前对未来满是迷茫的状态。
知青点另一个人也是如此,其他知青也有不甘心放弃的,准备再接再厉。
知青点倒是因此焕发出了以往没有的活力与生机。
众人的赞誉,没有让沈香因此而骄傲自得,反而沉下心,继续创作自己的第二个故事,态度与初次一样严谨认真。
林老太很支持儿媳妇的这项事业,她总觉得这条路走好了不比当工人差,为此还想包揽家务活,让沈香能专心写作。
却被沈香拒绝了,她跟以往一样,该做的事一样不少,空闲时间才用来写作。
转眼又到了月末。
宝丫一大早吃完饭,就坐上林志军的自行车前杠,朝大家挥手告别。
团宝立起身子,扒拉着宝丫的脚丫子,似乎不想让她走。
“团宝乖,我晚上就会回来哒,你在家要乖乖听话哦~”宝丫拍拍它的脑门,又揉了揉它脑袋上顶着的白宝。
其实白宝小小的一只,她完全可以揣口袋里带它一起走,但公平起见,宝丫就把白宝也留家里,陪团宝。
“走喽,出发了!”
林志军一蹬脚蹬子,稳稳出发。
前面多了一个“小秤砣”,跟平时还是不一样的,尤其宝丫还老是扭来扭去的,林志军得全神贯注,保证不骑到沟里去。
这样体力和精力消耗就大了,半路换成林志钢来骑。
到了县城,两人先把宝丫送到严世盛家,才各自去上班。
“宝丫姐姐来啦~”
蛋蛋欢呼着从屋里跑了出来,一把扑到宝丫身上。
宝丫轻轻松松接住他,抱起来掂了掂,“蛋蛋你又重啦,又长大一点点。”
“我每天都有好好吃饭哒~”蛋蛋骄傲道,“很快就能追上宝丫姐姐了。”
“加油哦~”
苏婉玉笑眯眯的看着姐弟俩,把捎带来的各种菜和野鸡肉野兔肉拎到厨房里。
老林家经常给他们送菜来,他们一家都不用买菜,尤其老林家自己种的菜品质非常好,苏婉玉很喜欢,偶尔吃普通的菜还吃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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