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离了风家,风子墨心中有些感慨。 他回到风家的时间并不长,仅仅只有三个月而已,但这三个月里发生了太多事情,让他不得不离开那个地方。 如今,他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院子,虽然没有风家那么豪华,但却充满了烟火气息。 院子挺大,里面的装饰都是他亲自设计和布置的,每一处细节都透露出他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 与那些大气、富贵迫人的院落相比,这里更显得温馨和亲切。 在这里,他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再受到任何束缚。 同时,他也将自己信任的人从烟雨楼调进了院子,以确保自身安全。 尽管这里的安全性可能不如风家,但至少他能自由支配一切。 帝都城内非常繁华,街道两旁商铺林立,行人如织,车水马龙。 诸葛凤梧走在其中,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她第一次真正地逛一下帝都大街,对于这座城市的繁华和热闹感到十分新奇。 然而,她并不知道有什么地方特别值得一逛。 面对衣裳首饰之类的东西,她全部都是由冰儿来安排的,自己并不太在意这些,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去挑选它们。 “小姐,这里叫瑰宝轩,里面很多有钱人的大小姐家中谁没有两件瑰宝轩的珠宝。”冰儿兴奋地介绍道,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神情。 诸葛凤梧顺着冰儿的手指方向看去,只见一家名为瑰宝轩的店铺映入眼帘。 从外表来看,这家店的确显得非常豪华大气,给人一种高贵典雅的感觉。 “小姐,请问您需要挑选些什么呢?”诸葛凤梧刚一踏进瑰宝轩,立刻有一名服务员迎了上来,热情地询问道。 她好奇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店内的顾客并不多,但从那些小姐们的穿着打扮来看,她们显然都有着不一般的身份地位。 诸葛凤梧一走进来,瞬间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当人们看到她那倾国倾城的容貌时,即使是那些一向充满自信的少女们,也不禁闪过一丝羡慕的神色。 尽管凤梧身着一袭洁白素雅的衣裳,但只要稍有见识的女子都会发现,她身上所穿的乃是顶级的丝绸材质,这种料子通常只会用于制作礼服或在重要场合穿着。 然而,仅仅是这看似简单朴素的着装,却已足以引发众人对她身份的好奇与猜测。 在这繁华的都市圈子里,大家彼此都有所了解,如果真有如此惊艳的容颜和独特气质的女子存在,她们绝对不会忘记。 但如今面对这位陌生的佳人,众人心中不禁产生疑问:她究竟来自哪个名门望族?难道是初次踏入这片繁华之地? “小姐,您看这个大金手镯怎么样?”冰儿突然指着一只金手镯问道。 手镯表面雕刻着的图案,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小姐,您真是好眼光啊!”店主见状连忙凑过来,脸上堆满了笑容,热情地介绍道:“这只大金手镯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无论在哪里都是通行的硬货,价值连城。 而且它还是瑰宝轩范大师醉酒后即兴创作的杰作,独一无二,世间再难寻到与之相似的作品。” 听到这话,诸葛凤梧不禁好奇地看向那只大金手镯,只见上面刻着一只狗的图案,但却歪七扭八,看起来就像是喝醉酒的狗咬出来的一样。 她皱起眉头,心想这是什么奇葩设计,真的如同喝醉酒的狗咬出来的图案相差不多,实在难以理解这样的设计理念。 然而,一旁的掌柜还在继续夸赞这只大金手镯,说它的工艺精湛,材质上乘,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但诸葛凤梧并不为之所动,一般卖东西的都会对自家的产品进行吹捧,直接摇头表示不感兴趣,说道:“不要,太俗。”她认为这样的手镯虽然可能有一定的收藏价值,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实用性不大,不值得花费这么多钱购买。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华丽如同暴发户的公子走了过来,主动搭讪道:“小姐,是不是觉得太贵?如果是的话,可否告诉我芳名,这只金镯本公子送给你。”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贪婪和自信,似乎对自己的财富颇为得意。 周围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这不是王公子吗?他可是帝都的富豪王家小公子,怎么会来这里?”众人纷纷猜测他的来意,有人说是为了炫耀财富,有人说是为了追求美女,众说纷纭。 然而,诸葛凤梧并没有理会这位王公子,而是转头问身边的小女孩:“妹妹喜欢哪个?嫂嫂送你。”她的声音温柔而亲切,让人感受到一股温暖。 “好,谢谢嫂嫂!”风紫雅开心地看一下货架上面的首饰品,别看她年纪小,在风家之中不讨好的庶女里面比更多人都懂事。 “我要那个小小的。”在小孩的眼中,觉得小一点的就不怎么值钱,没想到掌柜报价一百两的时候,风紫雅一怔,连忙道:“嫂嫂,我不喜欢那个,不要了。” 诸葛凤梧一眼就看穿了小丫头的心思,笑着安慰她:“别担心,嫂嫂买得起。”接着,她对掌柜说道:“麻烦您把这两件首饰包起来。” 说完,她又看向那个精美的步摇,它是由葫芦制成的,当掌柜拿起它时,葫芦相互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插进风紫雅的头顶上面,配上她那个可爱而又胖胖的小脸蛋,越看越喜欢。 然后,她转头问掌柜:“有没有其他适合小女孩的东西呢?”她自己并不需要太多的首饰,只有头上用来固定发型的发簪和流苏而已,但这些发簪的价值足以买下整个瑰宝轩。 掌柜连忙回答:“当然有,小姐,请稍等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