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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有些事不做,他会后悔一辈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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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红霞小心翼翼的将照片放进箱子里,这才准备起身出门去熬药。

然而,一开门就瞧见了叶敏杰。

他站在院子里,看见自己出来,眼神定定的盯着她。

郑红霞一愣。

“敏杰?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西单电器店开门得八点,这才五点不到,天都是黑的,郑红霞是因为自己房间里还点了灯,所以才能瞧清楚他。

按照以往,叶敏杰怎么说都是七点起来,怎么今儿个起这么早?

叶敏杰盯着郑红霞,道:“姑,你生病了怎么不告诉我?”

他盯着郑红霞,神色悲痛极了,就像是刚刚才发现这个消息似的,盯着郑红霞,道:“这么大的事儿,姑你怎么还瞒着我呢?”

郑红霞有些蒙。

她第一反应就明白叶敏杰知道自己得病这事儿了。

“敏杰啊……”

郑红霞顿了顿,靠在门旁,道:“不是姑瞒你,而是这病,它说了没用,反而叫人担心。”

她苦笑着,又想起那天医生说的话。

该吃吃,该喝喝,高兴一点就成。

明明是劝慰自己的话,对于她来说却如同判了死刑。

郑红霞不是没有崩溃过,也想过告诉沈琰和叶敏杰。

但是,念头一转,却又打消了这個想法。

何苦叫他们为自己担心呢?

协和说治不成,那就是治不成了。

如今她能去港城,走完剩下的日子,和自己儿女待在一起,已经很快慰了。

郑红霞又和叶敏杰说了一阵,这才总算是说明白。

叶敏杰低着头,不吭声,见郑红霞走过来准备熬药,他这才开口:“我帮你吧。”

郑红霞笑道:“没事儿,我自个儿能行!你还有你自己的……”

“姑,你今天就要走了,我也没尽尽孝。”

叶敏杰顿了顿,道:“你生病了我也没能帮上什么忙,这药我帮你熬了吧。”

话说到这里,郑红霞就不再坚持了。

她道:“那成,今儿个就别做早饭了,门口的卤煮铺子,还有驴肉火烧,我都买些回来,咱吃个痛快!”

郑红霞说着,捡了一件外套套着,抄着兜朝着外面走出去了。

叶敏杰从从挂在门梁上的篮子里,拿出一包中药,放进郑红霞经常熬药的小罐子里,加水,又烧了一小炉子的炭,这才放上去熬煮。

炭火温度很高,咕嘟嘟很快就把中药熬煮开了。

整个小院子里顿时漂浮着浓郁的中药气味儿。

在这个初夏的清晨,热气氤氲,白色的雾气混合着浓烈的药味儿,一瞬间凝结在叶敏杰的眼镜上。

白蒙蒙一片,瞧不清他眼睛里晦暗的情绪。

…………

今天下午沈琰要和郑红霞出门,因此两人早早的就吃了中饭。

苏幼雪送着两人到了车站,又将一个水壶递给了郑红霞。

“大娘,这是上午剩下来的药,你可别忘了。”

苏幼雪叮嘱道。

郑红霞点点头,接过去,顺手拧开就喝了。

“杯子就别带着了,太沉了。”

她说着,将杯子递还给苏幼雪,之后和沈琰喊了一辆人力三轮车,直奔火车站。

郑红霞虽说一直在京都,但是火车站,汽车站,她压根都没来过。

如今瞧着这日新月异的祖国和建设面貌,只觉得一颗心没由来的在胸腔里激荡起来。

“大娘,咱们先去羊城,再从羊城去港城。”

沈琰手里拿着车票,笑着道:“羊城距离港城很近,隔着一条港城街就是了。”

这会儿距离十二点的火车还有一段时间。

沈琰当下将羊城发展得日新月异都说了一遍,郑红霞听得津津有味,整个人面色都红润了不少。

“咱们祖国发展的好啊!”

郑红霞攥紧拳头,颇有感慨:“还是得出来走走,瞧瞧才行,不然这辈子……”

然而,这一次,郑红霞话没说完,她的脸色却陡然间一白。

沈琰一愣。

赶紧伸手扶住她:“郑大娘?怎么了?”

郑红霞的脸色瞧着太不对劲了,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冒了出来,叫她痛苦的蹲下身子,浑身都在发抖。

疼。

剧烈的疼痛。

自从得了癌症之后,郑红霞对于这种疼痛已经习以为常了。

只是这一次,来的比任何一次都要凶猛且剧烈。

她甚至呼吸都感觉到了困难。

沈琰这会儿再怎么心大也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

“郑大娘?!郑大娘!”

他喊了两声,郑红霞却都已经疼得听不着了。

沈琰赶紧起身喊人。

周边围上来了不少乘客,郑红霞疼得倒在地上,咬着牙,闷哼着,浑身仿佛从水里捞出来。

真疼啊。

当年自己身上吃了好几颗子弹,没有麻药,直接烧红的刀子消毒,就把肉割开取出弹头。

那会儿她都能咬着牙,一声不吭的熬住了。

可是这癌,怎么就这么疼呢?

郑红霞有太多的不甘心,她张张嘴,原本想要喊沈琰给自己拿止疼药,但是没多久她就疼得失去了意识。

……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

隔着窗户,能够看见外面漆黑的一片。

郑红霞躺在病床上,意识迷糊漂浮,她看见沈琰,想张开嘴说什么,却见后者对着自己摆了摆手。

一旁,叶敏杰红着眼睛,正在和沈琰说话。

“表姑她得这个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叶敏杰声音哽咽,“刚才医生说了,肿瘤长的太快,没几天了,让咱们做好准备。”

沈琰顿时就不再说话了。

他胸口堵得慌。

就像是兜头被人打了一个闷棍。

“我出去一会儿。”

沈琰瞧了一眼郑红霞,对着她露出一个笑脸:“大娘,没啥事儿,好好养病,我马上就回来。”

沈琰只觉得病房里压抑的慌。

他待不下去了,走出门,一眼就瞧见坐在外面长椅上的沈军等人。

一个个全都面色凝重,瞧见自己出来,沈军立刻站了起来。

“醒了吗?”

沈琰点头,又看见趴在椅子上写作业的沈浩,道:“哥,你带着嫂子和浩儿还有幼雪他们都回去,这里我和敏杰看着就成。”

沈军还想说什么,却顺着沈琰的视线看见正在认真写作业的浩儿,当下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明天我给你送饭来,有啥事儿别憋着,听见没?”

沈军不是傻子。

来这里这段日子,他是打心眼里瞧出来沈琰是把郑红霞当亲人看待的。

这老太太,尤其是对孩子,是真心诚意的好。

沈军说完,招呼着几人起身,带着他们回四合院了。

沈琰脑袋里有些乱,想了想,走进了医生办公室。

医生瞧见是沈琰,当下也认出来了。

他道:“是来问病情的吗?”

沈琰点头,定定的瞧着他,半晌才艰难开口:“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吗?”

虽然明明知道结果,他却仍旧忍不住开口问。

是啊。

这可是癌。

即便是时间线往后推个几十年,在医学界尚且都没有攻克的特效药。

更何谈是这个八十年代的初期?

医生面露遗憾,摇头:“她之前就一直来瞧这病,我说西药目前是治不好了,她说她回去试一试中医。”

“可惜估摸着是吃坏了,不然的话,还能多活一两个月。”

癌细胞这玩意儿,谁也说不准。

医生说完,又是冗长的沉默。

沈琰只觉得压抑极了。

他点点头,道了谢,转身走出了医院。

在医院的这两天,郑红霞一直都是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直到三天后,才总算是清醒了过来,整个人瞧着精神气儿也好了不少。

郑红霞睁开眼,看见自己,形销骨立的脸上努力露出一个笑脸。

“沈,沈琰啊……”

沈琰一愣,道:“大娘你醒了?”

“饿不饿?想不想吃点什么?”

郑红霞只是摇头。

她意识难得清醒,缓了缓,有了点力气,就伸手朝着自己口袋摸去。

沈琰知道她在找什么,赶紧拉开床头柜,将一张照片拿了出来。

是一张黑白色的全家福。

郑红霞凹陷下去的眼眶里,热泪涌了出来。

“可,可惜啊……”

她哽咽着道:“到死也瞧不见一眼。”

沈琰伸手,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道:“咱瞧不见呢?”

他露出笑脸,眼眶却有些发红。

“我就在等你醒了,把

沈琰知道,如今摆在自己面前的,有很多事要做。

如果是上辈子,他绝对不会掺和进来,更别提帮一个将死之人去找她的亲人了。

但是,这辈子,沈琰明白,有些事如果不做的话,他会后悔一辈子。

钱可以挣,但是人一旦没了,就真的没了。

郑红霞这一刹那,原本黯淡下去的眼睛里,陡然亮起了光彩。

“沈,沈琰。”

她伸出枯树般的手,用力的攥紧了沈琰的手,声音沙哑却激动:“谢谢你,谢谢你啊……”

沈琰鼻尖有些酸,他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一切都在不言中。

当天夜里,沈琰就和叶敏杰交代了好好照顾郑红霞,之后踏上了火车连夜赶往港城。

好消息是,医生那边沈琰打了招呼,不管什么要的药物都用上,医院也给出了大致的保证,一个月的时间还是可以的。

两天后,沈琰抵达羊城,因为时间匆忙,他没来得及办理通行证。

不过好在这个年头不严格,再加上有了陈马龙的帮忙,一天后,沈琰就抵达了港城。

从小轮渡下来,沈琰的胃里翻江倒海,他坐在岸边缓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抵达港城是晚上八点。

对于比内陆发达不少的港城来说,正是繁荣热闹的时候。

沈琰顺着人流,走出码头,一眼就瞧见了海边映衬出来的万家灯火。

喧闹极了。

抬眼望去,全都是高楼大厦,赌场,美人,甚至于各种各样的黑势力在这里滋生交错。

八十年代的港城,最是繁荣昌盛,也是各种文化最野蛮生长的时候。

说得再准确些,这简直就是和内陆不一样的天堂。

饶是沈琰重生一世,也被眼前的景象所微微震撼。

他胸口里,一股子莫名的情绪在激荡。

沈琰清晰的知道,今后自己生意做大,肯定会来这里。

但是,他却也清楚的明白,这里天堂和地狱并存,在这之前,他一定要积蓄足够的力量。

或许,有那么一天,他足够改变整个港城的发展。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沈琰看了一眼

对于这个地方,沈琰早些年有所耳闻。

八十年代最著名的贫民窟。

一些早些年从内陆,越国偷渡过来的人,没有合法身份,只能全都挤在这里。

鱼龙混杂,十分野蛮。

沈琰走出码头,一眼就瞧见了码头旁站着几个人。

这会儿瞧见有人出来,当即摁灭烟头,走过来,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靓仔,系唔系找工作啦?我带你去!”

沈琰摇头,眼神在人群里梭巡了一圈。

这些人,算不得什么大人物,专门在港口,招聘这些偷渡过来的内陆人,然后花言巧语骗他们去做苦力,做一些最低贱的活儿。

不少人就这么跟着去了。

刷盘子,搬东西,再要么就统统关进大大小小的厂子。

做最低贱的活儿,干最辛苦的事。

然而,即便如此,也鲜少有人回去。

因为八十年代的港城,即便是拿着最基本的工资,也比内陆要高上不少。

不少羊城过来的偷渡客,都是一边干活,一边勒紧裤腰带,将省下来的钱寄回去。

沈琰的眼神终于落在了一个穿着黄色马甲的中年男人身上。

他叼着烟,眼神似乎是有些漫不经心,衬着这昏暗的夜色,也在人群里到处找。

沈琰快步走过去,在男人的身边落定,开口道:“滨哥?”

中年男人听见有人喊自己,当下猛抽了一口烟,夜色下,烟头火星乍明,滨哥上下瞧了一眼沈琰,看见他手里拎着的东西,还有头上戴着的鸭舌帽,当下应了声:“沈琰?”

沈琰点点头,笑着递了一包烟过去。

“辛苦滨哥了。”

烟的下面,放了一张港币。

这些都是陈马龙提前给自己换好的,这位滨哥也是他公司里的人,大大小小的货物过来,都是滨哥带着人在这边做接应。

沈琰算是个识相的。

虽说陈马龙打了招呼,但是送点钱,态度放低一些,总归没错。

果然。

在摸到钱,又瞧见递过来的这包烟,还有沈琰脸上的笑容后,滨哥的神色果然松了不少。

咧嘴一笑,一颗大金牙露了出来,瞧着格外喜庆。

“内陆仔,会做人啦!”

他十分满意,在沈琰的肩膀上拍了拍。

这才走在前面,带着沈琰离开码头。

两人一路上都在闲聊,走到马路边,滨哥伸手拦下了一辆的士。

“九龙城寨三栋二十七户,算你八元钱!不能再多!”

“好啦好啦!滨哥你就会讲价!”

两人显然是熟识。

上了车,一路上滨哥一直在抽烟,又在聊着港城娱乐圈的各种八卦。

沈琰大多时候都是在听着,眼神一直透过车窗,朝着窗外看去。

上辈子,他的生意主要都在内地,毕竟来港城的时候都已经是两千年以后了。

那会儿港城市场从混乱中逐渐定型,挣钱的各行各类都已经有了龙头老大。

他一个内地人,想要插手,实在是难如登天。

强龙斗不过地头蛇,大致如此。

而此刻。

窗外掠过的霓虹,这万家灯火,还有随处可见的港星招牌,都叫沈琰的心有些蠢蠢欲动。

八十年代,机会还有。

他尚且可奋力一搏。

“到啦!”

思绪间,出租车停下,滨哥伸手在沈琰的面前晃了晃。

“这地方,你要去可做好心理准备,别惹事,不然的话断头断脚,没人保得了你!”

一向大大咧咧的滨哥,这会儿也忽然严肃了起来。

说起九龙城寨,就不得不说这地方的背景。

要说港城最著名的三不管地方,就是这里了。

当年,大批内陆难民涌入,聚居在九龙城寨,啥类型都有猖獗一时。

甚至到处都是未经注册的非法诊所。

巴掌大的地方,挤下了好几万人口,钢筋水泥遮天蔽日,街道狭窄看不见阳光,随处可见四处晃荡的无业青年。

叼着烟,纹着纹身,大有一副只要瞧你不爽就能上来干架的架势。

港城十分有名的导演,杜琪蜂就是这里出生长大的。

幼年时候结交的邻居和同伴,基本上都是混社会的帮派分子,当年接受采访,曾经绘声绘色的描述过。

“如果有警察抓,你跑到九龙城寨就没事了,警察根本不会下去!”

虽然是笑着说的,但是却是实打实的反映出这里的混乱不堪。

滨哥显然也知道这些,因此神色看起来凝重不少。

他走在前面,指了指天上的飞机,道:“这边过去就启德机场,内陆仔,瞧瞧,大飞机!”

天空中飞机飞行的轰鸣声极其刺耳。

他仰头看去,就看见一架白色的飞机在高楼之间穿过,气流甚至将密密麻麻的晾衣杆都卷动起来,各色衣服翻飞。

“你要找的人幸好住在城西,要是城东,我是不会与你一起来了!”

滨哥道。

沈琰心里了然。

实际上,后世拍摄的《古惑仔》以及一些黑帮恶势力,基本上都是以九龙城寨作为背景拍摄的。

这里鱼龙混杂,却也有不少老实人在这里踏实生活。

奇异的是,黑帮和普通居民形成了一种十分奇异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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