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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是个渣男,附带桃花运圣体(1 / 1)

想起女朋友这个“必备用品”,任无锋觉得自己也单身两周了,也真挺久的。
而且平和期快结束了,是得尽快找个女朋友了,要不然等任无锋从岛国回来,他又得去NOWA点菜或者去酒吧猎艳了。
一夜情固然也是爽的,但毕竟不如女朋友知根知底兼有情感交流。
而且NOWA全面体检过的还好,酒吧艳遇这种还得带子孙嗝屁帽,感觉还是差了不止一点意思。
女朋友?
任无锋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澹台琉璃那张又纯又欲的脸,然后是楚晚宁的脸,然后是苏子惜和洛青音的脸。
任无锋立即把苏子惜和洛青音从脑海里赶走,又PASS掉楚晚宁,在澹台琉璃这里纠结了一会,略显迟疑。
任无锋确实还挺喜欢澹台琉璃的,只是把这样一个纯爱女子当成他生存过程中的必然“牺牲品”,不符合任无锋一贯的交朋友原则。
然而,一时之间,似乎也没有比澹台琉璃更合适的选择了。
要不,试试?
大不了我对她更温柔更宠溺些,分手的时候更婉转些,留给她的东西更贵重些?
渣男锋给自己找着理由。
澹台琉璃这种纯欲系的女子最是让人有辣手摧花的占有欲和摧折欲。
而她成熟的思想、丰盈的学识和天真的态度又让任无锋对她的灵魂很感兴趣。
任无锋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他想到自己曾经尝试过拒绝澹台琉璃,但被女人轻易化解了。
任无锋轻轻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我给过你机会的,琉璃,对不住了。”
这么想着,任无锋觉得自己该约澹台琉璃吃个午饭的,毕竟今晚、明晚和接下来的周末他都不会有空了。
只是——
看看腕表,时间正是8点,早高峰。
已走出旺角新城小区的任无锋摇了摇头,放弃了加入魔都堵车大军的想法,决定先找个公园坐一坐,处理下欧美公司的文件,再去魔都中心大厦。
……
在就近公园的长椅上坐下的任无锋,先是跟澹台琉璃发了个约午饭的信息,就戴上蓝牙,打开即时通讯设备,开始闲散懒散的远程工作。
上班日的早晨公园,有许多老年人在健身或散步,吊嗓子的、打太极的、遛狗的、慢跑的、练舞蹈的……
什么样的老人家都有。
就是任无锋这样的年轻人罕见,特别是这样帅气的小伙子本身就引人注目。
这边任无锋沟通处理着工作事务,一会儿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任无锋手指在屏幕上点点划划,感到老太太一直在看着他。
等处理完一个事项后,任无锋便侧头望向身边。
老太太一身简单的蓝色运动装,脸上虽难免皱纹,但是很是干净整洁,带着魔都本地人特有的那种底气和傲娇感。
看得出来,这应该是个有素养的本地富太。
“小伙子,侬今天不上班的吗?”老太太用魔都本地话问任无锋道。
“阿姨,侬好。”
早学会地道本地腔和本地话的天才锋微笑,回答道,“阿拉今天调休,一会再去公司。”
“哦,小伙子组撒啦?在什么公司?”
老太太一听他回的是很正宗的魔都话,便很自然的继续闲聊道。
“小子在一家投资公司,给老板打打杂啰。”
任无锋暂时把手机揣进兜里,谦虚着道。
“哦,小伙子长了老帅额。”老太太笑呵呵道,“有女朋友了没啰——”
任无锋隐约知道接下来的剧情了,但还是腼腆的笑了笑,轻摇了摇头。
于是,老太太开始跟他闲话家常,东拉西扯,重点讲到她小妹妹有个女儿,又漂亮又能干,在某家机构做高管,但年纪都快三十了依然单身着……
任无锋出于对老人家的尊敬和礼貌,也很适时的配合接着话。
……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到了适当的年龄,都应该寻求心仪的另一半,结成夫妻。这不仅是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构成,也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根本。
而对于结婚的年龄,历史上各个时期都略有不同。据《周礼》记载,上古商周时期,早婚早育并不流行,“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这与现代社会的平均结婚年龄很接近。
不过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连年征战,需要大量的士兵和劳力,因此人口成了当时诸侯国强大与否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为了增加国内人口,诸侯国纷纷在国内推行早婚早育,甚至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秦朝统一天下之后,继承了春秋战国早婚早育的思想,鼓励早婚早育。到汉朝时期,结婚年龄进一步年轻化,《汉书·礼乐志》记载:男十五,女十三,即可大婚。而实际上,汉朝的皇帝、百姓结婚比这规定还要早,例如汉文帝十四岁就已经成婚,如果按现在的周岁计算,仅仅是一个十三周岁的小孩子,可能小学还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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