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反射的阳光有些晃眼,让我一瞬间有些恍惚,就像恍恍惚惚中度过的这几天,时间的概念似乎都变得模糊了,在一种难以言明的焦虑与忐忑中,说不清每天的太阳升起落下,是太快了,还是太慢了。 不理解的事太多,超出控制的事太多,突然之间,我的生活充满了茫然。 从不信鬼神的我竟也希望能借着老黑这场婚礼沾沾喜气,把希望的希望放大,把顾虑的顾虑剔除。 其中最令我伤神的,便是年槿了,这几天里她除了哥吃饭,哥我上学了,哥我回来了,就只主动跟我说过一次话,哥,你以后睡觉把睡衣穿上,这句话似乎微不足道,可偏偏让我无比的郁闷,我甚至认为,这几天心情阴霾沉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句话导致的。 连续这么久没有和我找茬拌嘴,也不和我分享自己在学校看见的趣事乐闻了,除了吃饭做饭,她在家的全部时间基本都将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像是在用功学习,又像是在忙些什么其他的事情,我不得而知。 这对劲吗?似乎谈不上不对劲,这仅仅是回到了我们最初的生活阶段而已,仿佛我俩住在一起后那段时间的融洽相处更反常,更像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梦,可人是贪婪的,梦醒后的失落与空虚,让我觉得世界一下子少了什么似的…… 有几次我和年槿主动聊天,也因为她的兴致淡淡而尴尬结束,就像今早,我还想带上她一起参加老黑的婚礼,可这丫头却又以放假前就约好了和许之遥一起逛街婉拒了我,然后早早出了门。 孟时雨也察觉到我的情绪不对了,在一次酒后,她一边灌我酒一边套话,趁着酒劲,我就把自己和年槿的事吐露了出来,可她却说,这是好事,因为现在的我们更像兄妹了,就像她和孟时峰那样,兄妹关系和姐弟关系,都是世界上最近又最远的关系,我借着酒劲问她,那我和年槿在吵架前的相处模式不像兄妹像什么?她一脸认真的表情却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像腻歪的小情侣,更准确的说,像傲娇的大丈夫和更傲娇的小媳妇…… “现在几点了?” 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答道:“八点四十多。” “噢噢,十二点开席对吧?这还没到九点呢,嘻嘻,那不着急。” “谁告诉你不着急的?”我没好气的催促道:“你抓点紧吧大姐,我答应老黑早点过去帮他忙活忙活婚礼现场的。” 着急去帮忙是假,受不了这漫长又折磨的等待才是真。 “知道了知道了……” 在年槿房间里磨蹭了快半个钟头的孟时雨终于出来了,不等我开口,她便含羞带臊的走到我面前,提起裙摆,像是模特似的转了一圈。 “然哥哥,人家穿这套衣服陪你去参加婚礼合适吗?” 我不紧不慢的端起茶几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才淡淡道:“说实话,本来你穿什么样的衣服我都想说合适的,但这件真的不合适,你要搞清楚,今天是人家的婚礼,你本来就不认识人家,还非要厚着脸皮去参加就已经很不合适了,结果你穿的比新娘子还隆重,抢了人家风头就更不合适了,赶紧换一套。” 孟时雨不馁反喜,提起裙摆又摆了一个pose,笑呵呵道:“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你的话——本姑娘打扮的实在太耀眼,一定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唉,你的担心不无道理啊。” “麻溜滚蛋!” “你就算骂我也改变不了你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事实,呵呵呵呵……” 孟时雨嘴上如是说,却还是听话回房间又换了一套风格偏素雅的衣服出来。 见我仍眉目紧锁,她嘟嘟囔囔的哼唧道:“这已经是我带来的衣服里最素的一套了,你要是还觉得乍眼那我也没办法了…哎呦,能不能别瞪你的小眼睛了,本姑娘天生丽质我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让我故意扮丑吧?再说了,我打扮的漂漂亮亮跟在你身边,你不是也有面子嘛…” “不是,这套衣服挺好的,”我伸手一指,“主要吊牌还没摘啊。” 孟时雨一拍脑门,“还真是,我怎么把这茬忘了呢。” 说罢,她却只是将吊牌小心的塞到了衣服里面。 我疑惑了,“不摘吗?” 孟时雨更疑惑,“摘了我还怎么卖?” 我吃惊,“所以你是打算把你穿过的衣服再卖给别人是吗?” 孟时雨更吃惊,“这难道不是常识吗?你见过哪个卖衣服的人不像我这么做?” 我叹道:“这也太缺德了。” “不缺德的人是赚不到钱滴,”孟时雨老气横秋道:“所以啊,以后无论在哪买衣服都记得要先洗一遍再穿,毕竟像我这么干净的只是少数。” 我笑道:“你信不信,要是卖家知道你们店铺里的衣服都被你穿过这个消息,你们店铺的销量反而会大大提升,只是受众群体会发生改变。” “为什么?”孟时雨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脸上笑容变得邪恶,“你在主页发张自拍,然后再进点内衣袜子什么的,配上店长亲自试穿的标题就明白是为什么了……” 孟时雨终于反应过来了,俏脸憋的通红,怒嗔道:“陈然,你想死是吧?!” “淡定,淡定!开玩笑的,别掐我脖子……啊——” 打打闹闹中,我和孟时雨终于在九点钟之前出了门。 因为她那辆奥迪卖掉,觉得没车不方便,前天便又花费四万块买了一辆浅粉色的五菱宏光mini。 一出单元门,她就将钥匙甩给了我,自顾自的先坐上了副驾。 “不儿,你觉得一大男人开这车合适吗?要开你开,不然我就自己打车去了。” 看着眼前这辆造型说不上是可爱还是可笑的剁椒鱼头,我颇有些无语,有时候真搞不懂孟时雨的脑回路,怎么寻思着弄了这么一个小玩意儿回来… 无语归无语,嫌弃归嫌弃,最终我还是坐上了驾驶位……别说,这小玩意提速还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