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觉得今天也讨论不出什么结果,不如就这样吧,于是便宣布结束,大家回去自己考虑好,明天再讨论。 二虎其实就是朱元璋收养了一个孤儿,专门负责收集别人的黑材料,关于自己的小舅子,马小帅是重点关注对象。 刚刚回到后宫,就接到了二虎汇报上来的材料,朱元璋差点没把鼻子起来了,马小帅真他妈是个坏东西。 时间回到20天之前,马小帅将走私回来的物品全部出售,拿到银子就跑了,还特意安排了一个小兵,举报给了应天知府。 得到这样准确的消息,知府大人自然是非常谨慎,马上派遣官兵封锁现场,不断将走私的物品全部都拿归案,而且还抓住了这些走私的商人。 马小帅这种吃干抹净,掉头就跑的行为,根本就没有一个商人应有的品德,这完全就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坏蛋。 拖着银子吩咐官兵跑路,自己一个人带两个小兵,来到大明国库,拿走了50套元朝官兵的衣服和兵器,甚至包括很多元朝的圣旨,特意找了一个高手,这高手居然是花重金50两白银,请来的军师。 这一通手脚下来,这50个人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完完全全就是蒙元士兵,再加上特殊的培训一天时间,只要不说话,没人能够看得出来,这些官兵还是能够说两句简单的蒙古语,这就足够了。 更让朱元璋生气的事情,马小帅一溜烟跑到洪都,换好衣服整顿好50名官兵,带着自己的军师就摇摇晃晃过江去了。 来到对面之后偷偷摸摸前进,绕道江南大营,马小帅带着50名官兵准备朝江南大营前进,半路突然遇到几个蒙古士兵,在一个百户带领下,正在强抢商人的队伍。 这些商人都来自于江南地区,主要是利用南北方货物的不一样,来牟取暴利,没想到遇到了元军官兵的抢劫。 本来就拿着没当回事儿啊,没想到马小帅正义感爆棚,直接指挥官兵将百户斩杀,剩下的小兵跪地求饶,马小帅哈哈大笑,于是这个商队就成了马小帅的运输队伍。 这几个小兵突然知道,自己跟着一个大人物,丞相的私生子,自然倍感交集,热泪盈眶,发誓一定要好好的追寻对方。 马小帅,因为有了这几个官兵的帮忙,所以更加的肆无忌惮,为了败坏元朝统治者的名声,其实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做,本来这群人就没有拿着中原当成自个家的,更没有拿中原的这些老百姓当成自己的子民。 元朝统治者把江南地区的人是分为第四档南人,其实说白了还没有一头驴值钱。 所以马小帅这样肆无忌惮的态度,反而符合了元朝统治者,对于纨绔二代的认知。 就因为马小帅表现的肆无忌惮,反而都能大家相信,这就是丞相私生子。 朱元璋愤怒的原因就是,马小帅这个人做事根本没有底线,为了达到目的,连爹都可以乱认,这要让自己的老婆知道了,怎么办? 没想到后面的事情都没有侦查到,但是马小帅回来的时候,多了十几个有用的人,有的是铁匠手艺非常好,有的精通经济,有的精通算术,有的武艺高强。 总之这十几个人八仙过海,各有神通,连朱元璋都没有意识到,马小帅究竟是怎么把这些人纠结在一块的。 这些人居然死心塌地的跟着马小帅,这就更加让朱元璋无法理解了。只能吩咐手下继续调查,必须把隐藏在背后的秘密全部调查出来,因为朱元璋永远要把,这种不可以被掌控的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马小帅都不知道这些事情,反而回到自己姐姐给自己的房子,兴高采烈地等着明天。 朱元璋一个人在沉思,马小帅说的是否有成功的可能性!别人可以赌一把,但朱元璋不愿意,辛辛苦苦奋斗了这么多年,看到自己的夫人马夫人,也就是马大脚过来。 急急忙忙盖上了资料,马夫人和朱元璋的关系太好了,看到丈夫在掩饰什么东西,于是便拿起来看。 一看气不打一处来,自己的弟弟居然认别人,虽然这是假冒的,万一传出去以后可怎么办! 马夫人生气,是因为害怕这件事情传出去,以后历史上会记载,朱元璋的小舅子干了什么事儿,这对于封建社会来说影响非常不好,可以说是遗臭万年。 两口子,毕竟感情好,对于马小帅这件事情都在思考,此时的朱元璋已经有了一个办法,反正自己的儿子太小,唯一能够相信的就是自己的侄子朱文正,还有自己的小舅子,马小帅。 既然小舅子马小帅这么有把握,不如就把洪都交给对方,然后把朱文正也派遣过去,这叫双保险。 因为底下还有邓愈这样的人,本来就是淮西集团的人,也是跟着朱元璋起家的老兄弟,有这帮老兄弟在,肯定不会轻易的投降,所以也就放心了。 果然第二天早上早朝开会,朱元璋已经拿定了主意,“马小帅,朱文正听令!” “本帅,命令你二人,前往洪都,保证100天不失守,只要第101天,我绝对亲率大军,前去支援!” “100天,就是你们两个的功劳,具体你们两个怎么做,我不管不问,我再给你们30,000精兵,剩下的事情你们两个看着办,马小帅作为主帅,朱文正作为副帅!” 两个人走上前,领了令牌。大摇大摆就离开了,文武大臣各怀心事,恐怕只有刘伯温心里奇怪,如果说选朱文正,这是正确的,因为朱文正这个人的武功不错,空有武力,但是这个人探花好色,喜欢喝酒享受,真的能够守住吗? 至于马小帅,虽然自己也看不清楚,这个人,但是这个人的表现确实不一般,也许真的如朱元璋所料,也许还有别的可能,不过这场战争迟早要爆发,毕竟陈友谅的大军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