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宴会(1 / 1)

这年头,收买人心靠一张嘴是万万不够的。
姜可可这小野猪一出,瞬间全族人对姜可可的印象都变了。
“好,有你这种心里有姜家的好孩子就好!我做主了,村里出米面粮食窝窝头,这顿全村都吃得饱!”姜叔这话一出,瞬间不干活的人也自动干起活来。
板凳什么的,一下子就位了,还有大方桌,碗筷,一瞬间气氛变得热闹起来。
原本是蹭饭,现在就是正大光明的蹭饭,所有人对姜可可的印象一下子提升到了巅峰。
对族人好,那是应该的,给族人吃肉,那就是人情了,从此,姜可可在姜家族人心里的地位瞬间飞升。
没人会觉得姜可可嫁个病捞鬼了,现在都觉得姜可可有福气呢。
苏红玉和姗姗来迟的姜国强看见了,瞬间也明白了女儿的用意。
这都是为了他们老两口考虑呢,确实啊,女儿是对这个荷花村可能没什么感情,但是苏红玉和姜国强不一样,生于此地长于斯,能没有感情吗?
“爸,妈,你们来,我都没和你们商量呢,我想着村里人都来帮忙了,也该一起分享。”姜可可大义凛然道。
肉给付出了,该装的逼还是不能少。
果然,还没等两夫妻反应过来呢,村里人就七嘴八舌的给姜可可解释了。
“可可人真好,不愧是你两口子生的女儿,听话懂事,我家二丫有你可可一半就好了。”
“就是,我家孩子有你家可可一星半点都好,开阔大气。”
苏红玉和姜国强对视一眼,连忙解释:“没有,没有,都一样,都是一个村的人,都是一个族的,应该的应该的。我们也来帮手吧,开造。”
姜可可这个大功臣倒是不用动手了,在姜四伯旁边看他杀猪做全猪宴就行。
“这猪血,凝固了就成了猪红,熟了之后可好吃了。”
“猪头呢,可以分成猪头皮,猪耳朵,猪下巴,猪眼睛,猪脸皮,猪脑子。”
“猪身呢,可以分成猪肋骨,猪后背,猪蹄子,猪肠,猪心,猪肾,猪尾巴。”
“你去给猪头剃毛,用刮刀刮干净,猪皮上一根猪毛都不能有。”
“你给猪身体剃毛,刮干净。”
“你负责洗猪肠,里面的屎给弄干净。”
“你负责把猪蹄搓干净,野猪的蹄子最脏了。”
“你负责把猪胃弄干净,野猪不知道吃了什么下肚,最好全给弄干净,可能有的东西猪能吃人不能。”
一通安排下来,一村人干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此时正是七月盛夏,大家干的那叫一个臭汗淋漓。
没办法,热的,可是也没地方给他们吃凉快的全猪宴。
姜可可在一旁偷师学艺,改天等她空间里出现了养殖猪,她就疯狂的开造。
她要吃一堆猪,那就爽死了。
要是可以,姜可可甚至愿意把系统上交国家。
这个东西交给集体才是最有利的,现在属于小打小闹。
要是人人都能吃到,那才是最好的。
食材处理干净之后,姜四伯开始下厨了。
凉菜分别有凉拌卤猪头皮,卤猪耳朵,猪下巴。
这是几个人用一锅卤水煮出来的,要知道这年头的调料有多贵啊,要不是村里头出钱出材料,还真吃不起。
那闻起来就一个字,香,香飘万里。
然后就是用猪的身体剁成块,混着酸菜煮成的一锅炖,野猪肉质紧实,完全比家养的猪结实不知道多少倍,就这点来说,姜可可可以遇见一会这锅酸菜猪肉会有多好吃。
这属于乱炖了,里面啥都有,姜可可直接把带回来的鸡都剁了丢下去了。
还留着几根猪排骨剁成块了,用来蒜末蒸排骨。
猪肚必然留着做猪肚汤,加上猪血,猪肝,猪心,一锅猪杂汤就做好了。
可以说这是一份非常奢华的猪杂汤,甚至可以说姜可可觉得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道菜。
没别的,这可是野猪的猪肚啊,那吃起来得多好吃,又有嚼劲又厚实。
野猪的食谱很杂很杂,因此猪肚也比起寻常养殖的厚实的多。
不过这年头的人讲究的是吃猪肉。
估计到时候除了抢不到猪肉的人,没多少人乐意吃猪杂汤。
但是姜可可那个世界可不一样,猪杂可好吃了,要是牛杂,更多人爱吃。
牛杂甚至成了一道菜,甚至能因为这个菜单独开一家餐厅。
这在七十年代这群人面前是不可理喻的。
猪尾巴卤煮过后,卷曲的程度堪比麻花,姜可可反正是不敢吃的。
猪蹄是重磅戏,猪有四根蹄子,猪蹄尖是最好吃的,其次就是猪肘子,姜可可不喜欢吃猪蹄。
她不是绿色主义,单纯就是更喜欢猪杂。
排骨也蒸好了,香喷喷的,蒜末排骨,油汪汪的看起来可好吃了,姜可可也很喜欢。
“饭好了,我们让族长和可可说两句话再吃吧,还有看看村里谁没来,也叫来一起吃。”姜四伯一声令下。
这顿全猪宴算是正式开始了。
有机灵鬼早就去把村里的人全喊过来了,除了姜木头一家。
姜叔知道大家都想开吃了,也不啰嗦:“我说啥,我只能说可可,虽然家里人对她不好,但是族里对她没话说,可可知恩图报,这不,请大家搓一顿,往后啊,大家更要多帮帮可可。”
“好!”一圈人坐在凳子上鼓掌,眼睛更是早就被牢牢的锁死在了桌上的菜上。
姜可可知道大家的意思:“没别的,开吃吧!别和我客气!”
一声令下,全场火速开筷。
因为姜可可是最大的功臣,因此一家人都被安排在了族长旁边。
姜可可自是不会和这群馋肉馋疯了的人客气,客气啥啊,再客气都捞不到了。
凉拌卤猪耳朵和猪头皮非常的入味,因为熬的时间最久,吃下去,微微一抿就化开了。
猪耳朵里面的脆骨也是非常的有嚼头。
然后就是酸菜野猪乱炖,里面的野猪肉已经被酸菜煮的非常入味了,一口咬下去,既有酸菜的清香,又有野猪肉的紧实,真的非常弹牙,一口压下去,一点也不老,紧实的肉质是姜可可从来没吃过的。
哪怕是养殖的猪,或者上辈子农村里卖的天价的野猪肉,都没这一口来的好吃。
非常的有嚼劲,但是有好吃,不老,没有肌肉纤维,一口下去堪称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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