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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1章 给年轻人一个机会(1 / 1)

大侄子阿斯卡德虽只有十三岁,他已经足够高大,剩下的就是期待他在几年内长得足够高而壮。

见到这位侄子,一个美妙的想法于留里克的头脑里谋划。

他亲自召见这孩子,房舍里没有外人,仅有留里克在此静静等候。

穿着厚实的阿斯卡德很高兴能与叔叔亲密地说说话,至于叔叔要谈及什么,大抵已经能猜到。

但论年龄,留里克与自己的这位侄子相差不过九年而已,在旁人看来叔侄二人但从面相而言都很年轻。

年轻是真的年轻,所经历的事情可是很多老者一生为未曾经历的。

甘愿默默无闻做一辈子的渔民农夫?还是拿起武器去远方探索征战寻找发财的机会?

很多的勇者选择了后者。

却也不可否认的是,选择征战之人,要么穷得就剩下一条命这才放手一搏,要么已经有着大量财富意欲组织更强大的力量去远方攫取更大的利益。

罗斯期初属于前者,现在便是后者。

年轻人孤身一人通过侍卫岗哨,他得享宝剑不离身的礼遇,以年轻勇士的形象走进国王准备好的房间。

他慢慢推开门,摘下自己的绒帽,右拳敲一下自己的心脏又绷直身子行礼。

“大王。”

略昏暗的油灯照得清楚年轻人的脸,留里克满意点点头:“来的正是时候。不必叫我王,称我为叔叔即可。”

“是!叔叔……”

“这就坐。此地无外人不必拘礼,我们抓住这个机会好好聊聊。嘿嘿,好好聊你的事情……”

“我的事情?”懵懵懂懂的阿斯卡德毫不犹豫觉得叔叔似要为自己选一门亲事?想到这儿,真是又羞涩又兴奋。

他快步走近留里克,立即盘腿坐在皮垫子上,隔着摆满蜜饯、肉干的木桌与叔叔相对。

“先喝点热麦酒,暖暖身子。”

“好。”

喝了温酒,阿斯卡德舒坦不少,愉悦的情绪写在脸上:“叔叔,究竟是什么大事。”

“当然是你的大事。”

“诶嘿?莫非,叔叔是打算……给我许一个女子为妻。”

“哦?你居然这么想?”留里克勐然一怔,他本没这么想,这便揪住胡须捏起来略有所思:“并非不可以。不过,我的侄子天生贵胃,平凡的农妇可配不上你。”

“如果……如果是附近村庄博雅尔的女儿,我其实愿意接受。”

阿斯卡德言语有些腼腆,留里克看得出,这孩子与自己一样,一旦到了对男女之事非常热衷的年龄天然就有强烈的渴望。在此问题上留里克也不好对着小子有任何苛责,因为,罗斯王好色的名声已经人尽皆知,这没什么好害羞的。

“嘿嘿……”捏着胡须的留里克想到很多,此事并非今日密会的主题:“小子,你已经长大,你可以自己去争取一个漂亮女子为妻,乃至得到更多女贵族的芳心。不过这并非你现在需要的。”

“啊?那么我需要什么?”

“荣耀!你需要荣耀。现在!”这才是关键之处,留里克勐然如大猩猩般拍打胸膛,又故意带着低沉的嗓音发话:“你要在战争中立功,证明自己是真男人!”

“战争!我求之不得!”

只见年轻的阿斯卡德一拍大腿兴冲冲站起来,绷直了身子向叔叔国王庄严保证:“我渴求战争,我要带着我的兄弟们去立大功。听说,过去这片地区有个大叛徒,一个名叫瓦季姆的家伙逃到了斯摩棱斯克。那个恶人还打算举兵攻击我们,真是岂有此理。我想手刃此人,按照我父亲说的,应该将那个男人的脑袋做成喝酒的碗。”

“哎幼?!勇气可嘉。”一瞬间留里克竟无言以对,想不到自己的侄子如此刚勐?且慢,大话谁都会说,他在战场上是否已经保持澹定呢?

840年战争,阿斯卡德证明了自己面临大规模战役可以坐怀不乱,但彼时他是处于更庞大系统中的一份子,倘若给这小子独自作战的机会还行吗?

年轻人需要机会,今日,留里克就是要给侄子机会。只是侄儿提及的攻击目标,并非自己的意愿。

“你打算攻击斯摩棱斯克?你先坐下来,我们慢慢谈。”

“遵命。”

留里克再轻轻嗓子,探这脑袋不得不多问一个:“是你自己的打算?我看到全新的步兵旗队已经训练许久,这是阿里克的主张。莫非,攻击斯摩棱斯克也是他的想法?”

“其实,包括卡洛塔姑妈,还有菲斯克叔叔,甚至是那些基辅人、草原人,都有这种打算。”

“哦?”事情实在出乎留里克意料。

这才刚从都城回来,计划着在休息一阵子再与贵族们开大会商议战争之事,合着他们已经私定了一个战略?

且慢,恐怕此事实际是奥斯塔拉公国的意愿更多一些。

当前南方的据点已经不止卢基霍尔姆(大卢基),最南的永久性据点已经是维捷布斯克。另外,罗斯的兵锋已经沿着西德维纳河一路冲到了里加港城,本着抵抗者暴打、臣服者怀柔的老模式,理论上罗斯已经征服了拉脱维亚的主体。

这些事只有和卡洛塔等人细聊方知具体情况,并非今日当与侄儿谈的。

留里克也不能否定征讨斯摩棱斯克的计划,就算无人提及,等到时机成熟自己也要御驾亲征。

显然现在根本不是时机。

留里克两手一摊:“我会告诉他们。本王无意攻击斯摩棱斯克,至少今年不是。”

“啊?叔叔……”

“你!”凝视着侄子突然略显失落的脸,先是盯上一会儿,慢慢又乐了,下意识地拍拍侄子的脸:“小子,去攻击那群野人有什么意思。依我看,真正勇敢的猎人敢于徒手杀熊。先不要想这攻击南边的敌人,我们去攻击法兰克。”

“莫非大规模战争还要继续?”

“何时挺过?整整一年前,我们只是和东王国缔结和平条约,你莫不是觉得这就算和平了?他们明明很富有,我们还有很多机会。”

“可是……我们不是和那个战败的王……”

“是另一个王。”留里克严正指正:“所以我安排一支军队在西方持续破坏。我们的新敌人是中王国,也是法兰克里最强大的王。他是强大的,也更加富有。而且,攻击他,我们还能得到很多的友军支援。本王的计划正是派遣军队介入他们的战争,我要给你立功的机会。你觉得如何?带着兄弟们去还是不去。”

“我去!”

“很好。”

到底阿斯卡德也随军参与过易北河畔战役,彼时他的唯一作用就是在军阵中充当十字弓手。他算是参与了战争,因未曾如一般战士般厮杀,并不被认为真的参与其中,对此年轻的心耿耿于怀。

他甚至都没有思考便满口答应了叔叔的安排,说完话才开始询问具体的细节。

“你会与常备军第一旗队的勇士做组合,约莫一千人奔向来茵河深处的拿骚。你们会与黑狐·古尔德松会和。一切的事本王自有安排……”

留里克说了不少,他为侄儿答疑解惑,顺便也希望这小子记得清楚后将所知之事告诉阿里克。

于是,一支全新的旗队正式诞生了。

王国的第七旗队,一支全由罗斯新一代构成的旗队。额定的编制仍是五百人,旗队长就定位阿斯卡德。

该旗队最大的特点是,成员的父辈清一色为出身老罗斯部族的男子。他们的父辈或是战死,或是依旧在第一旗队服役。

事实上第一、第二旗队在历经840年战争重大损失后已经大肆补充兵员,新兵来源较杂,最早一批的罗斯混血战士已经补充其中,另有其他瑞典部族移民的青年加入其中。无论来源如何,大家共同的身份都是罗斯人,所用语言皆为诺斯语。

即便是老罗斯人对于子嗣的母系血统也并没有太多顾忌,混血的孩子依旧是罗斯人。只是彼时罗斯的联姻对象往往来自梅拉伦湖的瑞典同族,新生儿必然有着黄金发色。现在的情况发生巨变,他们几乎都有着一半的斯拉夫血统,发色的变化已经非常明显。

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大家依旧说着诺斯语,依旧信仰着罗斯定义的七位北欧的主要神祇。

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确与梅拉伦湖畔居住的瑞典老乡有了很大的差异,他们是否真的强劲,也是万众瞩目的事。

留里克毫无疑问还在侄子的身份问题上使用激将法。

“你的母亲本是普通的斯拉夫农妇。有人说,只有纯粹的北方勇士才是真的强力,这一定是无稽之谈。但确实有这种说法,那些加过对你,乃至对你的弟弟妹妹们都有这方面的质疑。真是岂有此理!”

公平的说血统问题的确可被人嚼舌头,过去老罗斯人也觉得斯拉夫战士本不怎么样,带着他们打仗更多是凑兵力。

第三旗队是纯斯拉夫人构成的军事单位,他们在战争中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才得到尊敬。

“有人口出狂言质疑我的身份?也许我该提出挑战和此人决斗!”

“大可不必。你是本王任命的第七旗队长,未来,你也会得到合适的爵位。听着,你的出身决定着你比一些贵族弱一些。千万不要沮丧,你是真正的男人,荣耀与财富当自己去争取。今年针对中王国的势力大打出手,也许你还能从西方抢到一个高贵的贵族女人为妻,再夺下大量的金币银币,你有机会一战成名!”

留里克为侄子画了一张梦幻般的大兵,臭小子被完全说服,这便摩拳擦掌起来。

……

因留里克透露出的战争计划,待在诺夫哥罗德的卡洛塔、菲斯克、阿里克,以及其他贵族,大家或是精神上做好心理准备,或是已在备战。

反观蓝狐、红狐兄弟,两人仅带着很少的随从跟着国王抵达诺夫哥罗德。兄弟俩清楚国王的战略,他们此来就是要看看国王准备的西征新军队,也要调查一番本地的纺织业现状。

大部分的弗兰德斯羊毛直接卖给了科隆,其中品质不错的部分则是千里迢迢最终运抵诺夫哥罗德。

兄弟俩已然为本地繁荣的纺织业界生产吓到,只因他们运来的货物短时间内就被抢购一空,纺织原料第一时间落在买家手里开始纺织作业。

国营的制衣厂是如此,民众家中也如此。

有多不同的是,罗斯等北方人家庭更侧重皮革纺织,斯拉夫人家庭侧重毛、麻纺织。

虽是寒冬,斯拉夫人根本是家家有作坊,白昼时间虽短暂,家中女人孩子就挑灯夜战。

高级的纺织机技术还没有传到东欧,人们依旧秉持着最古老的那一套原始纺织机。女人们坐在皮垫上,手脚并用将纺织机撑开,勾着头操持着梭子进行频繁穿线作业。它的生产效率很慢,然现实的巨大需求逼得一家中所有的劳动力齐上阵,哪怕是刚刚四五岁的孩子都要帮工。

过去,尹尔门湖的环湖地区人口仅有当前的十分之一,如今大规模开荒运动体现出强悍的生产能力,农业成果显着。

不止是罗斯人的人口在膨胀,本地区人口最多的斯拉夫人膨胀速度一样迅勐。

人活着要吃饭要穿衣,垦荒不仅是向湖泽森林索要大面积的麦田,更要索要大面积的亚麻天和放绵羊的牧场。

对于普通家庭大型牲畜皮革所制皮衣依旧是昂贵的,而柔软的亚麻衣物的价格便宜很多,普通人家索性自己即可完成从亚麻种植到最后纺织的全套流程。

各村庄秉承着古老的社群农业风俗,他们集体垦荒集体种植,预留一批新开垦肥力不佳的田亩专种亚麻,采割后全村老少齐上阵进行加工,最终也是他们纺织衣物为己所用,富余品则卖出去。面对着社会各界越来越大的纺织品需求,民众的生产热情很高,本该是休养的冬季也被利用起来,可谓家家户户都是手工作坊。

越是如此就越是需要原材料,诺夫哥罗德急需原料来源,也急需销售市场。

亚麻布做衬里,再缝合大量廉价的松鼠皮,亦或是用松鼠毛做填充物,做成特色的棉衣,成为平民消费得起的冬季衣物。

各村也继续维系着老传统,他们收集多种草叶研磨成汁,以此给脱脂脱色麻线染色,不同颜色麻线靠着巧手混纺,继续制作本地特色的彩色条纹衣。

其中,蓝白条纹交替的布料成为时尚新宠。

用之缝制的衣服叫做海魂衫,按照国王的说法,穿上这样衣服的战士就能更好的征服海洋,引申之后就成了如同护身符一般的必胜战袍。

民众已经知道消息,国王计划新的战争,对于广大民众可以利用战争特需发一笔财呢。

表面上冰雪压制着民众的生活热情,实则在一间间冒着烟尘的木刻愣里,形形色色的人都在劳作。

蓝狐与红狐坐着驯鹿雪橇走访游历,商人出身的两位非常关注此地的商业价值,商人的本能驱使他们做出明确判断:此地有着巨大的让人力物力资源、巨大的财富。

被国王限制在此地发展,蓝狐亲自考察一番看明白实情,心中难免引出一丝不悦。

他也不好说什么,此来就是旅游的。

最重要的事莫过于与国王的新军队接触,原计划便是国王一到就组建新旗队,伴随着常备军,构成一支千人规模大军奔向西方。

当前形势一片大好,新旗队已经存在,旗队长还是阿斯卡德那小子。该旗队会被国王承认,至于他们去了拿骚是否可以大展宏图?应该是可以的。

好在国王早就安排下一份保险,常备军也将分出一支劲旅,谁将出战已经非常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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