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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丹麦人的新首领之持斧的狮子哈夫根(1 / 1)

对于思维亚人,他们需要南方的牧场以供应生产。

对于丹麦人,他们不但需要牧场,还有意联合思维亚联盟,至少要把部分的加盟部族招揽到自己联盟的麾下。当然,这种行为并不容易,因为“背叛”这种行为,是双方都无法容忍的。

丹麦人挖墙脚的行为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既然相对“和平”的手段无法达成丹麦联盟的意愿,终于在公元828年丹麦部族联盟的春季大会,与会的多达十二个部族,他们齐刷刷推选实力最强大的罗巴德部族的首领哈夫根成为联盟首领。

罗巴德部族,所谓罗巴德,在古诺斯语中就是“红色大船”。

因为罗巴德部族的主体非常靠近厄勒海峡,他们拥有着非常优越的地理位置,商业活动的相对发达,他们部族实力自然没的说。

该部族贸易获得了大量茜草,他们用以印染麻布,也用它装饰战斗长船。

有一艘多达一百人划船的巨大长船,它被雕刻上夸张的狰狞船首装饰,即是一只龙头,它又被涂抹上茜草燃料仿佛巨龙张开了血盆大口。人们相信,这个装饰物的已经出现,许多敌人就会被吓得望风而逃。

它被称呼为“红龙号”,也是部族首领财富与权力的象征,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王冠”。

哈夫根是一个有想法的狂人,在部族的决斗中他斩杀了所有挑战者,整个部族崇拜他的赫赫武威。

在部落联盟的会议上,也有人质疑他的实力。

而哈夫根毫不犹豫的提出联盟的古老传统——决斗。

因为怕死而拒绝?

不!拒绝即是懦夫,懦夫将遭遇部族的驱逐。

基本上被哈夫根点名的质疑者没有拒绝的权力。

所谓的决斗,两个联盟的首领各自派遣一位勇士参与进来,甚至是首领亲自上阵。

两个勇士会进行生死对决并以失败者的死亡而结束。勇士的死亡即代表了所属首领的失败,亦是其所属部族的失败。

年老的首领不会愚蠢的亲自上阵,他会派遣部族里最勇敢的人。

而勇敢者也非常为之效劳,因为赢得了胜利,其个人的威信将因此暴增,借由此资历成为新的首领也很有可能。

哈夫根可不会置身度外去遥控一个勇士为他代打。

他是自信心爆棚的人,其个人的实力同样也有目共睹。

哈夫根有着非常健壮的肌肉,有传闻称此人可以一顿饭吃掉一只烤羊。他总是挥舞一把并不锋利的伐木斧,莫看斧头不锋利,凭借着蛮力,他轻轻松松砍倒一颗碗口粗的树。

蛮力如此,砍倒大树不成问题,那么砍翻一个敌人也不在话下。

拜这幅蛮力所赐,他不需要多大的智谋就得到了许多部族的拥戴。因为构成部族的一个个小家庭,他们在见识到哈夫根的凶狠后,非常自愿的乐意归顺他的旗下,从而获得安全感。

就算有的部族对哈夫根带有怀疑,其麾下的大量家庭的流失是实实在在的。

因为哈夫根确实是那种传说中的勇士!

任何的生死决斗他都是亲自上阵,他手持战斧的同时,上身就只着一件朴素的麻布坎肩。

他就是有意露出自己强壮的胳膊,和上面金色的毛发。

他亦是有着完美大胡子的人,他因为赫赫武功自然而然拥有多名妻妾,所以他的胡须也被自己的女人编织成独特的辫子。

通过一番蛮力,日德兰半岛上一个又一个的部族愿意认同这样一位盟主。

假若此人只是一介莽夫,他在自己的领域也闹不出太大的动静。

偏偏这个家伙非常有抱负!

哈夫根人送外号“金毛”,不过他本人更乐意于法兰克人给他的绰号“狮子”。

首先哈夫根是没有见过非洲狮的,通过勇敢越境的法兰克商人,他知道了自己的绰号,也获悉了绰号的来源。

在遥远的南方,极致的炎热世界,有一种凶猛的野兽是那里的霸主。这种野兽的特点就是有着惊人的胡子,恐怖的獠牙和利爪能轻易要了人的命。

毕竟这些法兰克商人只是为了做生意,他们才不管自己的主子是什么“奥古斯都的继任者”,还是丹麦人的新首领“金毛狮子”,只要能在他们的土地上行商,能更少的交税,一切都不是问题。

日德兰半岛上的丹麦部族能越来越强大,愈发能和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亲戚拉开距离,一方面就是这些法兰克商人。

九世纪,他们是法兰克商人。几百年后,他们就是德意志商人。

他们甚至在神罗和丹麦王国接壤处的汉堡建立自由市,并和遭遇压迫的萨克森人建立商业联盟。

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商人就是商人。而且在新的时代,因为新的科学技术使得汉萨同盟的商人们发现了一种惊人的敛财之道,而这个敛财之道也被千年后的工业国家奉若圭臬——进口粗加工品进行精加工。

甚至早在九世纪,法兰克商人们就知道北方出产大量的铁。

吸引这些法兰克商人冒险进入维京人的领域的,就是当地的特产:动物毛皮、生铁和铜。

商人们也偷偷的将马匹、麻布,以及大量的西欧手工品输送进来。

这条商路在和平时期一直存在,也将长期存在下去。

随着源自印度的炼钢法传入神罗,汉萨同盟商人立刻开始大规模进口北方生铁或者直接是船运铁矿石,自己在作坊里加工成钢,转手再卖给丹麦和瑞典,一来一往价格暴涨六倍。

终于瑞典国王痛定思痛,重金招募德意志地区的铁匠为自己服务,励精图治之后,最终奠定了古斯塔夫二世称雄欧陆的军械实力基础。

那都是数百年之后的事了。

九世纪,哪怕是法兰克人,他们的冶铁工艺也颇为糟糕。

当然罗马时代的冶铁工艺几乎没有发展,也导致继承者法兰克人等诸多日耳曼部族,他们即便形成一个个封建国家,也缺乏锻造精铁的能力。

相比之下,工艺一样落后的丹麦人和思维亚人,恐怕就是所谓奥丁的祝福!

他们所发现的铁矿偏偏就是特别优质的矿脉,铁矿石的质量实在太好了。

用这些铁矿石铸造的战斧,它的刃不需要多锋利,即可砸断大多数的维京利剑。

毕竟要以糟糕的冶铁术勉强锻出的铁匠,它的含碳量太高,也就导致铁剑柔韧性糟糕,一番打斗剑刃容易断裂与弯曲。

尤其是柔韧性问题,不要想着试图格挡,劈砍过于用力就能导致断裂。

它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可以制作成一根根铁丝之后被编织成锁子甲。

九世纪糟糕的冶铁技术流行整个欧洲,但执剑人都是聪明的。无论是法兰克人还是维京人,他们使用铁剑总是采取突刺战术,某种意义上就好似手里握着一支加长的矛头。还别说,这种突刺战术带来的杀伤反而更为恐怖。

可是对于善于单挑作战的广大维京人,他们也总是携带一把斧头。它是砍树的工具,也是修船的工具,更是厮杀的最凶悍兵器。

一把战斧握在手,哈夫根不怕那些披着锁子甲的敌手。

所有的部族,包括哈夫根自己的罗巴德“红色大船”部族也有一批编甲高手。

锁子甲能很大程度抵抗弓箭的袭击,也能基本抗住利剑和矛头的突刺,使之无法扎近皮肉,仅会造成一片淤青,终归生命是保住了。

但锁子甲无法抗住钝器势大力沉的攻击,在伐木为主要目的的战斧面前,锁子甲意义不大。

恐怕贯穿整个中世纪,钝式武器的袭击都是无解的。哪怕是打扮成罐头的板甲战士,敌人使用的斧头凿子投入战斗,就好似开罐器压开罐头那么容易。

手持一把战斧成为丹麦部族联盟的首领,日德兰半岛迎来一位猛人。

“金毛狮子”哈夫根的野望是什么?

很简单!

继承前人的脚步,继续攻击不列颠获取那里修道院贮藏的金子,掳走那里的牛羊,乃至掳走那里的人做奴隶。

他非常乐意向外人彰显自己的武力。

那些思维亚人本是自己的同族,但是他们不但不乐意归顺丹麦麾下,更不愿意交出另一半的牧场。这种行为难道不是对自己的冒犯?思维亚人的联盟是荒唐的,他们必须瓦解,所有的部族必须归顺到自己麾下!

不过现在还不着急解决思维亚人联盟的问题,因为不仅仅是思维亚人,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西部的“通向极北之路”还有大量的挪威人,他们也是要被收编的。

哈夫根的最大梦想就是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整合所有说诺斯语的部族,在构建出一直强大的力量后,就不用搞什么偷袭劫掠。

战斧将砸向整个不列颠,那里将成为自己和自己子嗣的领土。

战斧也将砸向法兰克王国,既然一个部族的首领能获得“奥古斯都”的头衔,我哈夫根怎么就不可以?

虽然哈夫根并不清楚“奥古斯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总之据法兰克商人形容,所谓“奥古斯都”,就是统辖所有脚步能踩踏之地、所有船只能航行之地的唯一首领,也就是最伟大的首领。

哈夫根快到四十岁了,他依旧英武有力对未来充满信心。

不过在实现自己壮志的道路上,首先要解决许多棘手问题。

当前他的第一项工作还是肃清部族联盟里质疑和反对罗巴德部族的家伙们,要以最坚决的手段消灭他们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在完成这件大事后,去征讨那也臣服了法兰克人,仗着法兰克撑腰而开始蚕食丹麦人地盘的文德人。

处理南部边境的那些乌合之众之后,统合所有说诺斯语部族的战略行动必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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