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拍摄,马修只有上午的戏份,拍摄完成之后,去往伯班克天使经纪公司的时候,特意让布朗-威廉姆斯在路过的一家书店停了一会,让一名保镖进书店,看看有没有《饥饿游戏》的小说在卖。
昨晚看到的邮件,是贝拉-安德森收集的最新的《纽约时报》读书推荐,自从去年拿下《暮光之城》系列的版权开始,他的助理团队一直有专人在盯着这方面。
马修没法跟贝拉-安德森具体说关注哪部小说,所以干脆让她将每期的小说推荐和畅销书排行榜副刊都及时传到他这边。
终于,他等到了《饥饿游戏》的出现。
“Boss……”
一名保镖拉开车门,将一本不算厚的小说递给了马修,“你看是这一本吗?”
马修接过小说,低头看了一眼,小说封面是一个燃烧的金色指环,指环当中有一只插着箭矢的小鸟,下面有两行字母,分别是书名《饥饿游戏》和作者苏珊-柯林斯。
“应该没错。”马修朝保镖摆了摆手,等他上了副驾驶,又对驾车的布朗-威廉姆斯说道,“走。”
汽车发动,驶上了通往伯班克的高速公路。
到伯班克需要一些时间,趁着在车上没事,马修翻开小说快速浏览了起来。
“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
出乎马修的预料,小说是以女主角凯特尼斯的第一人称和第一视角来描述的。
虽然读着有些别扭,他还是继续看了下去,毕竟这不是兴趣爱好,而是关系到未来的投资收益。
马修翻看了不过二十来页,就完全确定这是大表姐曾经主演的那部电影,尽管在太平洋对岸的时候,他只是拖着看了一下第一部影片,不过类似大逃杀的设定还是有印象的。
他翻看的速度非常快,汽车抵达伯班克之前,大致就将这本书翻了一遍。
用电影圈流行的话来说,这是一部典型的青春偶像反乌托邦小说。
在未来的北美洲,帕纳姆国建立在一片废墟之上,它的中心凯匹特位于十二个区的中央。
每年,十二个区都被迫向凯匹特送去年龄在12岁至18岁的少男少女各一名作为“贡品”,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项残酷而可怕的生与死的竞赛,所有的贡品必须战斗到死,最后的幸存者就是胜者。
竞技场是经过人工布置的森林、荒原,竞赛中,猎杀、追踪、饥饿、伪装、智斗等生死存亡的场面,都被电视现场直播到全国,每个人都必须观看,而且要当成节日一样庆祝。对于凯匹特,这是年度盛会,是一场游戏;对于其他十二区,则是羞辱和折磨。
生存是16岁的凯特尼斯的本能,她依靠在十二区围栏外偷猎、采集野果勉强养活妈妈、妹妹和自己。当凯特尼斯代替抽中“生死签”的妹妹参加饥饿游戏时,她明白这对她意味着死亡,如果她想生存,她必须在人性与生存、死亡与爱情之间做出选择。
在竞技场上,凯特尼斯机缘巧合被塑造成“燃烧的女孩”,又与本区的另一个贡品皮塔组成“明星恋人”备受瞩目。她很困惑自己与皮塔的关系,她企图拯救其他竞赛者的生命,机智地应对游戏中出现的谜题,这使她成了电视观众关注的中心……
跟另一个青春系列小说非常相似,《饥饿游戏》也像是一部披着反乌托邦外衣的爱情小说。
而且这小说跟去年他为了寻找《饥饿游戏》时看过的《大逃杀》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
将来传播范围广泛了,或者拍摄成电影,肯定会被人议论抄袭《大逃杀》系列。
不过,马修对这点根本没放在心上,好莱坞有些时候是很霸道的。
好莱坞的公司之间,甚至是与北美或者西方世界的其他公司,都非常讲究版权,但这个范围之外的地方,作风就有些霸道了。
比如像《大逃杀》的原产国,好莱坞有多少电影被议论过抄袭他们的动漫或者其他文学作品,但那边的人极少发起版权诉讼,即便有人打版权官司,也很难胜诉。
可以这么说,不在好莱坞划定的圈子之内的国家和地区,好莱坞的游戏规则根本就不考虑他们。
一个无比重视版权和契约的圈子,却不重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版权契约,这在好莱坞也不算新鲜事。
另外,这部小说中还充满惊悚和科幻元素。
这些也能为一部电影的改编提供卖点。
马修看完手中的小说,确定这就是《饥饿游戏》的原著之后,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改编电影。
更为重要的是,他从小说的后封面上看到了,这本《饥饿游戏》的出版日期2008年9月14日。
也就是说,这本小说正式面世不过半个多月的时间,应该还没有引起人的注意。
购买小说电影版权这种事,当然竞争者越少越好。
“这本小说的电影版权?”
天使经纪公司的办公室里面,海伦-赫尔曼看着手中小说的封面,扶了下眼镜,问道,“《饥饿游戏》?作者苏珊-柯林斯?我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
马修不管这些,拉开椅子坐在办公桌对面,说道,“我刚刚看了这本小说,与《暮光之城》一样,典型的青春向类型,我觉得有一定改编的价值。”
听到这话,海伦-赫尔曼没有立即回应,反而打开小说翻了翻,又思考了一会,这才说道,“青春类型的小说题材这两年渐渐增多,但电影改编如何,现在还没有相关的影片上映,谁也无法保证结果,我建议等《暮光之城》上映之后再做决定。”
这无疑是非常稳妥的策略,如果《暮光之城》这本披着其他类型外衣的典型青春小说改编成功,说明这个类型确实有市场,否则根本没必要在《饥饿游戏》系列上面浪费财力和时间。
但马修不这么看,现在《饥饿游戏》上市时间很短,注意到的人很少,时间拖长的话,谁知道会不会蹦出其他竞争者?
“我觉得,等《暮光之城》上映,影片一旦大卖,可能会出现很多不可控因素。”马修将自己的考虑大致说了一遍,看到海伦-赫尔曼陷入思考,又说道,“我来时专门给贝拉-安德森打了个电话,苏珊-柯林斯是个新人作家,《饥饿游戏》是她第一部出版的作品,版权费不可能很高,几百万美元我也赔得起。”
海伦-赫尔曼结束思考,说道,“既然你拿定主意,那就做好了。”
坦白地讲,十三号电影工作室购买小说电影版权就算她不同意也无关紧要,马修之所以说,一方面是需要她出面去谈,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她这个经纪人的尊重。
话说回来,几百万美元对马修真的不算什么。
马修也不跟海伦-赫尔曼客气,直接说道,“你负责去跟这部小说的作者和出版社接触,争取能在这个月拿下版权,这部小说明显不是终结,如果是系列小说的话,争取连续集版权或者优先购买权也拿下来。”
海伦-赫尔曼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你的佣金的话……”马修知道要让人工作必须给报酬的道理,“参照《暮光之城》系列怎么样?”
“可以。”海伦-赫尔曼应了下来,“我这就让人去做先期调查工作。”
马修又说了一句,“越快越好。”
海伦-赫尔曼的工作效率一向很高,《特种部队》的开场大战戏份刚刚拍完,她已经将收集到的先期资料传到了马修手里。
事情并不像马修想的那么简单。
苏珊-柯林斯是个新人作者没错,却不是斯蒂芬妮-梅尔那种写作前对影视圈几乎一无所知的家庭主妇,而是一名资深的儿童电视节目编剧,她为“尼科罗登”儿童台创作的《克拉丽莎都知道》及《谢尔比吴的神秘档案》系列剧,曾经获得过艾美奖提名。
换句话来说,这是一位好莱坞的圈内人。
想要低价从这样一个资深编剧手中拿到小说的电影版权并不容易。
还有,著名作家史蒂芬-金已经为这部小说写过评语:在反面乌托邦的故事之中,《饥饿游戏》是佼佼者,故事节奏快速,始终充满悬疑。作者是个文字高手,笔下绝无废话,夹带著令人愉悦的冷峻幽默。阅读《饥饿游戏》会让人上瘾,彷佛玩电玩;你明知那世界不是真实的,却忍不住一再投下铜板。
这些都会成为苏珊-柯林斯谈判电影版权时的本钱。
当然,这些不会打消马修拿下这个系列的决定,原定的策略不变,让海伦-赫尔曼继续与苏珊-柯林斯和出版社接触,争取早日买到电影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