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城附近很难打车,而且我下楼后,才发觉我的手机不知道哪儿去了。
算了,找不到就算了。
反正我现在已经醉了,感觉舒服多了,喝醉的感觉可真好。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做着这份工作,它每天都有那么多的酒可以喝。
醉生梦死,没有烦恼。
我想我以后肯定会变成一个酒鬼——和我爸一样。
不同的是,我不会结婚,不会生子,不糟践别人的人生。我一早就打算先活着送走我妈,然后找个角落,弄点除草剂什么的,像喝酒一样地把它干掉。
结束我这烂掉的一辈子。
就这么走了好久,最后太累了,看到个公交车站,便坐了下来。
其实才一斤半,毛毛雨而已,就是有点晕,并不想吐。
再说我全程都很紧张,没吃什么东西,也吐不出来。
找了个东西靠着,直到忽然听到了梁墨冬的声音:“醒醒,玫瑰。”
高中的时候总是要上课到好晚,我家又天天打架使我睡不好觉。
所以晚自习的时候,我总是想睡一会儿。
那时梁墨冬总是会在该回家时叫醒我。
就是这样轻轻地晃我,然后说:“醒醒,玫瑰。”
他的声音就像夏日的晚风,又凉,又润,又温柔。
被他叫醒,我从来都没有不高兴,因为我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让我不舒服。
在快捷酒店的那天,最后那一会儿,他也是用这样的声音叫我。
他说:“醒醒,玫瑰。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
那天我懵懵瞪瞪地看着他,而他正搂着我——他的胳膊垫在我的脖子下,手指上缠绕着我的头发。
我睁眼的那一刻,他正握着我的手,像看什么好东西似的,一寸一寸、仔仔细细得端详着我的脸。
我想也许这就是结婚的感觉?和一个男生睡在一起——如果对方能一直都是梁墨冬就好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抱在一起。
出来后,我就上了这趟21路公交车。
我是谁啊?
说实话,我早已经不知道了。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最后的记忆是觉得很困,就靠在车站的角落里睡着了。
出乎意料的,这一觉睡得挺好。
没做什么梦,因为饿了,才醒过来。
第一眼就看到了房顶上的灯。
白得发黄的吊灯,月球形状——其实就是一个坑坑洼洼的破圆球。
这是我送给梁墨冬的,夜市地摊上买的,斥资五十块巨款,刚送他三天就乱闪,后面是他自己修理好的。
……所以说这里又是梁墨冬家。
坐起来,才发觉被子下面连块布也没有。
唉,随便了。
天亮了,酒醒了。
我起码知道,在梁墨冬家醒来,至少要好过在某个天桥流浪汉的铺盖里。
起码梁总还能结个账嘛不是。
现在已经是下午一点,我下床找了点水,顺便在梁墨冬家转了一圈,上次来时候没仔细看,今天仔细瞧瞧。
都还是我记忆里的样子。
大到客厅里的三角钢琴,小到电视前的一罐千纸鹤,每一个物件,都像是没有挪动过。
说起来,我初二就开始来梁墨冬家玩儿了,因为他家就在学校旁边,这里窗明几净、冬暖夏凉、有好多零食和智能电视。
而且他家从来没大人。
是我心中的世外桃源。
我从来不问梁墨冬父母的事,就像他也从来没有要求进过我家门。
我觉得那一定是不好的回忆。
不过事实显然证明,我太蠢了。
梁音集团……只要跟它沾一点边的人,都可以称作真·大款。
玛德……我居然在一百六十八一天的快捷酒店搞到了一个真·大款的初.夜。